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6 14:47:15作者:佚名
第1條
根據《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錄取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浙政發[2014]37號)、《浙江省高職高專提前錄取試點管理暫行辦法》(浙教考院發[2016]13號)等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國家標準代碼:12036。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辦學性質: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辦學層次:普通專科(高職)。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古墩路1516號。
第三條
學校具有高等職業技術教育招生資格,頒發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蓋章的國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始建于1958年,被譽為“浙江交通人才的搖籃”,1999年經教育部批準成為浙江省首批高職院校之一。學校是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全國交通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交通行業文明單位。 是國家“雙高計劃”專業群建設單位、國家骨干高職院校、國家優質高專院校、黃炎培職業教育優秀學校、全國交通職業教育示范學校、教育部首批“中德職業教育汽車機電合作項目”示范學校、教育部首批國家教育信息化試點建設單位、教育部國防教育特色學校、浙江省高職質量建設學校、浙江省高水平職業院校、浙江省四年制高職教育試點院校、全國高職院校“國際影響力50強”“服務貢獻50強”“育人成效50強”單位。
第五
學校占地面積46.09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35.5萬平方米,在校學生1.1萬余人,教職工665人,其中高級職稱179人。現有國家級教學名師1人、黃炎培職業教育“優秀校長獎”1人、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1人、省部級人才60余人,國家級職業教育教師教學創新團隊立項建設單位1個,浙江省黃大年式教師團隊1個。設有路橋學院、汽車學院、航海學院、航空學院、軌道交通學院、智慧交通學院、交通管理學院、士官學院、人文學院、繼續教育學院、景寧民族學院等11個二級學院。 現有全日制高職專業36個,7個優勢特色專業群和具有交通運輸特色優勢的專業集群,形成了海、陸、空、鐵協調發展的綜合交通運輸專業體系。學校與浙江科技學院聯合舉辦土木工程專業四年制高職本科專業。
第六條
學校堅持“依托交通、服務社會”的辦學特色,錨定“服務交通強國建設、彰顯中國職業教育特色、創建世界一流學校”的建設目標,遵循“堅持立德樹人、德才兼備、提供優質教育服務、培養交通行業和社會所需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的質量方針,秉持“勵志、行”的校訓,倡導“學思并重、知行合一”的優良學風,致力于培養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 學校建有國家級教學資源庫2個、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5門、國家級精品在線開放課程3門、國家級思政示范課2門、國家級應用技術協同創新中心2個、國家級生產性實訓基地4個、國家級虛擬仿真實訓中心1個、國家級“雙師型”教師培訓基地1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1個、省級實訓基地10個。學校精準對接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需求,集聚現代綜合交通優質資源,與政府、行業、企業、軍隊、國內外高校等各方搭建緊密合作平臺,牽頭成立浙江省交通運輸職教集團,創建浙江省唯一的“教育部-中興通訊ICT產業創新基地”,牽頭成立中國-東盟交通運輸職教聯盟,與600余家用人單位建立了穩定的就業合作關系,畢業生就業率達98%以上,畢業生質量受到社會高度認可。 是一所具有鮮明行業特色的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七條
學校成立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決定招生重大事項,下設宣傳、招生、考務、招生督導、安全保衛等工作小組,確保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實施。
第八
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主管部門關于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實施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嚴格執行高職院校提前錄取規定,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第九條
學校2024年面向浙江省普通高中招生,分14個專業招生465名,各專業計劃如下:
第十條
報名對象及條件:符合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已辦妥高考報名手續,并滿足以下條件的考生。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在校期間無違反紀律的記錄。
2、乘務專業應聘人員身體健康要求(身體不符合要求者慎報):女身高163cm-172cm,男身高174cm-185cm;雙眼矯正視力4.8以上,無色盲、色弱、斜視;面部及身體裸露部位無紋身、明顯疤痕、胎記、皮疹、體斑、色素異常、無法治愈的皮膚病;無傳染病、心臟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等慢性疾病,肝功能正常;發音清晰,無口臭、腋臭;無明顯“O”型腿、“X”型腿。
3.應聘人員須在浙江省普通高中畢業考試(以下簡稱“高考”)中語文、數學、外語、科技、思想政治、物理、歷史、化學、地理、生物等10個科目取得相應成績,且成績為E級或1科以下。
第十一條
考生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的方式。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3月10日至3月29日,截止時間為3月29日16:00。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我校招生網()“提前招生報名門戶”,進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報名。
第十二條
