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02 22:19:08作者:佚名
記者從市教委獲悉,從2021年起,每年在全國普通本科招生計劃中專門安排1萬名左右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優秀教師定向培養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優師專項),由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和地方師范院校承擔招生及培養任務,采取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的方式,為832個脫貧縣(原集中連片特困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中西部陸地邊境縣(以下統稱定向縣)中小學校定向培養一批優秀教師。
國家優師專項和地方優師專項承擔培養的學校不同
國家優師專項。2021年重慶市國家優師專項由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5所部屬師范大學承擔培養工作,共招生培養32人,具體專業見各培養高校的招生簡章。
地方優師專項。2021年重慶市地方優師專項計劃,結合我市2021年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培養計劃統籌實施,由重慶師范大學、重慶三峽學院、重慶文理學院、長江師范學院、重慶第二師范學院承擔培養工作,共招生培養505人,具體計劃見各培養高校的招生簡章。
單列志愿、單獨劃線,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
報考優師專項的考生均須參加當年全國統一高考重慶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實行單列志愿、單獨劃線,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普通類招生所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
國家優師專項師范生錄取后,戶籍仍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畢業后可按有關規定遷入定向就業所在地區。地方優師專項考生的錄取管理按照我市農村小學全科教師的相關政策執行。
錄取后須簽訂協議
國家優師專項師范生在錄取后,須與培養學校、重慶市教委、重慶市鄉村振興局簽訂四方優師專項師范生定向培養協議書。培養高校會同重慶市教委組織協議簽訂。對拒簽協議的錄取考生,培養高校將取消優師專項錄取資格。
地方優師專項師范生的協議簽訂參照我市農村小學全科教師相關政策執行。
履約任教不少于6年
優師專項師范生本科畢業后(應取得相應學歷、學位、教師資格)經雙向選擇,安排至我市14個原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中小學任教,入編入崗,履約任教不少于6年。
重慶市14個原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為:萬州區、黔江區、開州區、武隆縣、城口縣、豐都縣、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
除因身體原因不適合從教等特殊情況外,優師專項師范生不允許違約,畢業后未按規定履約的,按照協議書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記錄將歸入個人人事檔案,并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國家優師專項與部屬高校公費師范就業政策有區別
國家優師專項師范畢業生定向到我市14個原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任教服務重慶師范大學錄取分數線,部屬高校公費師范畢業生可在我市轄區范圍內區縣任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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