更新時間:2024-04-01 15:07:30作者:佚名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規定》(教辦〔2021〕3號)和《關于做好部分特殊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類型》(根據教部發[2021]7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錄取湖南省統考(以下簡稱省藝考)成績審核,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客觀、準確的原則。
第三條 成績評審工作由省教育考試機構實施。
第四條 成績公布后,考生對成績有異議的,可以申請對其成績準確性進行復核。 省統考成績審核分為筆試成績審核和面試成績審核。
第五條 申請審核的事項包括考生的基本信息、答卷是否為考生本人(含答卷)、答卷掃描圖像是否清晰、完整、答案是否有遺漏批注等。試卷(漏讀)、小題分數是否缺失(漏注冊)。 、每題綜合分數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分數一致等。成績審核時不會對試卷進行重新評分,評分標準和評分規則的寬嚴問題不在范圍之內。審查的范圍。 考生不會查看答題紙和面試視頻。
第六條 申請筆試成績復核的考生,須提交筆試成績復核申請表(見附件1),并取得報考所在地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專業考試證明。 復審申請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提出,不能代申請人提出申請。 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須于1月18日上午8點前將申請筆試成績審核的考生信息匯總報送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組織人員進行審核。 審核結果將于1月20日14:00前通過高考“報名繳費指定系統”的“成績查詢”功能反饋給申請成績審核的考生。考生可通過以下方式打印“成績”系統審核通知書”(格式見附件2)。
需要復核面試成績的考生,須在面試后兩天內提交面試成績復核申請表(見附件3)和專業考試證明(逾期申請不予受理,未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分數審核)。 到舉行面試的考試中心考試辦公室申請。 復審申請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提出,不能代申請人提出申請。 各面試考點須在收到申請之日起,將申請面試成績復核的考生信息匯總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省教育考試院組織人員進行評審。 審核結果將在收到考生申請后三天內反饋至各考點。 各考點打印《面試成績審核通知書》(格式見附件4)并通知考生。
第七條 考生對筆試成績復核結果仍有疑問的,可于1月21日下午17:00前持《筆試成績復核通知書》和專業考試證明到報考縣(逾期申請的湖南聯考成績查詢,將被視為無效)。不予受理)。 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受理筆試成績復核申請。 只有已申請筆試成績審核的考生才能申請筆試成績審核。 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須將申請筆試成績審核的考生信息匯總并于1月22日上午9點前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考生如對面試成績復核結果仍有疑問,可在兩天內攜帶本人的《面試成績復核通知書》和專業考試證明到面試所在地考點考試辦公室面試。收到面試成績審核結果的通知(逾期不予受理) 成績審核申請,只有已申請面試成績審核的考生才能申請審核。 各面試考點必須在收到考生申請后二日內將申請面試成績復核的考生信息匯總報送省教育考試院。
第八條 成績復核工作由省招考委員會領導下的省藝術省統一考試成績復核組實施。 評審組組織評審后湖南聯考成績查詢,作出最終認定結論。 筆試成績確定結論由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書面通知考生,面試成績確定結論由各考點書面通知考生。
第九條 考生復試、復試成績發生變化的,省教育考試院按照規定程序予以變更。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適用于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的審核。 以前發布的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本規定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日程:
1.湖南省2022年全省藝術省統考筆試成績復核申請表
2.湖南省2022年藝術省統考筆試成績審核通知
3.湖南省2022年藝術省統考面試成績復核申請表
4.湖南省2022年藝術省統考面試成績復核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