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1-12 11:10:03作者:佚名
一、復試錄取原則
根據需要招生,德智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部研究生復試和招生工作。
2、招生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加強復試導師和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對他們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判斷規則和考??核標準福建農林大學教務管理系統,進一步強化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3、招生學院應根據招生科目或專業設立若干復試組。復試組負責對每位考生進行復試考核。每個復試組由不少于5人組成網校頭條,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公正正派、當年度無優秀考生。參加本專業復試的教師親屬由教師組成。研究生導師原則上不少于3人,每組設組長1人。復試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評分記錄和考生答案由學院專人收集并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涂改。
四、招生院校應根據本辦法精神,制定本院復試招生具體方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按照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三、復審工作實施辦法
(一)復試基本分數線的劃定
1、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基本分數線以國家復試分數線(A類)為準。學生數量超過計劃的大學可以設定高于全國分數的分數。我校自2017年起不再進行專項復試。
2、同一專業同時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生的,實行統一復試成績,合并復試。
(二)招生計劃
招生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確定的分配方案執行。實際錄取學生人數不得超過下發計劃數,全日制與非全日制計劃不得相互調整。
(3) 復試時間
3月21日—4月25日(含轉學生復試,具體時間安排請參見招生學院復試實施細則)
(四)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招生學院應當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候選人資格審查材料如下:
1、本科畢業證明(應屆畢業生須攜帶學生證)及復印件(由考生簽名確認);
2、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由考生簽名確認);
3、福建農林大學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思想政治信息表(見附件,由考生檔案所在單位發放,我校應屆畢業生由本科學院審核發放) ;
4、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還須提交以下材料:大學畢業證書及5個以上相關本科專業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校級教務部門出具)。
5.參加自學考試和在線教育的本科生應提供2019年9月1日前畢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6、相關學歷認證報告為教育部學歷電子登記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出國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境外學歷認證報告(有效期不得少于6個月)。
①考生可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在線進行學歷認證,下載并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有效期不少于6個月)。
②無法進行網上學歷認證的考生,可以向相關學歷認證機構申請學歷認證福建農林大學教務管理系統,取得《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如資格審查期間仍在辦理學歷認證報告的,須提供申請時認證機構出具的收費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并填寫《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預錄》復審承諾書”。
③具有海外學歷者,須提供教育出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報告。
未經過資格審查或者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再進行復試。
(五)復試內容及相關說明
一、復試內容:
(一)職業素質和能力評估
主要包括專業課程和外語聽說復試等,由招生學院組織實施。招生學院按照我校2019年招生目錄規定的復試科目進行設置和考核,不得擅自改變筆試科目(筆試答卷由研招辦提供)。
(二)綜合素質能力考核
主要形式為面試。每位候選人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面試必須有試題、詳細的考試大綱,并保存記錄;參加復試的教師必須獨立評分,然后取平均分;復試評估小組必須填寫每位考生的意見和評估結果信息;招生學院必須對每位考生的復試情況進行單獨記錄,并對整個復試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復試記錄報送研究生院,資格審查材料及音視頻資料由學院留存備查。 。
(3)體能評估
已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可在復試期間攜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參加我校醫院組織的體檢(已參加過同規格體檢的考生復試之日起三個月內提交體檢報告后可免試)。
2、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須額外選修兩門與初試科目不同的所申請專業的本科核心課程。附加考試為筆試,考試時間為每門課程3小時,每門課程滿分為100分。附加考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其中任一附加考試科目成績未達到60分的,視為復試不及格,不予錄取。
3、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和會計學碩士(MPACC)還須額外參加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將計入復試總成績。如果分數未達到60分,申請人將不會被錄取。
4、復試分數為所有復試方式分數之和。復試分數以100分為滿分,60分為及格分。學院可根據專業特點確定綜合素質能力(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評價等)、職業素質能力評價等結果的比例。
(六)復試一名志愿考生
1.招生學院須公布第一志愿復試名單,并說明符合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計劃、初試加分、或關懷政策。
2、第一志愿復試工作一般應于3月29日前結束,招生學院要及時組織資格審查和復試工作。
3、申請我校第一志愿但無法進入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的考生,可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按照轉學生要求填寫轉學申請。同等情況下,優先考慮學校同類專業之間的轉學。
(七)轉學生復試
4月15日前,招生學院將根據實際情況開展一批或多批調整復試工作。每次開啟調整系統的持續時間不得少于12小時。申請我校轉學生的鎖定時間為24小時。達到鎖定時間后,如相關招生院校未明確錄取意見,則鎖定解除,可以繼續填寫其他申請。對于符合轉學條件、申請同一專業、同一初試科目的同批次轉學考生,招生學校將根據考生初試成績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非學術標準(例如候選人提交轉學申請的順序)將不作為依據。選擇的依據。
一、調整基本條件根據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教書[2018]5號)相關要求,招生院校不按單位、行業、行業等限制招生范圍。地區、學校級別類別等,或者不得設置其他歧視性條件。
2、改變專業學習方式(即全日制轉非全日制入學或兼讀制轉全日制入學)的考生,應按調整程序辦理。
3、擬轉學的考生須登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整服務系統”,填寫轉學意愿。經招生學校審核同意后,通知轉學考生重新考試。
4、招生學院應在轉學生復試前公布轉學生名單。轉學生收到復試通知后,應按招生學校指定日期來我校參加復試。
5、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書》和《待錄取通知書》的考生,確認時間屆滿后,招生學校將取消相應資格。
(八)其他專項規劃
1、退役大學生軍人項目復試分數線參照學科類別國家線(A類)。
2、少數民族高層次重點人才計劃復試成績參照國家線(A類)。
(九)其他事項
1、招生學院應于4月25日前提交擬錄取確認導師名單(電子版和加蓋公章的紙質版)。
2、招生學院要認真組織好研究生復試工作。按照有關要求,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學院研究生復試招生實施細則,并于3月26日前報送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明德樓804)(附蓋公章)。 ,并發布在學院網站上。
3、復試比例:招生院校根據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布的招生規模,按不低于1:1.2的比例實施差別復試。生源不足專業的考生一般不進行差別復試,復試合格即可錄取。
四、入學方式
1、各專業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推薦生不計入排名,少數民族骨干項目、退役大學生軍人項目分別排名)。其中,總成績=初試成績(換算成百分比)×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
2、學生轉學須在我校通知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轉學系統確認。未在通知時間內確認的候選人將被取消資格。
3.招生學院應在其網站上公布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名單應當包括考生姓名、報考號、初審成績、復審成績等信息,并應當包括擬納入少數民族骨干人才計劃、享受初次加分的人員。檢查或護理政策。候選人須作出說明,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名單發生變更的,須說明變更情況,并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五、復試招生工作督導
1.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招生院校要按照規定準確、規范、全面、及時公開復試實施細則、復試名單、錄取名單等招生信息,遵循“誰公開、誰控制”和“誰公開、誰控制”的原則。誰控制”。 “解釋”原則,做好披露信息的核對和解釋工作。
2、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實行復審檢查制度。學校成立了多個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成員組成的檢查組。復試過程中,他們將深入招生學校復試現場,采取隨機進入考場或實驗室、旁聽面試等措施,不干擾正常的復試工作。了解并監督復試工作。
3、招生學院黨委紀律檢查委員會負責對學院復試招生工作進行監督;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受理招生過程中的違紀行為舉報。
4、落實責任制和問責制度。所有參與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