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18 17:30:04作者:佚名
2021年3月23日,婁底市教育局印發通知(婁教通〔2021〕18號),就婁底市2021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進行部署。具體如下: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湘教發〔2018〕4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教發〔2020〕13號)和《婁底市教育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婁教通〔2018〕114號)精神,推進我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制度改革,切實規范招生入學行為,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普通高中優質特色發展,大力發展職業教育,促進普職協調發展,建立健全科學合理、客觀公正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著力推進教育公平,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招生計劃
(一)計劃原則
婁底市教育局根據2020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完成情況和2021年全市初中畢業生人數,按照教育均衡發展和普職分流大體相當的要求,負責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統籌管理,確定年度招生規模,并分解到縣市區和市本級。各縣市區教育部門根據婁底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控制數,具體編制本區域內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建議計劃。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含省市級普通高中示范性學校的指標生計劃、自主招生(高水平體藝生)計劃、一般計劃、職業學校提前批計劃和一般計劃。婁底市教育局對各縣市區和高中招生學校的建議計劃審定后,下達正式指令性招生計劃到各招生學校。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計劃均面向全市招生,一次性下達到位,不預留機動計劃,招生錄取中不再追加招生計劃。招生計劃由市、縣(市區)中招辦統一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二)自主招生計劃
普通高中可申請自主招生,招收一定數量的高水平體藝生,自主招生方案報縣市區教育部門審核,報市中招辦備案,并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對象為在我市參加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符合條件的學生。自主招生學校須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結束后,嚴格按照自主招生方案和程序組織招生,并主動公開招生的各環節和錄取結果。區域內公辦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總數原則上不超過當年本區域內公辦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數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