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1-17 12:01:20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行為,保證寧夏師范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寧夏師范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寧夏師范學院怎么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寧夏師范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寧夏師范學院(國標代碼 10753)
第五條 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 學校隸屬: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第八條校 址:寧夏固原市高平路寧夏師范學院新校區
第九條 學校概況:寧夏師范學院坐落于寧夏南部六盤山下歷史名城固原市,是自治區級文明單位,是教育廳和固原市共建高校,是國家語言文字委員會授予的首批國家級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學校之一。 學校現有13個教學院(系、部),擁有文學、理學、工學、法學、教育學、歷史學、醫學等7個學科門類的24個本科專業、4個專科專業,面向全國21個省市招生。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十條 寧夏師范學院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
第十一條 寧夏師范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寧夏師范學院設立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紀委監察審計處,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三條 認可政策
1、我校認可經教育部同意的各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加分或降分優惠政策,并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績進行錄取。
2、我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招辦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和經各省(市、自治區)招辦允許的高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
3、我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綜合考試科目成績。
第十四條 限制條件
1、我校各專業錄取不限制男女比例,限招英語(論壇)語種。
2、報考我校外語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外語口試。
3、報考我校舞蹈學專業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67CM,女生不低于158CM。
4、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要求。報考師范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口齒清楚、五官端正,身高符合體檢標準有關要求。
第十五條 投檔程序
1、我校嚴格按各省(市、自治區)招辦規定和錄取批次進行錄取。
2、我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投檔原則接收考生電子檔案,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相關錄取政策執行;對于非平行志愿投檔省份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寧夏師范學院怎么樣,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將依次從后續志愿的考生中擇優錄取。
3、如所有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按分數進行調劑,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做退檔處理。
4、考生參加各省(市、自治區)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聯(統)考且成績合格,在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藝術類、體育類文化考試規定分數線的情況下,依據志愿按專業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滿為止。我校單獨組織藝術專業考試的省份錄取時在文化課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藝術類文化考試規定分數線的情況下,依據志愿按我校專業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