考生網上報名時填寫專業偏好,每位考生最多可填寫兩個專業。專業偏好以網上報名截止日期為準,截止日期后不可更改。每位考生只能入圍一個專業的綜合素質測試,并只能被錄取或準備進入該專業。
第十三條
總成績組成。各專業總成績為600分,由中考六門科目折算成績(滿分300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300分)組成。
第十四條
中考成績的認可與折算。考生中考成績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成績為準,對從外省轉入浙江省參加高考的考生,我校只認可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認可的成績;往屆學生中考科目中的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將按技術科目成績計算。
考生中考成績換算由語文、數學、外語、科技、“選修科目1”、“選修科目2”六門科目組成,滿分為300分。其中“選修科目1”和“選修科目2”的順序為思政、物理、歷史、化學、地理、生物,取成績最高的兩門科目換算。換算方法如下:
第十五條
確定綜合素質測試入圍人選名單。在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中,按照中考六門科目總成績確定考生第一志愿,按照一定比例確定各專業綜合素質測試合格分數線,按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專業綜合素質測試入圍人選名單。當某專業第一志愿入圍人選比例不足時,對報考該專業為第二志愿、未入圍第一志愿的考生,按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序,直至達到規定比例。各專業綜合素質測試入圍人選比例如下:
第十六條
在確定專業綜合素質測試人選名單時,若最后出現成績相同,則所有報考該專業的成績相同的考生將同時入圍綜合素質測試名單。
第十七條
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須完成網上確認,未完成網上確認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綜合素質測試網上確認時間為2024年4月2日至4月10日,截止時間為4月10日15:00。考生可登錄我校招生網站()“提前錄取報名入口”,在“考生登錄”平臺上進行確認。
網上確認流程:
(1)審核考試資格,核實并完善相關個人信息;
(2)閱讀《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提前錄取考生誠信承諾書》并確認同意;
(3)網上繳納報名費140元/人,一經繳納,不予退還。
(4)考生選擇綜合素質測試場次,生成準考證;
(5)考生須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第十八條
學校將根據考生入圍專業進行綜合素質測試。綜合素質測試主要考核考生的職業適應能力和專業學習相關能力,滿分為300分。考試方式:面試,考試時間:2024年4月13日-4月14日(各專業具體考試時間以考生網上確認時選擇的場次為準),考試地點: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第十九條
綜合素質測試具體測試方式、測試程序、考核內容及分值以我校招生網公布的《2024年高職提前錄取綜合素質測試實施細則》為準。
第二十條
提交高考體檢表。參加空乘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須于2024年4月16日至4月28日期間登錄我校招生網“提前錄取報名門戶”,在“考生登錄”平臺上傳《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表》或《高考體檢結論反饋表》(由考生所在中學或當地體檢站提供)。未在規定期限內上傳高考體檢證明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其他專業考生不適用此要求。
第二十一條
學校將于2024年5月7日前確定考生錄取情況,每位考生僅有入圍專業錄取機會。學校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滿分600分)按專業招生計劃的300%從高到低依次確定各專業“意向錄取”和“保留錄取(含序列號)”考生名單。其中貝語網校,排名前100%的考生確定為“意向錄取”,排名后200%的考生確定為“保留錄取(含序列號)”。
第二十二條
同分排序錄取規則。當考生某一專業總成績相同時,按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和中考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錄取順序。中考單科成績排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科技、思想政治、物理、歷史、化學、地理、生物。如上述情況仍相同,優先考慮普通高中綜合素質測評成績較高的考生。高中階段修滿相關選修課學分或相關選修課成績優秀的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三條
當某專業實際報考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時,該專業實際報考人數確定為“擬錄取”名單;當某專業實際報考人數大于招生計劃但不足300%時,“擬錄取”名單按招生計劃的100%確定,其余考生確定為“保留錄取(含順序號)”名單。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低于180分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或保留。
第二十四條
學校在確定空乘專業考生名單時,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參照考生提交的《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表》或《高考體檢結論反饋表》。對不符合空乘專業規定身體健康要求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或留級(詳見第十條)。
第二十五條
各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教學外語為英語。
第二十六條
學校將在規定時間內將擬錄取考生及擬錄取考生名單(含序號)報送“服務平臺”。
第二十七條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查詢所報考院校專業錄取情況。被確定為“擬錄取”的考生可選擇其中一所院校作為錄取結果。首輪選拔結束后,已正式錄取的考生在其他院校的擬錄取和預留錄取資格作廢。院校空缺名額按上述流程和預留錄取順序依次遞補。預留錄取考生根據錄取進度再次登錄“服務平臺”進行選擇,如此循環。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擇錄取學校的,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全部擬錄取資格。
第二十八條
