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09 17:43:13作者:佚名
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的精神,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福州大學錄取分線數,推進素質教育實施,2013年福州大學面向福建省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如下:
一、領導機構
我校自主選拔錄取工作是在我校本科招生小組領導下,由校招生辦負責具體實施。
二、招生規模
按照教育部《關于福州大學開展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點的復函》(教學司函〔2012〕14號)的規定,2013年我校自主招生規模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以內。
三、招生對象與條件
凡具有較強創新精神和一定的實踐能力,善于獨立思考,思想品德優秀,身心健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福建省應屆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
1.學科競賽獲獎:高中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者。
2.創新實踐活動獲獎: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科技競賽獲得全國三等獎及以上者。
3.高中階段獲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二等獎及以上或全國創新作文大賽二等獎及以上者。
四、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依據“本人申請、中學推薦”相結合的原則,統一采取網上報名,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條件的對象且有意向報考我校的學生,于2012年12月20日至1月10日登錄我校招生辦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網上錄入相關個人信息后,填寫并打印《福州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招生申請表》(逾期關閉網上報名系統)。
2.郵寄材料:申請者須于2013年1月10日前將紙質材料通過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福州大學招生辦公室(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并在封面上注明自主招生字樣,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請用A4紙打印并按此順序裝訂以下材料:
①《福州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招生申請表》(所在中學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學校公章,所在中學應將推薦名單及相關材料在中學和班級進行公示);
②含高中階段各學年學習成績及年級位次的學籍卡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
③相關獲獎證書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
④個人自薦信(需手寫,綜合陳述個人成長經歷、個性特長、學科興趣及進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1000字以內)。
考生提交材料概不退還,請備份自留。
五、審核及測試
1.初選:我校將組織專家組,結合考生的志愿情況,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于2013年1月19日前在我校招生辦網站上公示初審合格名單,考生請自行查詢公示名單,學校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