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09 21:44:24作者:佚名
(二)除福建省外的其它省份錄取辦法
1.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規則福州黎明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線數,即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按分數排序依次錄取到第一專業,如第一專業錄滿,依次錄取到第二、三專業,以此類推;若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已錄滿,有填寫“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到未滿額的專業。
2.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相關省份(自治區、直轄市),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和錄取規則按照相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3.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分數線;若生源不足需降分錄取,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執行。
4.根據生源情況,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規定對招生計劃進行相應的調整。
十、頒發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按要求修完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國家承認學歷并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為:福建林業職業技術學院。
十一、錄取結果的公布
學院在錄取結束后,及時為被錄取的考生寄發由院長簽發的錄取通知書。考生可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官方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十二、轉專業規定
學生轉專業按福建省教育廳和學院轉專業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獎助辦法
學院建立了完善的“獎、助、貸、勤、免、補”資助體系。每年按規定評選和發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院獎學金及職業技能競賽獎學金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臨時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緩、社會資助、發展性資助、就業補助金、求職創業補貼等。學院還開辟了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充分拓展勤工助學崗位,確保貧困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