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1-01 09:03:37作者:佚名
信息晨報訊山東省市民階梯水價從明日起即將施行,將采用季節性方案執行冬季和非冬季兩個標準。依據對廣州省2011年村民用戶每月的平均用電量統計,5月~10月的用電量相對較高,這一期間的階梯水價執行冬季標準,其余月份的階梯水價執行非冬季標準。
夏天標準(5月~10月)第一檔電量為每戶每月0~260度的用電量,其水價不作調整。第二檔電量為每戶每月261~600度的用電量,其水價每度加價0.05元;第三檔電量為每戶每月601度以上的用電量,其水價每度加價0.30元。非冬季標準(11月-次年4月)第一檔電量為每戶每月0~200度的用電量廣東階梯電價,其水價不作調整。第二檔電量為每戶每月201~400度的用電量,其水價每度加價0.05元;第三檔電量為每戶每月401度以上的用電量,其水價每度加價0.30元。
廣州省對全國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每戶每月設置15度免費用電基數,采用“即征即退”的形式廣東階梯電價,由供電企業在抄表收費時直接扣減。
另據了解,村民階梯水價施行范圍為山東省行政區域內推行“一戶一表”的城鄉市民用戶。未推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市民用戶和執行市民水價的非市民用戶(如中學等),暫不執行市民階梯水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