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01 11:17:11作者:佚名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和全省職業教育會議精神2024年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全面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工作的通知》(教廳函〔2021〕36號)要求,確保我校2024年高中考生、中職考生、社會考生、退役士兵分開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卓越技能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自主考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綜合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學校組織考試考核、自主擇優錄取”的辦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鶴壁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校錄取代碼:6273
第五條 學校地址:河南省鶴壁市淇濱區朝歌路5號
郵政編碼:458030
第六條 受教育程度:專科(高職)
第七條 學校性質:公立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隸屬:鶴壁市人民政府
主管單位:河南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業證書:學生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經考試合格,符合學校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發給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鶴壁職業技術學院;證書類型:全日制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全面貫徹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招生政策,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條例、招生細則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專業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就業處是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主要職責是在學校招生委員會領導下按照學校招生條例及實施細則編制、報送招生計劃,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和招生工作,負責考生咨詢、考生錄取資格審查以及招生工作中的日常事務。教務處會同相關二級學院、部門單獨成立考試考核組,負責出題、閱卷、面試、評分等考核選拔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紀律委員會對考生招生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負責對考生舉報進行調查處理。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十四條 招生專業
1.2024年自主考試招生專業為學校康復治療學、藥學、護理學、食品學、電子通信、機電汽車、交通材料、營銷與會計、體育學、藝術學、建筑設計等專業(詳見附件1)。
2、2024年學校計劃招收自主考試招生2900名(含技能優秀免試考生)。
第五章 招生對象
第十五條 單獨考試錄取對象
1、已報名參加2024年河南省高考的考生。
2、已通過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中職畢業生招生考試報名的考生。
第六章 志愿者報名及考前安排
第十六條 志愿者報名及考前安排
1.考生應于2024年3月19日9:00至3月21日18:00期間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填報。規定時間內,考生只能填報一份院校申請材料,最多可對申請材料進行兩次修改,修改內容以最近一次網上保存的申請材料為準。逾期將無法進行補報或修改,請考生認真、按時填報。
2.考生在河南省高考服務平臺注冊成功后2024年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請于3月25日至26日18:00點登錄學校招生網()單招服務平臺查看學業水平換算分數線,完善個人信息,確認專業為報考專業。尚未確認報考專業的,以考生在河南省高考服務平臺填寫的第一志愿專業為報考專業。
3.2024年4月6日后,考生可登錄學校招生網、單招服務平臺自行下載打印單招準考證,如考前準考證遺失,可到招生就業處補辦。請考生留意學校招生網、單招服務平臺相關通知。
第七章 單招考試及評分
第十七條 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2024年學校自主考試招生按考生類型、報考專業分類分批進行,采用“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評價方式。
1.針對高中階段學生,采取“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形式,總分為500分。文化素質測試(考試內容包括語文、數學、英語基礎知識)為筆試,滿分為240分;職業技能測試為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測試內容分為職業意識、職業潛能、職業技術素養)滿分為260分。
2.中職生考試形式為“文化素質(含綜合文化知識、綜合職業理論)+職業技能”,總分500分。綜合文化知識(語文、數學、英語基礎知識)、職業綜合理論(分為醫、工、文、史、經三類)總分240分;職業技能測試(測試項目根據職業特點制定)總分260分。
3. 社會考生的考試和錄取方式與高中考生相同。除非下文另有規定,高中考生包括社會考生。
4.根據《河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3〕40號),已“申報合格”的退役士兵(以下簡稱“退役士兵”),與高中生同等考試錄取,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貝語網校,但免試文化素質測試,總成績500分。文化素質測試按滿分240分計算,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為260分。
5、文化素質與職業技能考試將于2024年4月8日至4月10日舉行,考試地點設在鶴壁職業技術學院,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考生個人招聘準考證為準。
6.個人招考結果將在學校招生網個人招考服務平臺上公布,請考生登錄個人招考服務平臺查詢。
第十八條 成績計算及計分
1.高中考生文化素質分數以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等級成績+其他任意一科最好成績(3+1)為準進行折算,折算方法為:A-60分、B-45分、C-35分、D-10分(滿分240分);學業水平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提供)折算成績不理想的考生,可登錄學校招生網()單招服務平臺報名參加文化素質考試,按實際考試成績計分,原學業水平折算分數無效。凡免考或申請參加文化素質考試的高中考生(含社會考生),須參加職業適應性考試。
2.對獲得市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協辦的市級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二等獎、三等獎或校級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應屆畢業生,其報考相關專業經我校審核后,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分別計入30分、20分、20分,但不得超過滿分;對已報考相關職業資格證書的考生,經我校審核后,其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按證書等級分別計入30分、20分,但不得超過滿分。
3.對在省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協辦的全省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二等獎、三等獎、市級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一等獎,報考相關專業的畢業生,其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經我校審核后折算為滿分,不再參加該科目考試。
4.在省級教育、體育行政部門主辦或協辦的青少年體育競賽中獲得前八名,或在市級教育、體育行政部門主辦或協辦的青少年體育競賽中獲得前三名的考生,專業技能測試加分30分,不超過滿分;取得二級運動員證書的考生,專業技能測試加分50分,不超過滿分(計分項目:田徑、足球、籃球、羽毛球、武術、地擲球、跆拳道、健美操、啦啦隊)。
5、對在部隊服役期間立下過三等功以上戰功的退役軍人,經有關部門認定,學校予以公示,單招考試成績按滿分計算,不再參加考試。
退役軍人、免試、計分考生須于2024年3月25日后在學校招生網下載填寫相關報名表,并于3月30日17:00前連同相關證件照片發送至郵箱。報名通過的考生須于單招考試當天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學校招生就業處(櫻花園校區南門東門)核驗,聯系電話為:-3352516。
