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0-01 09:10:31作者:佚名
本文為您整理了2024年天津財經大學考研調整要求。復試調整工作通常由各學院實施。具體復試調整細則需以各院校公布的要求為準。
一、調整條件
1、初試成績(含加分)符合國家第一地區首選專業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轉專業申請要求。
2.轉入專業應與第一志愿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屬于同一學科門類(可授予不同學科學位的專業可在一級學科門類內跨門類轉入)對應專業)。
3、初試科目與轉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考試科目應與轉入專業全國統一考試科目相同(考生初試統一考試科目涵蓋轉入專業全部統一考試科目,視為是一樣的)。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1和英語2可以視為相同;數學1、數學2、數學3、數學(農業)和經濟綜合能力可以看成是一樣的。
4.生源充足的專業不再接受轉學生。
五、我校根據實際復試錄取情況,將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整服務系統”陸續發布計劃余額信息。符合調整條件的考生屆時可申請調整。
6、達到我校專業復試成績2024年考研不考數學的專業,因排名未被原專業第一志愿錄取的考生,也必須通過調整系統申請調整。
7. 我校只接受外語為英語的轉學考生。
8.非全日制專業僅接受在職考生轉學。
九、第一志愿申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等專業碩士學位的考生,須符合轉專業申請條件,初試成績符合規定。轉專業和轉專業的要求。在一區國初考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以申請互轉,但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轉入上述專業。
第一志愿申請法學(非法學)碩士學位的考生不得轉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得轉入本專業。
10.日語語言文學專業只接受初試科目為英語B2的插班生。
11、單項考試、“少數民族重點項目”、“退役大學生軍人項目”不接受調整。
12.符合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的其他轉學要求。
2、調整要求
1.所有轉學考生(包括接受其他單位轉學的考生、接受本單位內部轉學的考生、申請“退役軍人”專項項目與普通項目之間轉學的考生等)必須通過教育部“國家級碩士研究生培養計劃”。實行《招生復試調劑服務制度》(以下簡稱“調劑制度”),調劑工作由我校教研招生辦公室統一管理,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2、調整系統的開放時間和調整選項的鎖定時間由我校規定。每次開啟調整系統時長不少于12小時,考生調整選項最長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
3、轉學系統開通前,我院將提前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轉學時間和開放時間(工商管理碩士(MBA)轉學系統的開放時間和開放時間提前公布)我們的 MBA 教育中心網站)。
4、我校提前制定轉學要求,報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備案。嚴禁任何院校和個人擅自限定轉學復試考生范圍。嚴禁以考生首選申請單位、畢業學校、提交轉學申請的時間順序等非學歷標準作為選拔標準。嚴禁使用候選人所在單位、行業、地區。學校級別、類別等非學術標準限制學生調整范圍,嚴禁設置歧視性調整條件。
5、申請“退役軍人”專項計劃的考生,按照轉入程序和相關要求轉入普通計劃。須按照我校有關要求和規定,與同批次申請轉學的考生一起進行排名,成績最好的進入復試。
6、調整制度關閉后,我校將按照調整原則,從申請我校同一專業的同批次考生中,根據初步成績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考試成績。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將通過調劑系統進行調錄。復試通知中,考生須及時點擊回復,同意參加復試。
7、我校將通過調劑服務系統向擬錄取考生發送錄取通知書。考生如接受其他招生單位的錄取通知書,即視為自愿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考生應密切關注調整服務系統的通知2024年考研不考數學的專業,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通過調整服務系統接受或拒絕待處理的錄取通知書。
建議考生等到心儀學校完成復試后,再申請參加我校轉學復試。轉學考生一旦“確認并等待錄取”,即視為同意被我校錄取。我校原則上不接受考生以任何理由取消入學的申請。我校志愿考生經復試確定錄取的,無需再次確認。建議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在申請轉入其他學院或專業(領域)前了解相關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