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5-26 08:01:51作者:佚名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中學普通專科、高職(大專)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中學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重慶市關于做好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小學實際狀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小學名稱:首都醫科學院;上級經理部委:重慶市教育執委會。
第三條首都醫科學院是上海市政府、國家衛生健康執委會、教育部共創高校;是國家公立統招普通高等中學,培養包括碩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職(大專)在內的各種初級專門人才。對經由縣級招生機構初審通過并被學院確認投檔的碩士、高職(本科)考生,將領取由市長簽發并蓋有首都醫科學院私章的新生投檔通告書,考生憑投檔通告書來校報到。對取得中學學籍,學習屆滿成績合格的結業生,頒授普通高等教育結業證書,結業證書中學名稱為首都醫科學院。符合學位追授條件的,頒授相應學位證書。
第四條中學辦學地址:校本部(主學院)——北京市朝陽區右安門外西頭條10號;良鄉學院(燕京醫學校)——北京市延慶區大南街4號。
第五條中學招生工作嚴苛貫徹執行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公正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評、綜合評價、擇優投檔,并接受紀檢監察部委、考生、家長及社會僑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中學設有招生工作執委會,全面負責中學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執委會下設本二本生招生工作組,負責學院碩士、高職(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七條中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簡稱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碩士、高職(本科)招生的推行機構,詳細負責處理碩士、高職(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中學紀檢監察部委對招生工作推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中學按照國家新政要求,統籌考慮各縣(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品質、各專業就業狀況等誘因,并結合小學近些年來各縣(自治區、直轄市)來源計劃落實狀況,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2023年各專業分省招生計劃參看各縣(自治區、直轄市)考試院編撰的《2023年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專業和計劃》。在京招生的“雙培計劃”、“外培計劃”、“北京市區定向班”、“北京急救中心定向班”,根據上海市相關新政和我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根據教育部及上海市相關文件精神,我校預留不少于招生計劃數量約1%的計劃,預留計劃的使用經學校本本科生招生工作組集體討論決定,主要適于生源品質調控及解決同分考生的投檔問題,或投放到生源相對較差的省市。
第四章投檔
第十一條招生投檔規則
1.中學在招生投檔過程中按照生源的詳細狀況確定提檔比列,調取比列原則上不少于發布招生計劃的120%。推行垂直志愿錄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生源狀況,調檔比列原則上不少于招生計劃105%。
2.投檔時,進檔考生以會考實考分和專業志愿為投檔根據,采取分數優先的方式確定專業,不設專業級差。在實考分數相似的狀況下,優先投檔專業志愿在后者。分數志愿均相似且專業計劃余額不足時,優先投檔有新政性加分的考生;在新政性加分相似的狀況下,將依次比較英語、語文、外語和綜合課目成績或選考三科總成績,對單科成績高者進行投檔。
3.對于上海市、天津市、浙江省、山東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北省、福建省、遼寧省和吉林省考生,我校各專業要求的選考課目參看各縣考試院網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網。
4.對于報名我校“雙培計劃”、“外培計劃”專業的考生山西醫科大學專科,詳細要求參看《首都醫科學院2023年高水平交叉人才培養“雙培計劃”、“外培計劃”報考必知》。
