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1-11 11:14:19作者:佚名
錄取原則是考生選擇院校時的重要考慮因素。根據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施細則》,高校招生章程必須包括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進階考生錄取規則、收費標準等內容。 、獎學金和助學金等信息。因此,如果你想了解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的招生細則,可以查看其2024年招生細則。
以下為本網整理的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2024年招生簡章詳細內容:
文章來源: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2024年招生簡章(,method-view,schId-7205692.d??html)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保證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以下簡稱學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各學院結合本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院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第三條 學院全稱: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學院代碼:國標代碼13980;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
學院地址: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花果山大道春暉路88號。
學歷:本科。
學校類型:私立普通高等教育機構。
第四條 學院成立于1999年,是經江蘇省教育廳批準2024年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由南京醫科大學獨立創辦的公辦民辦二級學院。 2005年經教育部批準為獨立學院。學院于2013年遷至江蘇省連云港市。學院設有臨床醫學、預防醫學、護理學等17個專業(19個方向)。學院設有附屬醫院、臨床醫學院、教學醫院和臨床教學中心,共享南京醫科大學附屬醫院的教學資源。
第五條 學院主要面向江蘇省以外的近20個省(區、市)招收本科生。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學生在規定期限內達到專業畢業要求的,頒發專科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院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學生,由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授予相應學位。
第二章 組織架構
第六條 高校招生的領導機構是南京醫科大學康大學院本科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定高校招生政策和重大問題的決策。
第七條 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機構是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在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八條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相關規定,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院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省高考人數、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確定本學院省級招生計劃。隨著學院近年來生源計劃的編制。經審核后,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高校預留計劃數量不得超過學院本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調整高校統考在線生不平衡的情況。各個地方。根據生源情況需要調整招生計劃時,學院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提出申請,審核批準后實施。
第四章 入場規則
第十一條 學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轉學比例。對于批次順序自愿提交,轉讓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對于分批并行自愿提交,轉讓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二條 符合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我院。學院根據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錄取分數線和閱讀比例對考生檔案進行審核,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學院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有關積分加分政策,并計入總成績。
第十四條 學院按照成績優先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專業之間沒有等級差異。考生成績相同時,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名規則錄取。專業愿望不能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整,將轉入其他專業。不能滿足全部職業愿望且不符合調整要求的考生將被取消資格。
第十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專業選科要求以當地招生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考生必須符合專業選擇的要求。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條 學院參照國家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錄取考生。
第十七條 被學院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學院發出錄取通知書。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2024年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錄取分數線(2024各省份錄取分數線及位次排名),學院將在三個月內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復查。復審不合格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學院招生專業不限制考生參加考試的語種。新生入學后將接受英語作為第一外語的教學。
第二十條 學院建立了完善的“獎、助、貸、就學、補、免”為一體的獎學金和獎學保障體系。目前擁有各類獎學金、助學金10余項,招收貧困家庭學生。在此期間,可以申請助學金或勤工助學補貼。思想品質好、政治素質高、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可以申請各類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憑錄取通知書申請當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一條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關于優化民辦普通高等學校收費管理的通知》(蘇發改費發[2023]677號),具體收費標準為:18000元元/人文社科生·學年;理工類專業2萬元/生/學年;醫學專業22000元/生/學年。
第二十二條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物價費[2002]29號) 369號和蘇財綜[2002]162號),學院社化學生公寓根據情況收取相應費用。具體標準為:每學年900--1500元/生(住宿費根據不同住宿條件而有所不同)。
第二十三條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部、省收費項目和標準。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錄取,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
第二十四條 學院通訊地址: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花果山大道春暉路88號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學生工作處招生就業指導中心 郵政編碼:2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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