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1-09 20:08:10作者:佚名
(秋季高考)
1. 機構全稱
2. 學校地址
奉浦校區:上海市奉賢區東方美谷大道6333號;
徐匯校區:上海市徐匯區中山西路2271號;
交通路校區:上海市普陀區交通路1933號。
普通本科專業的校區為奉浦校區。
本科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校區為徐匯校區。
高職專業校區為交通路校區。
3. 等級
■本科學歷□大專學歷
4. 學校類型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公立高校 □私立高校 □獨立學院
□學院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5.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類型
學校名稱
上海商學院
證書類型
學生修完學期并達到畢業要求后,獲得上海商學院學士學位(專科)文憑。
六、高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商學院本科、專科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專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秋季統一招生的日常工作;紀檢監察辦公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的監督機構。
七、招生計劃發放
原理和方法
(一)以上海市教委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為基礎,結合學校發展定位和辦學條件,我校將統籌考慮近年來各省份、各專業招生計劃的編制和使用,科學合理地做好今年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工作。計劃。
(二)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三)我校今年省、專業招生計劃、高考改革省、市選科要求等詳細信息,請參見省招辦編制印發的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專業及計劃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招生辦)相關文件。
8. 預留計劃數量及使用方法
預留計劃人數不得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的1%2024年上海商學院分數線,用于調整各地統一招生在線招生人數不平衡的情況。
9、專業教學培訓
使用外語
入學外語科目考試沒有語言限制。
入學后外語教學語言為:日語(本科)專業日語;韓國語(本科)專業為韓語,其他專業為英語。
10、身體健康要求
根據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發[2003]3號)及相關補充規定,考生須報如實反映他們的健康狀況。經審核,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由學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辦理。
11. 入場規則
在省招辦確定的每批次招生控制分數線上,根據我校當地招生計劃數和投入比例,從高分到低分(含國家政策加分)對報考我校的考生進行排名。進行備案。具體申請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市學生實際情況確定。對于批次序貫志愿者,申請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分批并行申請的,申請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1、普通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按全國統考(秋季統考)成績錄取規則:
(一)學校按照“成績優先”的原則錄取考生專業,即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申請順序錄取專業;對于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選擇、愿意接受全部專業調整的考生,學校將根據考生的整體情況進行調整和錄取。未填寫調整意愿表的,將予以退出。
全面改革高考的省市考生需按照學校提出的專業選科要求,按專業(或分專業組)填寫申請表。學校按“專業”或“學校專業組”進行專業招生;選修不同專業進行考試 學科組之間不允許跨組轉學。
(2)等分處理原理:
1、高考綜合改革省市:按照同等分數排名。
2.非高考綜合改革省市:按數學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排序。
(三)下列專業錄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
1、酒店管理專業(本科、中外合作辦學)、電子商務專業(本科、中外合作辦學):上海地區考生秋季高考后、填寫報名表前進行面試。考生須接受“上海商學院上海洛桑酒店管理學院”組織的面試。面試通過者,方可填寫專業申請并參加專業錄取;面試未通過或未參加面試者,視為無效。具體面試詳情請參見面試公告。
2、商務英語專業(本科):須滿足英語口語考試及單科限制。舉辦英語口語考試的省份,英語口語考試必須取得及格分數;高考外語科目成績≥105分(滿分150分)。
2、藝術類專業: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考(秋季統考)成績和藝術設計省統考成績錄取規則:
1、文化專業成績要求: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省招生辦規定的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須達到省招生辦規定的及格線省招生辦公室。
2、高考外語科目成績≥50分(滿分150分)。
3、錄取分數折算方法:錄取綜合分折算方法按照省招生規定執行。如果沒有明確省份,則采用學校的折算方法,即錄取綜合分數(滿分100分)=(文化分數/文化滿分*50%+專業分數/專業滿分*50% )*100。
4、錄取規則:錄取原則以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辦公室出具的錄取文件為準。被錄取專業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即按照考生綜合錄取分數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專業按照專業申請順序錄取。
5、各省級申請入學時,如文科和理科分開列出,則按文科和理科排序錄取。
6、同分處理原則:按專業統一考試成績、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依次排序。
7、省招生辦對藝術類專業有特殊政策的,按照省招生政策執行。
3、其他相關規則
1、學校承認國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辦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對考生給予加分的政策。政策加分計入專業錄取時的總分。
2、職業志向沒有無級差別。
3、招生人數不足時,省招生辦公室可在同批次招生控制分數線內征集志愿,報考比例為計劃空缺人數的100%;若志愿者人數仍不足,我校可將剩余招生計劃在學生資源充足的省市安排招生。
4、高考綜合改革省市招生規則和程序有特殊政策的,按照省招生規定執行。
十二、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一)普通本科文科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收費不超過6500元(滬發調價[2023]21號)
(二)普通本科理工類、體育類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收費不超過7000元(滬發調價[2023]21號)
(三)文科本科專業:生均每學年最高收費不超過13000元(滬發調價[2023]21號)
(四)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每生每學年最高收費不超過44000元(滬發調價[2021]25號)。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包括:酒店管理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電子商務專業(中外合作辦學)
(五)本科預科專業:按普通本科文科專業收費標準
(六)普通高職專業:生均收費標準每學年最高不超過7500元(滬發調價[2000]120號)
住宿費標準
學生每學年最高限額不超過1200元(滬物價費[2003]56號、滬財預測[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三、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市有關助學規定。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2024年上海商學院分數線,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困補貼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為學生設立綜合獎學金、個人獎學金和特殊獎學金。我校的承諾是確保被我校錄取的學生不會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