我校根據考生選拔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某專業招生計劃已全部完成,或尚未完成但無考生錄取時,該專業招生工作即告完成。
第二十九條
網上錄取確認完成后,學校將在規定時間內公布錄取名單。已提前被職業院校錄取的考生,無需再參加當年后續普通高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當年高考,不影響正常入學。
第三十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高職院校提前招生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堅持“六公開、六不準”制度,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及時、準確、全面公開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相關信息,并主動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第三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報考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予以開除學籍、取消入學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2024年唐山科技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撤銷學位證書,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位、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撤回或者沒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提供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虛假個人信息,偽造、騙取證件、學歷證明、榮譽證書等,以獲取報名資格或者享受優惠政策;
(二)在綜合素質測評和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信息,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用他人名義入學、替他人考試或者獲取優惠待遇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三十二條
高職院校提前招生試點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綜合改革的重要舉措,參加招生考試的全體人員都應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對違反招生規章制度的,學校將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三十三條
招生流程安排(如有變動,請以我校招生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一)2024年3月10日至3月29日2024年唐山科技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考生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名截止時間為3月29日16時00分,報名鏈接為:。
(2)2024年4月1日,學校招生網將公布各專業綜合素質測試合格分數線,考生可在學校提前招生網查詢合格考生名單。
(三)2024年4月2日至4月10日15:00,對專業綜合素質考試入圍考生進行網上資格確認。
(4)2024年4月13日至4月14日,考生來我校參加專業綜合素質測試。
(五)2024年4月16日至4月28日期間,參加乘務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須上傳《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表》或《高考體檢結果反饋表》電子版照片。參加其他專業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無需提交此要求。
(6)2024年5月7日前,學校將按照“擬錄取”、“保留錄取(含序號)”、“不予錄取”確定每一考生的錄取狀態。
(7)2024年5月7日8:30至17:30,學校將考生名單(候補名單含編號)報送至考生服務平臺。
(8)2024年5月9日8:30至17:30,考生可登錄招生服務平臺查詢錄取結果,被錄取考生可進行選課確認。
(9)2024年5月10日8:30至17:30,學校根據空缺計劃將預備考生替換為錄取人選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十)2024年5月11日8:30至17:30,考生可登錄考生服務平臺查詢錄取結果,補錄后轉入擬錄取名單的考生可進行錄取確認。
(十一)2024年5月12日8:30至17:30,學校根據空缺計劃將預備考生替代為錄取人選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十二)2024年5月13日8:30至17:30,考生可登錄考生服務平臺查詢錄取結果,補錄后轉入擬錄取名單的考生可進行錄取確認。
(十三)2024年5月14日8時30分至17時30分,如學校仍有空缺學位及候補考生,學校將繼續填補空缺學位。
(14)網上錄取截止日期為2024年5月16日。
(十五)錄取名單將于2024年5月18日至5月31日公布,公布后根據公布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單。
若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學校將保留根據情況調整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學校設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畢業生獎學金、航海勵志獎學金、優秀交流生獎學金等,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實行國家貼息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艱苦補助、勤工儉學等政策。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如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由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學校地址:杭州市古墩路1516號 郵編:311112
招生網站:
招生電話:-88481758、88481880
傳真號碼:0571-88484891
監督投訴電話:-88481769
浙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