考生本人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提供虛假材料獲取相應資格,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取消其當年注冊、考試和錄取資格。
第八章 高端技能人才免試引進
第十九條 免試對象及條件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錄取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發[2013]3號)文件精神,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試進入我校專科階段學習。考生免試申請須與獲獎項目或所獲高技能資格相關。我校將對同一或相近專業考生免試錄取。
1.在教育部主辦或共同舉辦的全國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共同舉辦的全省職業學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一等獎的職業學校畢業生。
2.具有高級工、技師資格,并獲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
第二十條 免試錄取辦法
1.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填寫《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免試招收拔尖技能人才申請表》(詳見附件2),申請免試入學,由原就讀學校負責確認考生的獲獎情況。
2.原籍學校應于3月27日前將上述報名表及相關材料以安全方式送達我校,我校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將《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4年技能人才免試錄取考生信息匯總表》及考生個人《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4年技能人才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身份證復印件、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復印件報送省教育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備案。
3、備案審核通過后,我校將在學校招生網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我校將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并按照有關規定發放錄取通知書。獲得免試資格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類型的普通高考。
第九章 招生規則
第二十一條 招生工作應當嚴格遵循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考試中心的有關政策規定,以考生考試成績為基本依據,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考試成績統計完成后,根據專業計劃和各專業考生個人招生成績,確定各專業高中生、中職生最低錄取控制線。對各專業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上的高中生、中職生,按專業計劃1:1的比例擬錄取。某專業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上的高中生、中職生人數不足專業計劃50%的,根據參加考試的高中生、中職生人數,重新確定該專業的高中生、中職生計劃分配比例,按該專業最低錄取控制線擬錄取高中生、中職生。根據擬錄取分數線,按照考生第一志愿專業從高到低的原則錄取。總成績相同、專業技能考試成績較高的考生優先錄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低于150分的考生,第一志愿專業原則上不予錄取。原則上以考生第一志愿專業作為錄取依據,第二志愿及以上專業作為參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可在該專業所在二級學院及相近專業的二級學院向未被錄取的考生中招收志愿。退役士兵考生優先錄取,但成績不得低于該專業擬錄取分數線10分。專業計劃內高中考生錄取比例包含退役士兵考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入學后不得轉專業。
第二十三條 擬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學校網絡招聘服務平臺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公示內容無異議的,我校將名單報送河南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并發送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被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高考等其他類型高校招生考試。轉學、轉專業按照國家、省、校有關規定執行,其他待遇與高考錄取學生相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高考等其他類型高校招生考試。
第十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五條 2024年各專業學費為文科專業3700元/生/年、理工科專業4200元/生/年、醫學專業4800元/生/年、藝術專業6000元/生/年。我校為河南省省級優質職業學校。根據《河南省發展改革委、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等學校學費標準的通知》(豫發改費〔2020〕456號),部分專業學費上漲10%。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經河南省教育廳批準,由俄羅斯斯摩棱斯克國立大學舉辦的中外合作高等職業教育專業。學費為14500元/生/年,學校2024年住宿標準暫定為700元/生/年,若政策調整,以政府最新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學校建立健全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以國家助學貸款(最高16000元/生/年)、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3300元/生/年)為主體,學校勤工助學、學校獎學金、學費減免、臨時困難救助、社會捐助等方式為輔。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臨時籌措不起學費、住宿費的,可在入學期間通過學校開辟的“綠色通道”辦理。入學后,學校將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采取不同的資助措施,確保不讓任何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二十七條 通過學校自主招生高職高專或免試拔尖技能人才考試錄取的考生,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錄取通知書原件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辦理報到等入學手續,參加脫產培訓。逾期未辦理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我校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學籍登記,嚴格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入學資格復審。對有問題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學校將依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入學體檢指導意見》對新生進行體質健康復檢。對體檢結果不符合要求或復檢后不適合進入所錄取專業學習的,按照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第十一章 組織保障
第二十九條 學校認真制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做好宣傳、考試、評比、錄取、報告等工作,考試、錄取過程中的一切重大問題實行集體決策。
第三十條 招生自主考試的出題、考試、評分等工作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監督下,由我校統一組織實施,遵循“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嚴格保密制度,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第三十一條 學校應當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的教職工參加自主招聘考試。報考教職工的直系親屬,應當回避參加當年的自主考試和招生工作。
第三十二條 學校應當加強招生考試人員培訓和政策宣傳,嚴格工作紀律,嚴格執行國家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遵守高校招生“十不準”“三十不準”“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落實主題責任,確保廉潔自律。
第十二章 個人招聘咨詢、投訴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