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20 09:33:46作者:佚名
1. 專業及課程
學校2024年綜合評價招生計劃為350人,分專業(類別)招生計劃如下:
二、報名要求
凡通過山東省2024年暑期普通高考報名,高中三年內參加社區服務不少于10個工作日、社會實踐1周,完成調查探索活動(研究性學習、游學、實地考察等)不少于6學分,完成規定的自主選修學分學習,各科通過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試,品學兼優、身心健康,具有創新精神與培養潛力,滿足以下兩項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學校綜合評價錄取:
(一)第一類條件:高中階段獲得下列獎勵或榮譽稱號之一(省級以上):
(二)第二類條件:不滿足“第一類條件”的考生,須至少參加一門模擬高考2024年山東財經大學錄取分數線及要求,總成績不低于滿分的70%(720分×70%=504分),且高中階段獲得過學科競賽、語言文學專業、科技創新等領域的省級以上獎勵。
3. 網上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同學請于5月5日至5月9日期間登錄陽光高考專項招生報名平臺綜合評價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網址:)。按照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完成報名手續。確認無誤后,通過報名平臺直接在A4紙上打印《山東財經大學2024年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表》,加蓋學校公章,掃描或拍照上傳。
學生應通過報名平臺上傳報名材料,無需寄送紙質材料,所有材料均應按材料清單順序掃描或拍照上傳,報名上傳的材料須清晰可讀。對未按要求完成報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學生,學校將不予審核。學生對平臺報名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全部責任。對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學生,一經查實,學校將按有關規定取消其相應的綜合評價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按有關規定取消其相應的高考資格。
學生報名材料清單及要求如下:(《山東財經大學2024年綜合評價錄取申請表》須加蓋高中學校公章或教務處公章,其他材料無需加蓋公章)
1.《山東財經大學2024年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系統自動生成,學校蓋章后上傳);
2、個人陳述網校頭條,包括但不限于自我綜合素質評價、對擬報考專業的了解、錄取后的努力方向和想法等(字數限制為800-1000字,須手寫在方格紙上,否則無效);
3.報名要求中規定的相關獲獎證書;
4、學生本人填寫的《報名材料真實性承諾書》(見附件)。
4. 評選程序
1.確定初審入圍名單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反饋的報名條件和考生信息,學校組織專業人員對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和綜合素質測評信息進行認真審核,并結合考生獲獎情況、高中綜合成績、高考模擬考試總成績、個人陳述等,通過集體評審等方式對考生綜合素質進行綜合評價,并根據報名情況和上述“第一類條件”的優先順序,確定初審合格、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6月2日至6月6日18:00前登錄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參加我校綜合測評考核,未登錄的視為放棄考核資格。
2. 學校評估
筆試時間為6月16日,面試時間為6月17日,具體安排及要求將在初步入圍名單公布后5日內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綜合素質測試重點考查學生的學科素養、思維素質和綜合能力,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首先進行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科目共2門(分別為“金融基礎素養”和“金融應用能力”),均為選擇題,采用機讀卡答題。學校將根據學生到校參加筆試的情況確定筆試及格分數線,確定獲得面試資格的學生名單,筆試不及格者不參加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
3. 確定入圍學生名單
學校評估分數=(筆試分數+面試分數)/2
學校對學校考核的合格分數線進行核定,原則上按不超過招生計劃1:4的比例確定入圍學生名單。合格分數線相同的考生一并納入,名單在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同時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公示5個工作日。6月27日前,學校將入圍學生名單及數據庫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備案,公示期滿無異議。
五、志愿者報名及錄取
1. 志愿者申請
入圍學生暑期高考成績須達到山東省2024年普通類第一線且不低于山東省2024年專類錄取控制線30分以下方可填寫我校綜合評價錄取申請。入圍考生須在普通類提前批次填寫我校綜合評價錄取申請。專業申請須從本章程公布的招生專業中選擇并須符合專業選擇要求,否則視為無效。
2. 綜合結果
考生綜合成績由暑期高考總成績(含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成績、高中學業水平等級考試成績及政策加分)和學校考核成績組成,計算公式為“高考總成績×70%+學校考核成績×7.5×30%”2024年山東財經大學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三、專業錄取辦法
對已獲錄取的考生,學校將按照“成績優先、隨愿就讀”的原則,從綜合成績高到低安排錄取專業;如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按學校考核成績和高考成績(含立案順序)從高到低順序排列錄取專業;意愿專業之間不設等級差;如考生綜合成績不能滿足所報專業要求,考生同意專業調整的,學校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調整至尚未修完且符合選科要求的專業。如考生不同意專業調整,學校將撤回立案。已通過綜合評價錄取的學生,不再被其他高校錄取,入學后原則上不允許轉專業。
六、其他事項
1、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新生的德智體美勞素質進行綜合考核評價,擇優錄取。學校成立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綜合評定招生工作的實施,研究決定綜合評定招生中的重大問題。學校招生處負責制定綜合評定招生工作實施方案,依法依規開展綜合評定招生具體工作。學校綜合評定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舉報電話為:-82911247。
2.學校綜合評價招生考試收費標準按照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3、本章程已經學校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托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4、學校不委托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辦理綜合評價招生相關事宜。對任何以山東財經大學名義進行違法招生活動的機構和個人,學校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5.學校歷次綜合評價錄取政策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本規定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照《山東財經大學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規定》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6.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0531-88525423
0531-88596191
0531-81791930
本科招生信息網站:
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