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23 17:04:05作者:佚名
6月27日,記者從陜西省教育廳獲悉高中不得招借讀生,2017年全省公辦高中一律不得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市招生,一律不得招生。貸款學生或擇校學生。
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協調管理。 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經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向社會公布。 民辦高中的招生程序須按照有關法律、政策的規定,經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省直轄縣、市普通高中招生按照市統籌的原則進行。
陜西省教育廳要求,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將不低于50%的省級示范高中、省級標準化高中統一招生計劃分配給本地區初中,分配情況須公開提前向公眾公布。 參加陜西省初中2017年初中畢業考試的農民工子女、軍人子女,享有與報考省內普通高中同等的權利。 農民工子女按照《關于印發陜西省農民工子女參加高等教育入學考試義務教育方案的通知》的規定錄取。 軍人子女進入普通高中學習的,按照國家有關軍人子女教育優惠的規定執行。
嚴格控制體育、藝術特長生數量高中不得招借讀生,招生條件和辦法由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制定。 綜合素質和學習成績優秀的初中畢業生可予以推薦。 推薦生比例不超過畢業生總數的1%。 推薦學生的信息必須在所在初中公示。 普通高中不得自行組織提前招生。
來源陜西日報
本期編輯 梁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