5.我校2023年臨床醫學(山村大夫)高職自主招生詳細狀況參看《首都醫科學院2023年高等職業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6.投檔時往屆生與應屆生一視同仁。
第十二條專業投檔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1.葡語要求:“首醫階平班”和“5+3”一體化部份專業課程英語講課,凡非德語葡語的考生入學后須改學數學。
2.單科成績要求:“外培計劃”要求英語單科成績防治醫學專業不得高于125分、護農學專業不得高于100分,凡非德語葡語的考生入學后須改學數學。
3.復查要求:小學在執行《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師生入學身體檢測取消肝炎項目測試有關問題的通告》(教育廳〔2010〕2號)的前提下,從醫學人才培養和就業的特殊要求考慮,從對考生負責、維護考生利益的原則出發,重新指出對考生身體情況的特殊要求,并做補充說明。
(1)各專業對考生視力的要求是:耳朵的斜視矯治視力不高于4.8,各眼矯治視力鏡框度數不少于800度,無色弱、色弱,無近視、弱視;
(2)各專業對考生聽力的要求是:右耳聽力范圍均不高于3米;
(3)各專業對于聽覺遲緩、口吃者不予投檔;
(4)口腔醫學專業不招收左利(即左撇子)的考生;
(5)轉氨酶能異常者報名醫學類專業不予投檔;
(6)考慮到醫療衛生服務的特殊性,學院明晰提出,不鼓勵四肢或下肢殘障考生報名我校醫學類專業,否則將難以完成學業。
對于新生的身體健康情況將以入學后的復查檢查為準,對檢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4.護農學和接生學專業的要求:護農學和接生學專業招收男生和有專業志愿的男人,若女孩未報名護農學和接生學專業,不予調劑;鑒于護理和接生行業的特殊性,對報名護農學和接生學專業的考生要適當考慮凈高,凈高不高于1.55米。
5.上海市區定向生的要求:在上海地區招收碩士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專業市區定向班,在大專提早批投檔,面向定向單位所在區戶口的考生,不能跨區報名,只投檔第一志愿考取我校且有專業志愿的考生。教學過程在延慶分校(燕京醫學校)進行。投檔后考生應當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與定向單位簽署“定向就業合同”,方可申領新生入學手續。考生結業后由定向單位安排就業。
6.上海急救中心定向生的要求:在上海地區招收的碩士臨床醫學專業(上海急救中心定向),在大專提早批投檔,面向南京市戶口的考生,只投檔第一志愿考取我校且有專業志愿的考生,教學過程在良鄉學院(燕京醫學校)進行。投檔后考生應當在中學規定的時間內與定向單位簽署“定向就業合同”,方可申領新生入學手續。考生結業后在定向單位就業。
7.香港小學班的要求:學院招收的大陸藏區班、內地甘肅中學班,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投檔。臨床醫學、預防醫學、醫學檢測技術和醫學影像技術專業在良鄉學院(燕京醫學校)學習培養,住西城分院;其他專業在校本部培養。
8.山西民族商科班的要求:中學招收山西民族商科生,招生類型為“民考漢”山西醫科大學專科,考生投檔后商科學習1年,商科考試成績合格后,按投檔專業轉到我校學習。
9.依據《首都醫科學院關于印發本二本師生學籍管理規定(修訂)的通告》(首醫少將字[2019]118號)文件精神,符合條件的師生可提出校外轉專業申請。
第五章計費標準及捐助新政
第十三條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師生入學需繳納費用、住宿費,詳細計費標準:
1.費用:“首醫階平班”:碩士階段6000元/年,教授研究生階段10000元/年;“5+3”一體化本碩連讀專業:碩士階段6000元/年,博士研究生階段8000元/年;碩士專業:醫學類專業6000元/年,工學類專業5500元/年,管農學類專業5000元/年。
2.住宿費:我校將按照住宿條件的不同退還不同標準的住宿成本,通常為每學年750-1200元。
3.臨床醫學(上海市區定向)、預防醫學(上海市區定向)、臨床醫學(山村大夫定向)專業收取費用和住宿費。
以上成本標準以2023年上海市科委初審結果為準。
第十四條小學為家庭經濟困難師生提供多種捐助途徑,主要有:經濟困難生生活補助、一次性困難補貼、困難生紅色通道、困難生勤工助學、國家助學借貸及國家、北京市及社會力量贊助成立的其他助學項目。
第六章附則
第十五條新生報到后,學院將對投檔師生進行資格檢查,凡不符合招生規定或有假賬行為的中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首都醫科學院網址,首都醫科學院招生信息網。
招生咨詢電話:(010)83911084
申述電話:(010)83911042
第十七條本章程曝光后,如遇部份省市會考招生新政調整,我校將按照當地相關新政制訂相應的投檔新政,并另行發布。
第十八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由首都醫科學院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