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4-22 10:50:20作者:網絡
就業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又叫三方協議。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終止。就業協議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制表。
既然是三方協議,一般是一式三份,即學校、學生、用人單位各持一份;但我在工作中也有接觸過一式四份或多份的情況,無非是為某方多留1份備查,總的來說脫離不了“三方”這個大的范疇。
應屆生——就業協議書,也稱:三方協議書。是畢業生應聘求職的協議書。
?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一份學生自己留底,一份錄用單位保留,一份學校保存。就業協議書是用來證明應屆畢業生初次就業,應聘證明。有三個意義:
1.具備就業資格;2.學校用于統計就業率;3.與用人單位達成聘用協議。
不是每個應屆生都能拿到就業協議書的。只有符合畢業資格,允許就業的應屆生,才能拿到就業協議書的。學生拿到就業協議書后,即可按自己的意愿,求職、就業。先了解就業單位及崗位內容后,與求職單位達成就業意向,聘用單位應該在就業協議書上簽字蓋章。一份保留在單位,單位可以憑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向國家相關部門申請有關減稅,享受有關錄用畢業生優惠政策和待遇。
學校簽上就業協議,表示完成了對本學生的教育培養任務,協議書就用來統計畢業培養的就業率。其次,根據協議書的用人單位地址,簽發轉移畢業生檔案的就業報到證,用于畢業生干部檔案的落檔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