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18 20:55:25作者:佚名
安徽建筑大學
教函[2013]69號
安徽省人民政府:
收到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安徽建筑工業學院更名為安徽建筑大學的函》(皖政密[2012]403號)。
根據《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和第六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估委員會第二次會議評估結果安徽建筑工業學院是幾本,經研究,同意安徽建筑工業學院更名為安徽建筑大學,學院代碼10878;同時安徽建筑工業學院是幾本,撤銷安徽建筑工業學院建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安徽建筑大學是一所以本科教育為主、兼負研究生培養任務的多科性本科大學。
2.學校實行你省領導和管理貝語網校,學校發展所需資金由你省安排解決。
3.學校全日制學生規模暫定為16000人。
4.學校現有專業結構的調整、新增專業的設立,按我院有關規定辦理。
希望你省對學校加強領導,科學統籌規劃,落實財政投入,指導學校加強師資隊伍、學科專業和教學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提高教育質量、科研質量和辦學效益,著力培養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應用型、技術技能型、復合型人才,辦出特色、辦出水平,為安徽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教育部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