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12 16:58:10作者:佚名
9:00~15:00
學生注冊及資格審查
第二教學樓三樓
學生需攜帶通知中要求的資格審核材料到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核,并于當天加入復試釘釘通知群。
86915127
洪老師
4月2日上午9:00-11:00
專業課程+專業外語筆試
有待確定
考生需提前30分鐘到達指定考場,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
86878565, 86878618
郭老師、劉老師
4月2日下午13:30
科技館報告廳
各隊介紹團隊情況,師生相互選擇
86915127
洪老師
4月2日15:00前
自己動手
根據群通知,于當天15:00前通過手機完成心理測試。
86915127
洪老師
4 月 3 日
8:00~20:00
面試
7教學樓南樓
面試以小組形式進行,學生根據現場情況安排等候面試
86915127
洪老師
按規定時間進行體檢
體格檢查
校醫院
校醫院體檢時間:4月1日至4日29、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86915127
洪老師
3. 復試內容
復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
1. 復試內容
(1)專業筆試包括專業知識筆試和專業外語能力筆試(共計2小時)。專業知識筆試(含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以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目錄公布的科目和范圍為準。
(2)請考生于4月2日15:00前按照《杭州電子科技大學心理測試辦法》通過手機完成心理測試。
(3)面試重點考核學生的基本專業知識、科學研究能力和工程實踐能力,重點考察學生的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解決問題與模擬計算能力、外語交流能力。
(4)同等學歷考生補考將于4月2日下午舉行,具體地點將直接通知相關考生。
2. 復審要求
復試當天,考生進入候考室時須將手機等電子設備交至指定地點保管。
整個復試過程都會被錄音、錄像。
4. 復審所需材料的提交
1.資格審查材料
參加復試的考生請按照杭州電子科技大學《溫馨提示:碩士研究生復試材料》的相關要求,在報名時提交《預審通知》中的資格審核材料(攜帶原件備查)、政審表、錄取復試誠信承諾書(學生須填寫并簽字),并在報名現場交至工作人員。
2、請攜帶以下復試材料進入面試房間,并交給面試秘書:
(1)大學成績單復印件(加蓋公章)、科研成果證明材料、學術競賽證書、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單或其他英語水平證明;
(2)個人陳述表6份(雙面打印);
(3)復試登記表1份(雙面打印);
3、報考退役高校學生專項碩士學位研究生的,還需將《入伍批準書》《退伍證明》交至二中341號郭老師;
4、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還須提供6門或以上核心課程的成績單,直接交給二中341室郭老師。
5、體檢表。考生被暫定錄取后,到校醫院進行體檢,特殊情況可另行申報。體檢合格者,發給錄取通知書。
注: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參加復試;未按要求簽署《復試誠信承諾書》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將不予參加復試。
五、招生
1.綜合得分計算方法
第一次考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第二次考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
綜合得分計算公式:
綜合成績(滿分100分)=(第一次考試總成績/5)×60%+重考成績(滿分100分)×40%。
在:
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專業課筆試成績(滿分100分)×30%+面試成績(滿分100分)×60%+專業外語能力筆試成績(滿分100分)×5%+外語口語能力測試成績(滿分100分)×5%。
注:如有加分,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執行。
二、招生原則
根據第一志愿申請和入學考試成績:
1、根據專業招生計劃,對第一志愿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初試總成績、第二專業課成績、第一專業課成績、外語成績順序比較,擇優錄取。復試不合格(總分100分以下,60分以下)考生不予錄取。
2.如有擬錄取學生未接受錄取等特殊情況,已通過復試但未被該專業錄取的考生,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入學。
3.復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復試和錄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杭州電子科技大學2024錄取線,無論何時發現,一經發現,取消入學資格或取消學籍。
4.具有同等學歷要求的考生,其補考成績不計入重考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品德品質、身心健康等考核不量化,不計入綜合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招生單位認為有必要的杭州電子科技大學2024錄取線,可以對考生進行重新審查。
六、違規處理
一經核實,對復試中違規的考生,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貝語網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中心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試、重考。復試不合格者,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查處。
七、其他
本規則未盡事宜或學校對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作出調整的,以學校最新招生要求為準。
集成電路工程教育中心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這些實施細節。
集成電路工程教育中心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