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08 17:06:06作者:佚名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加快提高職業教育質量,進一步拓寬學生成長成才渠道,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的通知》《關于職業院校分類考試的通知》(教學部函[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23年高等職業教育自主考試招生及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的通知》(教[2023]53號)等文件要求,結合辦學特點和專業培養需求,積極探索高等職業教育多元化招生機制,選拔綜合素質高、職業潛力大的優秀人才到高職院校學習,進一步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水平。 為保障生源質量,凸顯高等職業教育特色,開展2023年高等職業教育自主考試招生和拔尖人才免試錄取,保障學生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章程。學校和考生的利益。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河南農業職業學院高等職業教育自主考試招生(以下簡稱“自主考試招生”)。
第二條 河南農業職業學院自主考試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領導下,按照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河南農業職業學院自主招生考試招生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遵守高校招生“十不準”、“三十不準”、“八項基本要求”等規定,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河南農業職業學院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全日制普通公辦高等學校
第六條:辦學層次:專科,學制:三年
第七條 院系代碼:13790 河南省招生代碼:6282
第八條 學校地點:鄭州市中牟縣青年西路38號
第九條學校概況:
學校現為國家“雙高計劃”建設單位、國家優質高職院校、國家骨干高職院校、首批國家現代學徒制試點高職院校、全國先進集體農業職業教育省級示范性高等職業學校。 高等學校、省“三全教育”綜合改革試點學校、河南省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職業教育)示范高校、河南省產教融合示范職業院校培育建設單位職業教育 信息技術標桿學校。
學校占地1915畝,新校區占地1350畝(一期工程正在建設中)。 建筑面積52萬平方米,實用實訓儀器設備總值19673萬元,圖書館藏書198萬余冊。 現有教職工1178人,其中教授53人,副教授285人,具有博士、碩士學位的教師505人。 有國家“萬人計劃”教學名師2人,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全國模范教師、全國職業教育名師、省政府特聘專家、省職業教育專家、省學術技術專家等110人。省級教學團隊6個,省級職業教育名師工作室2個,省級黃大年式教師團隊1個。 教師共獲得教學科研成果獎428項,其中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省級成果一等獎。 學校現有洛陽分校和農業工程、園藝、畜牧工程、食品工程、信息工程、機電工程、經濟貿易、會計金融、旅游管理、人文教育等10個二級學院,61個全日制本科專業。時代高等職業學院。 專業涵蓋現代農業、食品加工技術、信息技術、現代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現代旅游業等領域。 其中,中央財政支持專業2個,國家骨干專業5個,省級特色專業8個,省級特色專業8個。 綜合改革試點專業5個; 建有國家級專業教學資源庫1個,省級專業教學資源庫2個; 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在線開放)課程2門,省級精品資源共享課程4門; 建成國家級示范實訓基地4個,省級示范基地3個。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學校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分管教學、招生、紀檢工作的學校領導任副組長,教務處負責人辦公室、招生就業辦公室、紀檢監察部門和相關二級學院為成員。 。 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自主考試招生工作,落實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制定自主考試招生實施方案和相關細則,討論決定自主考試招生事宜。 個別考試、招生考核、招生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均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獨立考試招生領導小組下設命題考試組、招生工作組、紀檢監察組、后勤保障組。
第十一條 參加自主考試招生工作的教師、管理人員和企業人員,應當經領導小組審查批準,并嚴格執行回避制度。 嚴禁參加本次考試的近親屬人員參與試卷安全保密工作,并對參加人員進行安全保密教育。 ,并簽署安全保密承諾書。
第十二條 學校紀委負責對自主考試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紀檢部門對自主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指導,建立健全監督機制,保證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實施“陽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對象、考試方式和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招生對象
1、已通過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考生。
2、通過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考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考生。
第十四條 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
2023年自主考試招生計劃為2000人(含免試拔尖技能考生),其中單獨計劃退伍軍人10人(免文化素質測試,只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 園林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我校與俄羅斯國立農業大學合作辦學,單獨計劃50名學生。 招生專業詳見專業信息表。 其中,空乘專業女生身高限制為160-175cm,男生身高限制為170-185cm。
第十五條 志愿者申請表
1、志愿者申請時間:2023年3月22日9:00至3月24日18:00。
2.志愿者報名系統平臺及網站: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
3、考生可登錄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填寫網上申請表。 規定時間內,考生只能填寫一所院校的申請表,修改申請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 將使用最后在線保存的申請。 為準。 提交截止日期后不得進行提交和更改。
4、錄取過程中,我校不會對考生選擇專業以外的內容進行調整。
5、準考證打印時間:2023年4月6日-7日,請登錄河南農業職業學院自主招生考試系統()自行下載打印。 詳細登錄系統請參見學校招生網站。
6、退伍軍人考生可申請免試文化素質考試,參加我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 符合退役士兵計劃單獨要求的考生,須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填寫我院報名表,并攜帶《志愿退出現役證明》、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明3月24日17:00前審核表,到我校招生咨詢大廳審核并登記。
第十六條 考試科目和方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 我校2023年自主招生考試由文化素質測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
1、除符合退役軍人計劃單獨要求的考生外,所有考生均須參加文化素質測試。 科目是語文和數學。 考試形式為筆試,總分300分(兩科各占150分)。 考試時間:4月8日上午9:00-10:30。
2、報考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文理科考生(含社會考生),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 考試形式為筆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業務素質、創新思維等。 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社會問題分析等綜合能力,總分300分; 參加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相應招考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考生將參加職業技能考試,職業技能考試以《中等職業教育專業教學規范》為基本依據根據專業需要,采取筆試、面試、實踐考試等不同方式,重點測試考生的綜合職業能力、崗位技能、通用技能等,總分300分。考試時間: 4 月 8 日,11:00-12:30。
