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31 09:17:58作者:佚名
1. 重新測試對象
1.首選報考管理科學與工程(120100)、工商管理(120200)(含會計
通過國家A級成績線(理學院、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技術經濟與管理)、物流工程(專業學位085240)、MBA(專業學位125100)的考生;
2、第一志愿報考MPAcc(專業學位,125300)并達到國家A級分數線的定向考生和初試成績190分及以上的非定向考生;
3、3月20日前申請轉管理科學與工程(120100)或工商管理(120200)
(含會計、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物流工程(專業學位,085240)、MBA(專業學位,125100)、MPAcc(專業學位,1253002023年三峽大學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定向培養)以及調整中收到復試通知的考生系統 。
2、復試內容
復試分為面試和筆試兩部分。 復試成績=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40%),總分為100分。 MBA 和 MPAcc 考生參加附加考試“政治”。
1、面試:重點測試考生的思想品德、誠信、一貫的學業成績(含本科水平)、專業思維、學術態度、英語口語、心理素質等綜合素質和培養潛力。 面試滿分100分,時間不少于20分鐘。 英語口語考試成績占面試成績的30%。
2、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閉卷考試,考試時間3小時。 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物流工程、MBA筆試科目為《管理》,周舵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版); MPAcc筆試科目為《會計綜合》,參考書:《中級財務會計》,謝明祥主編,電子工業出版社; 財務管理,景欣、王化成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3、附加考試:所有MBA、MPAcc復試考生將參加附加考試“政治”,滿分100分。 本次考試為閉卷考試2023年三峽大學研究生院錄取分數線,考試時間為3小時。 專業課筆試成績和附加考試成績各占筆試成績的50%。
4.成人教育本科生和自考本科生應屆畢業生不參加額外考試。
3. 復試流程
時間
責任部門
地方
內容
3月21日前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在線支付(記下訂單號)。
繳納復試費100元/人
3月22日上午
學校診所
校醫院(水電樓前)
空腹體檢費用65元
3月22日下午
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經濟管理樓G1707、1709
學院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填寫相關信息
3月22日 19:00-22:00
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信息技術中心 J3309、J3310
MBA 和 MPAcc 附加考試“政治”
3月23日 8:30-11:30
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信息技術中心 J3502、J3602
筆試《管理》、《綜合會計》
3月23日 14:30-17:30
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信息技術中心 J3316、J3502
面試(包括英語測試)、
特別提示:
1、考生須攜帶初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和面試。
2、學院進行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考生繳費單號、初試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生學生證、自學證)本科畢業生還需省自學考試畢業證,在線教育應屆畢業生還需學校畢業證),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學歷證書或學歷認證報告電子備案表,本科階段加蓋公章(考生高職院校為高等院校)高職階段)成績單等。骨移植候選人還須向學院提供《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報名表》復印件。 學院保留相關副本或原件(例如成績單原件)。
3、未繳納復試費用的,不得參加復試,繳納費用后不參加復試的,費用不予退還。
四、復試資格線及招生計劃
復試資格:MPAcc非定向190分,定向165分; 其他專業國家A級地區成績。
MPAcc考生:復試考生與錄取考生的比例不超過1.5; 其他專業的比例不超過1.2。
招生計劃:
管理科學與工程(120100):計劃招生5人,其中推薦免試學生4人,目前在讀學生1人;
工商管理(120200):計劃招生15人,其中推薦免試學生6人,目前在校學生9人;
物流工程(085240):計劃招收4名學生,目前在讀4名;
MBA (125100):計劃招收 28 名學生,目前在讀 28 名
MPAcc(125300):計劃招生55人(其中定向學生25人,非定向學生30人),目前在校學生55人。
五、入學方式
1.需要轉專業:第一志愿考生和轉學生同時參加復試,按照總成績(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分別排序。 符合錄取條件的,首先從錄取第一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用同樣的方法錄取轉學生。
2、無需調整的專業(方向):符合錄取條件的,優先錄取考生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雙三年級的學生被分在不同的行中,并在大學計劃內選擇性錄取。 少谷學生按不同欄目分類,向研究生院報到后擇優錄取。
3、工商管理(120200)考生總成績按研究方向(01會計學、02工商管理、03旅游管理、04技術經濟與管理)排序,按錄取辦法(1)(2)錄取。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錄取:
(一)資格審查、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中有失信行為,經查實的,不予錄取;
(三)附加考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