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4-23 22:42:23作者:網絡
填寫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并不是法定程序,如果用人單位要求填寫,主要說明:勞動者基本信息、原勞動合同期限、崗位、解除勞動關系原因、勞動手冊號碼、工作交接情況、工資支付情況、經濟補償金支付情況等。
《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填寫《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首先要到原單位領取《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用人單位沒有的可以去人社局的勞動關系科領?。?,然后填寫簽字完畢后讓單位蓋章,即勞動合同關系解除。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