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4-22 11:01:12作者:網絡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二方經友好協商,就店鋪永久性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位于 街 號的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二、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在 年 月 日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
三、甲方須把店鋪之前的所有債務結清后,并在乙方清點貨物與設備清單后在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四、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店鋪的裝修損失費。
五、以上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如一方違約可以訴訟法律。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原房屋租賃合同;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的一切設施清單;
三、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證明書復印件。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