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5-15 14:58:35作者:admin2
審計師考試全稱為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其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每年10月中旬舉行,報名時間約為5月上旬。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審計署和人事部共同負責。審計署負責擬定考試科目,編寫考試大綱,組織考試命題,實施考試工作,統一規劃并組織或授權組織培訓等工作。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審計署對考試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制度和確定考試合格標準。各地的考試工作由當地審計部門和人事部門共同負責,具體職責分工,由各地協商確定。
審計師分為三個級別:即初級審計師,中級審計師,高級審計師。審計師考試均采用閉卷筆試。初、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省人社廳用印的《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國家審計署用印的成績合格證書。
1.初、中級考試科目: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宏觀經濟學基礎、企業財務管理、企業財務會計、法律;
《審計理論與實務》審計理論與方法、企業財務審計。
2.高級資格考試科目: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理論研究,金融理論研究,財政理論研究,財務會計和財務管理理論研究;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審計理論研究,審計技術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