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18 10:11:30作者:佚名
凱里學院2024年“專升本”招生簡章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規范“專升本”招生工作,維護高校畢業生合法權益,保障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凱里學院2024年“專升本”招生。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 中文名稱:凱里學院 英文名稱:Kaili University
第四條 學校代碼:4152010669
第五條 學校地址:貴州省凱里經濟開發區開元大道3號。 郵政編碼:556011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立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條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條 學校主管單位: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招生的副院長擔任招生組長,分管教學的副院長擔任考試組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學校內部作為會員,全面貫徹執行上級部門的政策。 根據考試和招生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學校招生招生辦法,協調學校“專升本”相關工作。 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的條件、程序和要求進行考試招生。
有效保證選材質量。
第十二條 招生就業處是學校“專轉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它有一個內部“學院到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主要職責是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 組織招生推廣、考生資格審查、專業分線劃定、錄取注冊等工作,辦理“專升本”其他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專升本”招生全過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組的監督英語作文,并派專人處理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我校2024年“專升本”招生計劃以省教育部門為準。 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具體專業規劃如下:
第五章 考核與錄取
第十五條 按照省教育廳、省招生考試院有關文件要求,報考我校“專升本”項目的考生,文化考試成績須符合省評分標準。 通過我校資格審查后,方可參加專業課程考試。 在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均在線的情況下,按照總成績(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之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按專業類別。 總成績相同的,按照文化測試成績降序錄取; 如果文化考試成績再次相同,歷史專業優先考慮語文成績較高的學生,物理專業優先考慮數學成績較高的學生。
第十六條 我校根據考生專業基本要求和考生專業課考試成績,按不超過招生計劃學生人數兩倍的比例,按專業劃定及格線。 對于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計劃可適當調整。
第十七條 免試學生錄取,應當按照省教育廳“專科升格”工作有關文件精神,符合免試條件,畢業專業應當符合招生機構的申請要求。
1. 競賽獲勝并免試的考生予以錄取。 在省招生考試院范圍內2024年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對考生獲獎情況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錄取順序如下:(1)全國賽個人一等獎(2)全國賽個人二等獎(3)全國賽個人三等獎(4)全國賽團體獎(5)全國賽個人一等獎貴州省賽。
2、退役大學生、軍人免修文化課。 在省招生考試機構范圍內,可參加學校組織的退役軍人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察,擇優錄取。 考試方式:提問式面試。 檢查內容:形勢與政策。
第十八條 專業考試科目
第十九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 《規范入學就業體檢項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益通知》。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補貼
第二十條 嚴格按照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住宿費等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 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
第二十一條 支持貧困學生的政策措施:落實國家生源信用助學貸款、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資金、特困補貼、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
第七章 畢業(學位)證書
第二十二條 畢業證書:學生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并達到畢業要求的,由凱里學院頒發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并進行學籍和學歷電子登記的凱里學院畢業證書。教育部。 并用此儀器將其密封。 符合學士學位條件的2024年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8章 回顧
第二十三條 文化、專業成績均符合錄取要求的,學校自新生入學之日起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高職(專科)學歷進行全面審核。 復試合格者,準予注冊為學生; 復試不合格的,由學校視情況給予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九章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