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07 08:05:36作者:佚名
臨沂學院全日制學生重大轉學管理辦法
為貫徹以學生為中心的教育理念,滿足學生個性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深化學分制改革,根據《學生一般管理條例》精神,制定本辦法。教育部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普通高等學校條例》(教育部令第41號)。 。
我校招收的本科生、專科生可在一定范圍內按比例調整專業(主要針對一年級學生,其他學生無特殊情況不得申請)。 各專業允許轉學生的人數由學院根據師資力量和資源配置情況確定。
申請條件
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必須通過全部必修課程并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或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轉專業能得到更好發揮的專業特長,有相關著作、獲獎證書等證明,能夠滿足轉專業設置的基礎課和專業課考核要求。
(2)入學后患有某種疾病或身體缺陷,不適合就讀原專業,但仍可以就讀學校其他專業的,須提供學校指定醫療機構出具的患病證明縣級(含縣級)以上。
(三)因學校專業調整、所申請專業暫停且未轉專業而導致保留一年入學資格的新生或返校生無法入學(返校)學習的。 (此情況待開學后處理)
(四)休學創業、參軍正常退休的學生,在校期間修完規定課程的,可在復學后申請轉專業。 (這種情況每年10月處理)
未經專業調整的情況
(一)入學時已明確規定學生不得轉專業;
(二)春季高考轉本科、專科轉學士學位、五年一貫制、綜合培養者;
(3) 跨文科、藝術、體育;
(四)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轉普通專業、校企合作專業轉普通專業;
(五)應當被開除學籍、休學并保留學籍的學生;
(六)在校期間受過記過以上處分且處罰尚未解除的;
(七)改變專業的;
(八)非師范專業完成招生計劃后轉師范專業的;
(九)其他經學校審核認為不適合轉專業的;
(十)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基本辦學條件(試行)》(教發[2004]2號)的辦學標準,生師比等教育指標實行限制招生專業。
基本程序
? 每學年進行一次重大轉學,并安排在春季學期開始后。
? 各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工作小組,負責學院的重大轉學工作。
? 各學院根據教學資源情況,將各專業的申請條件、招生人數、考核方案報教務處備案,并在學院網站上公布。 考核方式可采用筆試(附加考試科目)、面試、專業知識(技能)展示等。
報名及資格審核:
(1)學生登錄學業管理系統查看課程成績并在線注冊;
(2)學生提交《臨沂大學全日制學生轉專業申請表》,簽字確認后,提交學院轉專業工作組;
(三)學院轉專業工作組根據申請條件對申請人資格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在學院公布;
(四)學院將申請材料及符合條件的學生匯總名單報送學院。
評估驗收
(一)接收院校對申請學生的資格進行審核,組織學生進行專業評估,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接收院校應當在學院內公布擬錄取名單。 公示期間,學生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學院提出轉學申請,學院應及時核實情況并作出解釋;
(三)所在學院將無異議錄取學生名單報教務處備案。 經審核無異議后臨沂大學教務系統,確定各專業擬錄取學生名單。
學籍管理、成績(學分)認可
教務處協調有關部門辦理學籍變更手續。 秋季學期開學后,轉專業的學生將進入新專業班級。
轉專業的學生必須按照新專業的人才培養計劃完成學業。 按轉專業要求審核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資格,按轉專業標準繳納注冊學費。
原專業所修課程的學分認定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對需轉入專業培養計劃的課程(秋季學期開設的課程)予以補充。
防范措施
在學生轉專業工作中臨沂大學教務系統,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違法行為,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構成犯罪的,將受到司法機關的處理。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臨沂學院教務處負責解釋。
來源 | 臨沂學院教務處
編輯| 孫伊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