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活動,適用本法。”
“第" />
更新時間:2021-04-27 08:43:02作者:網絡
嚴格按法律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明確規定,
“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活動,適用本法。”
“第十一條 舉辦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舉辦實施以職業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審批,并抄送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嚴格來說,不論是培訓學校還是小型培訓班,都相當于民辦教育機構,必須取6261696475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365646239得辦學許可(教育局),然后依照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進行登記。過程還是比較麻煩的,但費用不高。還包括“消防安全許可,教師資格認證等等……”
您的問題可以這樣來看:
1.從法律上講,必須登記;不登記者“第六十四條 社會組織和個人擅自舉辦民辦學校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符合本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的民辦學校條件的,可以補辦審批手續;逾期仍達不到辦學條件的,責令停止辦學,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按照法律上講,如果有關部門來查你,并查出來了;你需要補辦即可,一般不會罰款。前提是你沒有造成重大的不良社會影響。(開個玩笑,除非你是故意的,否則想造成影響,都很難)
2.從目前社會情況來看,像你這樣自己一個人辦一個班,不聘請什么教師,不辦理手續也沒問題。再說明一點情況,現在像你這種情況的辦班沒有幾個辦手續的
,也沒有被查的。
3.提醒你一點,凡事都要有度。假如你不辦手續,最好別發傳單,認真的上課就行了。收費也要合理,假設你你一節課一人收1000,家長把你告到教育局,那可就麻煩了,不罰是不可能的。在這你也要適當的保護學生安全,至少別為了省錢租個危房,一旦出了事,就不是罰款怎么簡單了。
總之,不管你辦不辦手續。只要你認真教,為學生想一想。贏得了學生和家長的認可,就不會有什么事,不用擔心有人來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