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16 08:27:12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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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教[2021]3號)和《云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專業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云教[2022]52號),為切實做好2024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考試種類
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分為省內統考、省際??聯合考試和大學入學考試。
(一)省統考設美術與設計類、音樂、舞蹈類、表演(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書法類6個專業,由省招生考試院組織,主辦高校和有關地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實施。
(二)戲曲實行跨省聯合考試,考試內容和形式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3)藝術類專業高考按照有關高校的要求執行。
二、藝術類高考報名
2024年報考云南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應符合云南省2024年高考錄取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報名高考,選擇“報考藝術類專業”,選擇藝術類類別,填寫相關信息。考生可參照《云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藝術類專業目錄(試行)》(附件1),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報考。
(一)音樂統一考試分音樂教育(聲樂為主)、音樂教育(器樂為主)、音樂表演(聲樂)、音樂演奏(器樂)四個招生方向,包括樂理、聽寫、視唱、器樂、聲樂五個考試科目。考生報名時無需選擇報考方向,將默認參加全部考試。確定報考音樂表演方向的考生,可以選擇不參加聲樂或器樂考試。聲樂考試考生須選擇唱法,器樂考試考生須選擇樂器種類,唱法及樂器種類清單詳見附件2。考試時,考生唱法及演奏樂器須與報名時一致。不參加聲樂考試的考生應在唱法選項欄中選擇“不參加聲樂考試”; 不參加器樂考試的考生應在樂器種類選項欄中選擇“不參加器樂考試”。考生不能同時選擇不參加聲樂考試和不參加器樂考試。考試結束后,考生上述四個方向的成績將按照各方向涉及的考試科目分數及比例折算。報考時在演唱風格(樂器種類)列表中選擇不參加聲樂(器樂)考試的考生,其相應科目成績折算為零分。在招生階段,如高校根據我省設置對考生演唱風格、樂器種類有特殊要求的,將按照高校要求的演唱風格、樂器種類錄取。
表演(導演)專業考生可在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導演三個方向中選擇一個或多個方向報考。同時報考戲劇影視表演和戲劇影視導演專業的考生將參加文學朗誦和命題即興創作各一項考試2024年云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各科成績將根據不同方向權重進行折算。
舞蹈考生須在中國舞、芭蕾舞、國際標準舞、現代舞、流行舞中任選一種舞蹈類型,舞蹈表演科目自編曲目(或組合)的舞種應與報名時一致。招生階段,如高校根據我省設置對考生舞蹈類型有特殊要求的,則按高校要求的舞蹈類型錄取。
(二)戲曲專業不設省級統考。按照教育部有關部署要求,實行跨省聯合考試。報考戲曲專業的考生在高考報名時須選擇“報考藝術專業考試”并勾選“戲曲(跨省聯合考試)”。考生也可同時報考省級統考類別的其他藝術專業。具體考試、報名、繳費事宜將根據教育部要求另行說明。
(三)擬參加藝術類專業校考的考生,應按要求在普通高考報名處報名,選擇“報考藝術類專業”,并填寫相關信息。已完成報名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高考報名系統打印《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證明》。校考報名時間和方式由各高校自行確定,考生可咨詢擬報考高校,按高校要求辦理。
三、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報名及繳費
1. 注冊及付款安排
完成高考報名后,報考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的考生還須登錄相關網站報名統考并繳納費用,繳納費用后考生的報名才有效。具體安排如下:
1. 音樂、藝術與設計、舞蹈、表演(導演)
(一)報名及繳費時間:2023年11月20日至24日
(2)報名、繳費及打印準考證網址:
2. 播音主持
(一)報名及繳費時間:2023年11月20日至24日
(2)報名、繳費及打印準考證網址:
3. 書法
(一)報名及繳費時間:2023年11月20日至24日
(2)報名、繳費及打印準考證網址:
(二)收費標準及說明
