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02 15:31:17作者:佚名
湖北經濟學院2019年普通本科招生簡章
一般原則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實施高校“陽光工程”招生和規范招生程序,特制定本章程。
2.學校名稱:湖北經濟學院
國標代號:11600
辦學性質:全日制省屬公辦本科大學
注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臥龍島洋橋湖大道8號
學校網站:.
三、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平選拔”的原則,選拔優秀學生,接受社會監督。
組織架構
4、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紀委書記、分管副校長為副組長,教務處(招生辦)負責人、各科室負責人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相關職能部門為成員。招生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和決策機構。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5、招生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是學校常設機構。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學校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6、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由學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教師、學生和校友代表組成。主要職責是提供咨詢和民主監督,維護招生過程的公平正義。
招生計劃
七、學校應當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平衡”的原則,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在上級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內,科學合理地制定招生計劃。
8、根據教育部招生計劃編制相關規定,學校適當預留招生計劃,調整各省份平行志愿報考同分分現象,緩解生源不平衡(主要針對學生)都是申請我校的熱情高素質學生)。各省市)。預留方案的使用遵循集體討論、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
入場規則
9. 齒輪比
轉學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擇優錄取,按從高到低的順序錄取(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要求:必修科目等級要求為5級及及格,體育類、藝術類為不少于4個并通過)。
10、專業安排
(一)內蒙古自治區:
入讀該項目的考生將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排隊”的原則錄取。
(二)江蘇省:
進入該項目的考生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錄取。
(三)浙江省:
實行“專業(類別)+學院”報考模式,入讀項目的考生按所選專業(類別)直接錄取。
(四)其他省份:
進入該項目的候選人將根據他們的分數和專業偏好的順序被錄取。
當各招生省份考生申請的專業不合格時,在考生專業調整的前提下,將考生調整為未滿的專業。若不遵守調整,計劃將被撤銷;考生的電子檔案中沒有明確表明該專業是否被錄取。進行調整的,視為重大調整;當考生電子檔案中所有專業偏好為空時,無論是否調整,均視為考生認可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的專業。對有專業偏好的考生進行專業安排完成后,再將專業分配給未填滿的專業。
如果報考同一專業的考生提交成績或綜合成績相同,則以語文、數學、英語成績作為排名和錄取的參考。
11.藝術招生
學校承認各省專業統考成績,按照考生成績排名(排序分數換算標準:排名分數=省專業統考分數*60%+高考分數(含政策加分) ) * 40%.)湖北經濟學院的地址網校頭條,實行“分數第一”的擇優錄取方式。省級考試招生部門有統一備案排序規則和規定的招生規則的,按照其規定。
十二、高水平運動隊招募
高水平運動隊的招收,按照學校公布的本年度招生簡章規定的辦法和本章程的規定執行。原則上錄取專業為體育經濟與管理。
十三、大類招生情況
經濟學(含經濟學、企業經濟學)、金融學(含金融、投資、保險)、財政學(含金融、稅務)、公共管理(含行政管理、勞動和社會保障)、工商管理(含市場營銷、工商管理、人事管理)資源管理)、旅游管理(含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會展經濟與管理)、管理科學與工程(含項目管理、工程造價)、新聞傳播學(含新聞學、互聯網與新媒體)、外語??以及文學(包括英語、翻譯、商務英語)、設計(包括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等。
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三個專業按會計專業實行規模化專業招生。
上述專業按專業類別招生。第一學年和第二學年按主要專業類別進行培養。第三、第四學年,學生根據平時的綜合表現和志向分專業進行培養。 (不同專業的分流時間可根據人才培養計劃適當調整)。
14. 外語
外國語言文學專業、中美合作辦學專業僅限英語語言考生,無英語口語要求(省招生另有規定的除外);其他專業不限制考試語言,但學生入學后將采用英語授課。
15. 保單積分
省級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政策加分予以認可,但最高分不得超過20分。提交加分的考生,將根據加分情況進行專業安排。
部分專業的入學要求
16、金融學(國際金融實驗班)申請要求:數學、英語成績不低于110分(150分制)。
17、商務英語雙學位(會計專業班)除按規定繳納每學年學費、住宿費、書本費等常規費用外,還須在注冊時一次性繳納會計學、管理學雙學位輔修課程學分(50學分)學費為5000元/生;入學后不得轉學其他專業。
18.金融學(拔尖創新班)、金融學(ABC班)、經濟學(數理金融實驗班)、會計學(國際注冊會計師(ACCA))、會計學(國際管理會計師(CIMA)):新生注冊后,相關專業新生按規定條件和程序選拔。
19、中美合作辦學項目:該專業實行分類備案,只招收會講英語并填寫過該專業申請表的考生。進入本專業的考生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學其他專業;學費:25000元/年/生。
體檢要求
20、所有專業申請及入學體檢要求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后,將進行體檢審核。發現高考體檢項目弄虛作假的,學校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
錄取及審核
21、新生應按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到校報到。因故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公眾假期為一周,如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長假期,須出具相關證明材料)。未請假或逾期未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22、學校在新生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審。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并注冊。學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試。復試不合格的,學校將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學籍。
費用和資金
23、2019級新生按學分制收費(中美合作辦學項目、部分專項選拔項目等除外)。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湖北省物價局相關規定執行;學校建立了完整的“扶貧、勵志、“獎優”學生獎學金制度:品學兼優的學生可選拔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隱龍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從原籍地申請助學貸款,并享受國家助學金、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社會救助和勤工助學等湖北經濟學院的地址,獎學金覆蓋率超過35%。
改變專業和輔修專業
24、學校充分尊重學生選擇專業、課程、學習時間和學習方法的權利。學生入學后第一學期或第三學期有一次申請轉專業的機會,學生轉專業的需求基本得到滿足。
25. 學校為對跨學科專業感興趣的學生提供輔修課程。學生在規定時間內修完所學輔修專業所需學分,即可申請輔修專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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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資格和學位
26、學生在規定的學習期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學校頒發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學校授予學士學位。
27.在校學生可以申請在校雙輔修。修完規定的課程和學分后,學校授予輔修專業學士學位。
在校學生可參加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等南湖地區10所高校組成的“南湖十校聯合育人”輔修雙學位學習。修完規定的課程和學分后,由相應大學授予輔修專業學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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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規定
28.學校通過學校招生信息網站發布招生信息、招生政策和招生結果。學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或干預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原招生文件及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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