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19 11:35:13作者:佚名
為加強我市師資隊伍建設,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公開招聘149名高校畢業生到我市學校任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報名條件及報名對象
(1)熱愛教育事業,遵守法律法規,品行良好,身體健康。
(2)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社會教師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7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社會教師應為具有明光市戶籍,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符合申報條件,于2008年12月31日前受聘并在明光市公立學校擔任教師的非國家正式工作人員。
(3)除社會領域教師外,其他申請人不受戶籍限制。
(四)學歷要求和資格條件。
1、報考高中崗位人員須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明光電教網,高考成績達到二本線(報考明光中學崗位的本科畢業生須達到高考一本線成績,通過普通高校錄取的二本以上本科畢業生可報考職高崗位)。
非師范教育畢業生報考普通高中教師資格證書,須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書。
報考職業高中崗位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應當在入職后兩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
2.報考初中教師,須具有普通高校師范教育專科以上學歷,或普通高校非師范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并持有中學教師資格證。
3.報考小學教師崗位,須具有普通高校師范教育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普通高校非師范教育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或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國民教育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4.報考幼兒園崗位人員須為師范院校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
5.學用相符明光電教網,專業匹配
二、招聘程序
(1)公告:在明光電視臺、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網、明光電子教育網、各類學校布告欄等進行公告,向社會公布招聘條件、程序、崗位設置、標準、結果等。
2. 注冊
1、2010年7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周末正常工作時間)請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明、學籍證明、教師資格證及原件、復印件到明光市教育局人事科報名。咨詢電話: 。
2、2010屆畢業生尚未領取畢業證的,可憑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校核印的就業推薦表報到,錄用時需提供大專以上學歷、教師資格證、在冊卡。社會教師需提供所在學校證明。通過普通高考錄取的高中崗位應聘人員需提供本人高考成績及省高考分數線。高考成績以當地縣招生辦印制并加蓋章的成績單為準,高考分數線以省編制印制的高考指導為準。通過普通高校定向招生錄取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高中畢業證、招生部門成績單等),省級“品學兼優畢業生”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的證明或文件。
3、提交4張近期一寸半正面免冠照片(背面請注明年級、科目、姓名),并繳納筆試費用。
4. 每人按專業只能申請一個職位。
5、2010年7月24日8時至18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到教育局領取準考證,考試期間,考生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即可進入考場。
6.報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名額的兩倍,不足兩倍的,按比例確定招聘名額。
報名時將進行嚴格資格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求職資格。
3. 審查
考試形式為筆試和面試相結合。
1. 筆試
(1)日期:2010年7月25日。
上午9:00-11:00:教育、心理學
下午3:00-5:00:專業課程
(2)地點:詳見門票
(3)分數:專業課占80%,教育學、心理學各占10%。
(4)考試內容:高中、職高崗位使用本科教材;初中、小學、幼兒園崗位使用本科教材。本次考試委托本地區外有關單位出題、編寫試卷、批改試卷、評分。不指定參考書。
(5)筆試費用為每科目45元,三科共計135元(皖價費[2006]226號)。
2. 面試
(1)筆試成績公布后,按照招聘崗位從筆試考生中按1:1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相同時,專業課成績較高的優先錄用。面試時間和面試人選名單將在政府網站和政府信息公開網公布。
(2)面試以分班形式進行,重點考核應聘人員授課水平、思維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授課風格等,總分為100分。針對同一崗位、同一內容,由專家評委現場指定分班科目,現場抽簽確定分班順序。
(三)面試內容
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使用高三下學期教材,初中使用高三下學期教材,小學使用高三下學期教材,若本年級無該科目則使用高一下學期教材,幼兒園使用中班教材。
(4)面試費:80元(皖價費[2006]226號)。
3、總成績:成績采用100分制,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4. 獎勵因素
省級“品學兼優畢業生”(雙優生)加打5分。
4.體格檢查
總成績累計公布后,按招聘崗位1所占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總成績相同者,優先考慮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課成績較高的人選。入圍人選名單在政府網、政府信息公開網公布無異議后,教育局將按照《安徽省報考教師資格證人員體檢標準》組織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
(五)政治審查
體檢合格者,通過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向社會公布,公示期間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六)聘用方式
1、政審合格、公示七日無異議者,予以錄用。應聘人員在學科指標范圍內填寫報考表網校頭條,按分數從高到低選??擇學校,同等分數條件下,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課成績較高的應聘人員優先錄用。
2、本次招聘教師試用期為一年,由教育局簽訂聘任協議,進行崗前培訓,試用期滿后,經考核認為能夠勝任教學工作的,由教育局報市編委會批準,辦理聘任手續。
三、監管
教師招聘工作是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招聘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的監督,嚴格招聘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發現違法違紀、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取消其招聘資格。
監控電話
監察局舉報中心8022013、教育局監察科8158442
本招考簡章未盡事宜,由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明光市2010年教師招聘名額分配情況。
明光市教師招聘領導小組
2010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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