藝術類專業統考費用按照《云南省物價局、云南省財政廳關于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藝術體育類專業收費標準的通知》(云南物價費〔2015〕143號)執行,為每人200元。其中,報考多個統考類別或服裝表演(導演)方向的人員需另行繳納。
4.藝術專業考試
1. 省統考
1. 考試內容
各統考類別的考試科目、分數線、考試范圍等按照《云南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輔導辦法(試行)》(下稱《辦法》)執行。
2. 考試形式及考場
藝術設計類、書法類所有科目,音樂類的樂理及聽寫科目,表演(導演)類的戲劇影視導演方向的敘事性寫作科目均采用筆試形式。考點設在各州、市,由各州、市招生考試機構統籌組織,全省統一閱卷。考生在報名參加高考時可選擇筆試所在州、市,具體考點由各州、市招生考試機構確定。
各面試科目均采用“考評分離”模式,考生面試現場錄音錄像,考試結束后統一整理成績。其中,音樂、舞蹈、表演(導演)類面試科目考點設在云南藝術學院(呈貢校區),由云南藝術學院負責組織;播音主持類科目考點設在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由云南師范大學負責組織。
3. 考試安排
考試時間、地點及準考證打印安排詳見《云南省2024年藝術類專業各科目統一考試安排》(附件3)。
4. 業績公布
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將于2024年1月20日前開放考試成績查詢,并公布各類別考生的成績統計情況。考生如對成績有異議,須在成績公布后一周內按要求提出復核申請,逾期不再受理。復核項目為:評分、統計(報名)是否有遺漏,各道題合并得分與提供給考生的分數是否一致,成績復核不對試卷重新評定,考生不得查看答題紙和面試錄像。
2. 學校考試
高校原則上不再組織校考,直接以省??統考成績錄取。經批準組織校考的高校,校考科目、考試內容、評分標準、計分辦法由招生院校自行確定,并在招生簡章中向社會公布。組織校考的高校要明確告知考生省統考必考的科目。考生可直接向所報考高校查詢相關考試要求,也可查閱高校招生簡章和官方網站。考生在報考校考時,如果不確定自己是否通過了省統考,可以先決定是否報考。
自2024年起,開展校考的高校不再跨省設立校考點,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一律在學校所在地組織,校考現場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專業招生計劃6-8倍,校考成績由各校考機構組織評定并向考生公布。高校要嚴格控制發放校考合格證數量,原則上不超過校考專業招生計劃4倍。
學校考試結束后,各高校要按要求及時、準確地在藝術信息交互系統中完成考生成績的提交。
5. 線條畫的原理
云南省招生考試院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根據考生考試成績,結合往年招生計劃和錄取情況,確定專業文化類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并按程序審核后向社會公布。
六、方案準備
經批準組織校考的專業無需編制省內計劃,在云南省內招生的其他藝術類專業須編制省內招生計劃。戲曲專業跨省聯考編制計劃要求按照教育部要求執行。
招生院校制定招生計劃時,對考生學業成績、專業成績、單科成績、樂器種類、演唱方式、舞蹈種類、身體條件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應在招生規定中予以說明,并向考生公布。相關要求應在制定招生計劃時在專業備注中注明。如未注明相關要求,學校將負責解釋。
7.填寫申請表
(一)文科專業報名方式、時間與普通專業相同,具體時間、方式另行通知。高考報名時,“是否報考文科專業”欄選擇“報考”的考生,可以同時報考文科專業和文史類、理工類專業。
(二)考生應根據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編制的《云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填寫報名申請,填寫招生申請時以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官網“云南省招生頻道”()公布的學校空缺職位計劃為準。
(三)藝術類專業按專業填報,考生可根據自身考試成績報考不同類別、不同院校的專業,也可報考同一院校的不同專業。填報時需留意所報專業所要求的分數項目及排名規則。
(四)考生在填寫報名表時,務必仔細閱讀《云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和高校招生規定,了解學校對報考資格、專業成績、學業成績、單科成績、演唱方式、樂器種類、舞蹈種類、身體條件、性別等的要求以及學校的學費標準等信息。如因填寫錯誤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8. 入場
招生工作由云南省招生考試委員會組織2024年云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招生辦公室督導”的招生制度。
(一)藝術院校錄取按藝術類招生計劃分批次進行。除藝術類提前批次外,各批次實行平行專業志愿填報,原則為:分數優先、隨志愿填報。各批次藝術類原志愿先于相應文史類、理工類批次填報。一經錄取,考生后續專業和批次志愿不再填報。
