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1-02 10:58:04作者:佚名
招生規定
為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生源選拔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做好2024年高職院校(學院)自主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工作通知》(魯教函[2023]28號)文件精神,經山東省教育考試局批準,我校將于2024年對部分高職(專科)專業實行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為保證我校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順利進行2024年,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努力實現合法招生和公平合理選拔新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英才學院2024年高職院校(專科)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
第二條 山東英才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英才學院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名稱:山東英才學院 學校代碼:13006
第五條 學校地址:
南校區:山東省濟南市高新區英才路2號;郵政編碼:250104;
北校區:山東濟南濟陽崔寨;郵政編碼:251401
第六條 辦學類型:民辦本科院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學校成立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考試招生中的重大問題山東英才學院學費,應當集體研究決定。招生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班子和招生辦公室負責人組成。山東英才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個別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人員隊伍由政策水準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正的教師和管理人員組成。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的,禁止參加招生考試。
第九條 我校自主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實行“考錄取分離”原則。完善監管機制,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將對個人招生和綜合評價入學考試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嚴格按照向社會公布的招生計劃執行,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公平的。公開公正,受理舉報或投訴熱線電話: -88253050。
第四章 報名及招生計劃
第十條 申請對象和申請條件
(一)注冊條件。考生須通過山東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春季高考、夏季高考)報名,方可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
(二)思想政治道德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三)各專業錄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
(一)招生對象:2024年高職(專科)招生單獨考試(以下簡稱單獨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工作者。社會工作者應獲得高中教育文憑或具有同等學術能力才能申請。 ;高職(專科)綜合評價招生(以下簡稱綜合評價招生)是對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進行的。
(二)招生計劃:2024年,我校計劃單獨招生1500人(普通類),單獨招生50人(退役軍人類),綜合評價招生780人。招生計劃可根據招生類別和專業進行調整。具體各專業招生計劃將在我校官網另行通知。
(三)我校參照《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公布2024年春季統一高考招生專業類別的通知》(魯教制函[2023]55號),合并結合學校專業建設情況,合理確定學校招生對應專業春季高考統一考試的專業類別。
第十二條 考試科目
單獨招生采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考試方式(退役軍人考生除外)。總分430分,專業技能測試分數230分,文化素質測試分數200分。原成績計入總成績。專業技能考試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考試成績得到學校認可。文化素質考試由我校自主組織。
自主招生的退役軍人考生,不參加文化素質考試和專業技能考試,而是參加我校組織的素質考試。
綜合評價招生采取“綜合素質評價+素質測試”的方式。
第十三條 考試報名
(一)報名網址:省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招生平臺
(二)報名時間:2024年2月20日-2月23日
(三)注意事項: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須根據春季高考申請的專業類別選擇專業。所選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應與春季高考申請的專業類別一致。
(四)報考自主招生、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或已被自主招生、綜合評價錄取的考生,須參加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的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項目不齊全將影響后續入學信息的提交和學籍的正常注冊。
(五)參加個人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的考生須到我校官方網站繳納文化素質考試及其他相關費用。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相關費用的,視為放棄報名和考試資格;我校2024年自主招生、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費用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的要求收取。
(六)考試時間:個人招生文化素質考試、退役軍人素質考試、綜合評價招生素質考試考試時間安排為2024年3月1日至3月3日,具體考試時間在官方網站另行通知我們學校的網站。
春季高考技能考試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采取筆試、實踐操作或筆試與實踐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生參加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的春季高考統一考試入學專業技能考試。考試成績得到我校認可,并根據考生實際成績計入總成績。
(七)考試方式:2024年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科目采取筆試或網絡考試的形式。考試前請登錄我校官網查詢。
第五章 入場
第十四條 錄取原則
(一)單獨招生(普通類)招生
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按照專業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被我校錄取。考生綜合成績由文化素質測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原成績組成。綜合成績相同時,單獨招生的考生按照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排名。
參加單獨招生考試的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只參加春季高考技能考試、不參加文化素質考試的考生,不予錄取我校。
參加單獨招生考試的考生只參加文化素質考試,不參加春季高考技能考試。我校將根據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二)單獨招生(退役軍人)招生
參加自主招生的退役軍人考生,由招生院校根據素質測試或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三)招生綜合評價
我校組織有關專家、教師等專業人員按照高中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和方法,對考生高中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對考生綜合素質做出客觀評價通過集體評審等方式進行質量檢查。并形成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分數。考生綜合成績由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和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組成。學校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學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得分進行排名。
(四)專業規劃調整原則
我校對各專業各類別考生劃定了錄取資格線。低于資格線的候選人將不會被錄取。錄取資格線劃定后,針對報考人數較多的專業,適當調整空缺計劃。
第十五條 錄取公告
我校嚴格按照錄取規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確定預錄名單網校頭條,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審核批準。預登記考生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站上公布。公示期間,我校不接受考生修改或放棄的申請。公告公布后,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辦理錄取手續。
第 16 條 混合評分和上訴。考生本人對成績有疑問的,可按規定向我校提出成績復核申請。
第六章 費用退還和補貼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退款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通過獎、貸、補、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按照《山東省助學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五個部門。
第七章 資格審查與頒發證書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山東英才學院學費,所有考生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身體健康檢查和入學資格復審。如發現偽造取得資格材料、冒名頂替或者有體檢造假等舞弊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清除。
第二十條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規定,通過單獨招生方式被我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山東省普通高校春、暑期招生統一考試和錄取。
凡通過單獨考試招生(含退役軍人)和高職院校(專科)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均實行全日制培養,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被我校錄取的個人招生學生享受與普通高校春、夏季高考考生同等待遇。完成學業并成績合格后,授予與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學生相同的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學歷。學歷證書,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為山東英才學院。
補充規定
第二十一條 我校不設招生機構。對冒用山東英才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山東英才學院負責解釋。
咨詢熱線:-88253000、0531-88253001
監督電話:-88253050
傳真:0531-88257501
學校網站:
學校招生網站地址:
電子郵件:
注:章程來自官方學校,其他內容與學校無關。
注:春考一點通是一個教育自媒體賬號。考試政策等關鍵信息發布請參見省教育廳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