3、符合退役軍人計劃單獨要求的考生,免試文化素質測試,須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 考核內容與文理科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相同。 考試時間:4月8日11:00-12:30。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 根據考生文化素質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的總成績,結合文理科考生(含社會考生)與對口考生參加考試的人數比例,確定錄取人數確定,并分別劃定準入控制分數線。 根據《分數線錄取》,錄取將遵循“優先、自愿”的原則。當某些專業報考人數不足時,學院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降低錄取分數線或征集志愿者。
錄取時,根據語文、數學、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考試成績,總成績相同者擇優錄取。 退役軍人候選人將根據其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和個人偏好擇優錄取。
學校各專業無外語、男女比例、相關科目成績或附加考試要求。 尊重考生的專業選擇。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
學校根據錄取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報學校獨立考試招生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并在學校網站上公布。 公示完畢后,按要求報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備案。
第十八條 免試引進拔尖技能人才的條件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工作的通知》(教部函[2021]36號)和《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23年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工作的通知》(教部函[2021]36號) 《教育自主考試招生與拔尖技能人才》根據《關于免試錄取的通知》(教[2023]53號)文件精神,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可以申請免試入學進入我校專科層次。 申請免試專業的考生必須與獲獎項目或獲得的專業資格相關。
1.在教育部主辦、協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榮獲三等獎以上,或者在教育部主辦、協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一等獎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省教育行政部門誕生。
2、在職中職畢業生,具有高級工、技師資格,并獲得縣級先進工人模范個人以上稱號。
符合免試錄取資格的考生須于3月24日17:00前填寫《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年拔尖技能人才考生免試入學申請表》2024年河南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提交考試申請——免費入場,獲獎資格由所在學校確認。 然后將上述申請表、考生身份證復印件、技能競賽獲獎證書等相關材料安全提交至我校招生就業部。
我校將對考生的資格進行審查。 審核通過后,公布通過免試錄取的考生名單。 公布的名單將納入《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2023年拔尖技能人才招生信息匯總表》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拔尖技能人才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 2023年普通高校》、考生身份證復印件、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復印件報省教育廳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處備案。報名通過后,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學校官網公示,無異議后,報河南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并按照有關規定發放錄取通知書。未經考試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
第十九條 招生工作由省教育廳、教育考試院領導,學校組織實施。
第五章 收費標準、獎助學金和困難補助
第二十條 根據豫發費改〔2020〕456號文件規定,自2020年秋季學年起,我省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新招收學生按新的專科學費標準執行。文史類學費為每生3700元/年,理科類學費為每生3700元/年。 類別4200人/年/生,國家高職優質學校可增加15%,增加幅度不超過當年招生專業總數的20%。 具體學費請參見招生計劃表; 住宿費暫定為每生400元/年(宿舍無獨立衛生間)、600元/年(8人宿舍有獨立衛生間)、800元/年(6人宿舍有獨立衛生間)浴室)。 政策如有調整,按照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 獎學金政策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體,獎、減、貸、補相結合的貧困學生資助體系。
助學貸款:學生可以向原籍地申請助學貸款或向高校申請國家助學貸款2024年河南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每年最高限額12000元。 獎學金: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校級一等獎學金1500元/年,二等獎學金1000元/年,三等獎學金500元/年。 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還可申請每年2600元至4000元不等的助學金。 勤工助學: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二條 學生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高等學校學生信用助學貸款,必須按照規定程序申請、審批、簽訂合同; 獲得各類獎學金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金、校內勤工助學補助金等必須履行申請、逐年級評估或認定、公示、確定等程序。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 通過高職院校自主招生并被拔尖技能人才免試錄取的考生,必須持有效身份證件和錄取通知書原件,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報到入學,并參加全日制培訓。 轉校、轉專業按照國家、省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其他待遇與高考錄取學生相同。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期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內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頒發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河南農業職業學院。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學籍登記,嚴格組織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復審。 對在報名、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考生,以及身體狀況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二十五條 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對于以我校名義組織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考生和家長不應相信任何中介機構。 機構或個人非法招生弄虛作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上級政策制定。 學校歷年招生要求及規定與本章程相抵觸的,以本章程為準。 本章程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本章程解釋權屬于學校招生就業部。
聯系部門:河南農業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
聯系地址:河南省鄭州市中牟青年西路38號(郵編: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