(二)自2024年起,美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電影、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導演、影視技術等專業不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而是依據高考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結果直接錄取。
(三)對舉辦藝術類專業校考的高校,云南省招生考試院應當按規定向高校提供考生志愿、成績信息,高校按照本院校招生規定和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簡章規定錄取學生。
(四)采用省統考成績錄取的文科專業,按照學生高考成績與省統考成績之比計算出的綜合成績進行排序,實行平行志愿分配。綜合成績計算方式有三種,各高校在編制招生計劃時須按專業選擇其中一種方式進行排序。
1.按學業總成績(含考核分)÷學業滿分×5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50排序。
2.按學業總成績(含考核分)÷學業滿分×7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30排序。
3. 按學業總分(含關懷分)排序。
其中英語作文網,云南省高考滿分為772分。排序時計算結果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專業成績相同時,按超出本批次文化總成績最低控制線的文化總成績(含關懷分)從高到低排序;超出本批次文化總成績最低控制線的成績相同時,按關懷加分從低到高排序;關懷加分相同時,按語文、數學、綜合、外語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比較,按比較結果優先排序;各科成績相同時,按同等成績考生處理。
各高校選定的排名規則將在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編制的《云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中公布,報考時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省統考成績均達到云南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各高校選定的排名規則計算出的綜合成績報考該專業。
(五)參加校本考試的考生須同時達到省統考和校本考試的相應要求,方可參加錄取。參加校本考試的考生應提前咨詢意向院校,確認意向校本考試專業對省統考的要求,避免因未參加相應的省統考而無法被錄取。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藝術類全省統考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各地、各學校要充分認識做好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全力確保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平穩有序進行。
(二)嚴格組織考試。各級招生考試機構、各組織考試的高校要參照高考管理規范,結合藝術類考試特點,建立考試管理機制,制定藝術類專業考試實施方案、工作細則和應急預案。要規范考試操作流程,確保考試各環節按規定實施。嚴把考場入口關,運用“人臉識別”“個人身份識別”“智能安檢門”等現代技術手段,嚴防考生代考、攜帶手機等違禁物品進入考場。嚴把考試組織關,嚴格落實考生、評委、考場隨機安排的“三隨機”工作機制,嚴防考試舞弊。嚴把考試評分關,科學制定評分規則,嚴格按照評分程序進行,確保評分公平公正。
(三)加強人員管理。加強審查人員選拔管理,簽訂崗位責任書,落實工作責任。完善審查人員選拔機制,嚴格執行審查人員選拔標準,加強審查人員崗前教育培訓,加強職業道德和法紀警示教育。嚴格落實“黑名單”制度和回避制度。
(四)嚴格招生考試紀律。嚴格落實高校招生“十不準”“三十不準”“八項基本要求”等紀律規定,對考試招生過程中違反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法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紀律處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行政處分法》等規定,嚴肅處理,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0. 其他事項
(一)考生應密切關注云南省招生頻道()、云南省招生考試院微信公眾號以及各主要考試機構、招生機構網站發布的考試安排、考生須知、錄取規定等公告,及時了解藝術類專業考試相關要求和錄取政策。
(二)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每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文件規定執行。教育部另有規定的,按照教育部規定執行。
附件1.云南省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專業目錄(試行)
1.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專業
2.組織藝術類專業學生職業能力考試
附件2.音樂專業統考演唱風格及樂器種類一覽表
附件3.云南省2024年藝術類專業統考各科目考試時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