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5 10:57:48作者:佚名
2. 學校地址
虹口校區地址:上海市虹口區體育匯東路390號; 崇明校區地址:上海市崇明區陳家鎮東灘大道999號。 除虹口校區招收學前教育專業新生外,崇明校區為其他專業新生招生。
2. 等級
■本科
4. 學校類型
■普通高等院校
□公立高校 ■私立高校 ■獨立學院
5. 頒發學歷證書的機構名稱及證書類型
學校名稱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
證書類型:學完學期并達到畢業要求,頒發上海外國語大學顯達經濟與人文學院本科畢業證書。
六、高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委員會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辦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組織實施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 招生日常工作; 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招生監察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紀檢監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及須知
我校2019年春季考試招生專業有:
男女比例沒有限制; 學前教育專業不適合色盲、色弱人群。
主要的
等級
學術體系
計劃數量
商業管理
大學本科
四年
30人
幼兒教育
(雙語班)
大學本科
四年
40人
西班牙語
(業務方向)
大學本科
四年
40人
法語
(業務方向)
大學本科
四年
60人
金融
(全英文授課)
大學本科
四年
40人
會展經濟與管理
(全英文授課)
大學本科
四年
60人
八、入學外語考試語言專業培訓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的語言沒有限制。 入學后,西班牙語專業教學語言為西班牙語和英語,法語專業教學語言為法語和英語,其他專業教學語言為英語。
9. 選擇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委關于開展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考試報名的通知》(滬教委[2018]48號)關于春季考試報名條件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19年春季考試考試招生。 。
10、身體健康要求
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考生必須如實報告健康狀況。 隱瞞病史的,我校將按照學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休學的規定執行。
11.獨立的測試方法
(一)2月25日至26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報名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聘熱線”網站()提交申請。 其中,根據相關規定,應屆生必須通過七門學科(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技術)全部高中學歷考試。
(二)3月1日起,我校將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人數的三倍劃定各專業獨立考試資格線(最后名額按同等成績處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機構關于印發2019年上海市普通考試的通知》《關于高等學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高照[2018]65號相關規定施行)并公告至公眾。 考生必須自行核對考試時間和地點。
(三)3月9日至10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我校自考資格的考生參加我校自考。 同時報考我校兩個專業并分別滿足獨立考試資格的考生需分別參加各專業的考試。
我校自主測試為面試,內容由我校根據我校及專業特點確定。 獨立考試總分為150分。 重點考察考生的專業興趣、學科特長、創新精神和職業發展潛力2024年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英語作文網,根據上海市普通高中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提供的考生信息,結合《辦法》內容進行評價。與面試有關。
對于沒有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學生,考生本人將在面試時提供相關信息材料作為素質評價的參考。 詳細內容請參見測試計劃。
如考生缺席我校獨立考試,相應考試成績將計入春季考試總成績中,并參加后續錄取排名。
十二、入場規則
(一)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相關文件執行。
(二)入學成績要求:以春試總成績作為入學依據(滿分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獨立考試成績(滿分150分)
(三)預錄取和候補錄取規則:同一專業考生按照春季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春季考試總成績相同的2024年上海外國語大學賢達經濟人文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按外語成績排序) 、語文、數學依次比較),按100%公布錄取計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照不超過錄取計劃50%的排名公布。 預錄取考生須于3月21日至22日到上海市虹口區體育匯東路390號(虹口校區)辦理入學專業信息登記。 被列入候補名單的候選人將按順序列入候補名單。 相關報名程序按照市教育考試院相關實施辦法執行。
(四)正式錄取:預錄取考生按要求完成全部手續,即被我校正式錄取,并發給錄取通知書。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工商管理專業 38000元/生/學年
學前教育專業(雙語班)45000元/生/學年
西班牙語專業(商科方向)56000元/生/學年
法語專業(商科方向)56000元/生/學年
金融專業(全英文授課) 56000元/生/學年
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全英文授課) 56000元/生/學年
收費依據【滬教委民(2015)4號】(收費標準由民辦高校自主確定)
住宿費標準為5000元/生/學年
收費依據【滬教委民(2015)4號】(收費標準由民辦高校自主確定)
14. 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市有關助學規定。 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 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 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困補貼和學費減免等。我校的承諾是保證考入我校的學生不會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