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2-25 08:05:18作者:佚名
精心備考、安全赴考、誠信應試、公平競爭
——致全體研究生招生考生的公開信
尊敬的候選人:
大家好!
一年一度的研究生招生考試即將開始。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提醒廣大考生:專心備考、安全赴考、誠信應試、公平競爭!
在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為切實保障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請考生密切關注以下提示:
1、鑒于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建議仍在外地的考生在考前14天到達考點,安心備考。 非必要不得離開考場,并按照當地防疫要求和規定進行健康觀察,避免受到疫情影響。 參加考試。 省內高校應屆畢業生考試前14天不要離校,避免與校外人員接觸; 社會考生非必要不要外出,特別是避免前往人員密集的聚集場所或人流量大的場所。 請各位考生務必時刻關注當地疫情防控最新動態,做好相應準備。
2、提前申領“湖北健康碼”。 請考生遵守防疫時限規則,在考前提前通過微信或支付寶平臺進行實名認證,并申領屬于自己的“湖北健康碼”。 請已報名的考生確認健康碼狀態正常。
3、做好考試前的健康監測。 考生應按要求在《2022年湖北省研究生考試考生健康檢查承諾書》上如實填寫近14天內(12月11日起)健康監測情況,并核實是否到過境內中高風險場所。過去 14 天。 區域和其他相關選項。 進入第一次考試時將此表提交給考點工作人員檢查。
4. 做好入場準備。 考生須憑《2022年湖北省研究生考試考生健康檢查承諾書》、本人“湖北健康碼”(綠色)、通訊行程卡(普通)、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考前14天內有外省旅行史、省內中高風險地區旅行史、健康碼、行程卡異常的考生,還需提交湖北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省內第一次考試前48小時內。
5、服從考試中心的工作安排。 “湖北健康碼”或通訊行程卡異常、進入考點體溫異常、有咳嗽等呼吸道癥狀的考生,經考場判斷需到隔離考場參加考試。檢測現場防疫專業人員,應當服從指揮,積極配合。
6.采取人身安全預防措施。 請考前和考試期間合理規劃個人行程,非必要不要外出; 參加考試、出行時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注意飲食衛生和住宿安全,以良好的精神狀態參加考試。
7、考試結束后,請聽從考場和考點的指揮,有序離開考場,保持安全距離,不要在考點停留。
8、為精準服務考生,擬對健康異常或因疫情滯留考生情況進行排查。 請通過手機微信打開此鏈接填寫信息:。 填寫申請截止時間為12月17日00:00。
碩士學位招生考試是國家選拔高層次人才的考試。 它關系到候選人個人的發展前景和國家、民族的未來希望。 維護考試公平,確保人才選拔公平,既是國家利益的體現,也是廣大考生的心愿。 但近年來,仍有少數考生僥幸通過不正當手段試圖獲得超出真實水平的成績; 考試前或考試期間,總有一些不法機構和人員,打著“培訓”、“助考”的幌子,利用少數考生試圖“走捷徑”的心態,通過售假來進行詐騙。考試時通過試題和答案,或者聲稱能夠得到答案并將答案傳進考場等方式,向考生出售無線作弊工具,從而導致少數考生上當受騙。
為了維護國家考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保證人才選拔的公平、公正,《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專門增加了“組織考試作弊罪”和“代考罪:法律規定犯罪的,組織國家考試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湖北省考試院官網,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犯前款罪提供作弊器具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為考試作弊目的,非法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第一項規定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項的規定處罰。 代他人或者允許他人參加第一項規定的考試的,依照第一項的規定處罰。代為考試的,處拘役、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019年9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凡是組織考試作弊的,研究生考試時,會被視為“嚴重”。 ”;只要有能夠規避或突破考場防范措施,獲取、記錄、傳輸、接收、存儲試題和答案的程序和工具,以及專門為作弊而設計的程序和工具,認定為“作弊設備”;非法出售、提供不完整的考試題、答案,或者與標注答案不符,不影響相關犯罪認定的;向作弊團伙提供作弊設備或者其他協助,并設置作弊設備等。建立專門針對考試作弊的網站、通訊,發布考試作弊信息的團體及其他團體,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組織研究、考試作弊,構成數罪并罰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考生在國家教育考試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組織考試的教育考試機構工作人員應當在考場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并終止其繼續參加考試; 組織舉辦考試的教育考試機構可以取消其相關考試資格或者考試成績; 情節嚴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停止參加有關國家教育考試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令。 行政處罰;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獲取試題、答案的;
(二)攜帶、使用考試作弊設備、材料的;
(3)抄襲他人的答案;
(4)委托他人代考;
(五)其他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成績的作弊行為。
近年來,全國各地破獲一批重大非法“培訓”、“助考”作弊團伙。 相關作弊考生的考試成績已被取消。 其中,對作弊嚴重的考生,暫停參加碩士學位考試1-3年,并予以記錄。 錄入教育部誠信檔案,可永久查詢; 多名非法考生被公安機關處以3日至15日行政拘留,觸犯刑法的公眾人士和考生也被判處有期徒刑。
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即將到來。 我省將繼續狠抓考試管理湖北省考試院官網,進一步加大考風考紀管理力度,繼續保持打擊考試作弊的高壓態勢。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特別提醒考生:
1、請妥善保管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以免無法參加考試。 考試當天必須出示兩張身份證才能參加考試。
2、因團體考試防疫需要,進入考試中心時須測量體溫,并核實“湖北健康碼”、通訊行程卡、《2022年湖北省研究生考試考生健康體檢承諾書》請至少提前半小時到達考點,有序進入考點,并提前用手機取回健康碼、行程卡等信息,供工作人員核對。
3、考試期間違反紀律的,由所在學校或者單位通報,并可以給予開除學籍或者處分; 觸犯刑法的人也將被判刑。
4、請勿攜帶考場規定以外的任何物品,如書面材料、計時工具(如手表)、電子存儲設備、手機及其他無線電通訊工具等,否則將受到處罰。作為作弊。
尊敬的考生,遵紀守法,營造公平競爭環境,維護良好考試秩序,維護國家考試權威,確保考試順利進行,不僅是我們全體考試工作人員的責任,也是每一位考生的義務。公平選擇。 衷心希望你們志存高遠、腳踏實地,融入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征程,努力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自尊、自強、自信,專心備考、安全赴考、誠信應試、公平競爭!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在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取得理想成績!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舉報熱線:68880226; 舉報郵箱: .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2021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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