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1-06 17:53:19作者:admin2
、戶籍在本市的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報考廣東華僑中學,烈士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3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予以加20分投檔錄取2、在初中階段獲市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市三好學生”、“市優秀學生干部”,在初中階段獲團市委授予的“市優秀共青團員”稱號的應屆考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榮立二等功以上現役軍人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和2009年5月31日前9年內參加過聯合國維和部隊的在穗人民警察子女,少數民族學生,歸國創業留學人員子女,海外高層次人才子女,戶籍在本市的臺灣省籍同胞子女,予以加10分投檔錄取。 3、父母雙方均屬本市農業戶口的獨生子女以及純二女計生戶的女孩,初中畢業報考戶籍所在地區(縣級市)所辦高中,予以加5分投檔錄取。4、病故軍人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復員退伍軍人,臺胞子女,我國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在初中階段回國的子女,戶籍在本市的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報考廣東華僑中學之外其他學校的,均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錄取.以上只能享受其中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