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7-15 11:22:25作者:佚名
復試考生需提交的材料詳情,請參見《北京工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資格審查材料須知》(點擊“閱讀原文”查看附件1)。各院系(學院)可根據復試需要,制定除資格審查材料外其他補充材料的提交要求。資格審查材料提交的相關要求、提交方式、時間等,請參見各院系(學院)復試計劃。
考生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或復試,視為放棄復試資格;所提交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取消復試、錄取資格或學籍,情節嚴重的,將移送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6. 誠信復審要求
考生應仔細閱讀《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法行為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法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北京工業大學、招生處(院)發布的相關招生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考試作弊的行為;為他人提供作弊設備或者以其他方式幫助他人組織考試作弊的行為;為考試作弊而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給他人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考的行為,均屬觸犯刑法。 復試過程中出現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其入學資格,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審查,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學籍資格;情節嚴重的,將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試開始前,考生須按要求簽署或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保證所提交材料真實、誠信參加復試。
7. 復測結果量化標準
復試總成績為100分,其中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占10%,專業能力考核占40%,綜合面試占50%。
8. 復審
重考開始前,考生須提前準備好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新生)、學歷證明(往屆生),并按照工作人員指引驗證身份。
外語聽說能力測試。主要包括考核普通外語和專業外語的聽說能力。
專業能力考核(筆試)。綜合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情況,以及運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學校(學院)也可根據人才選拔需要安排實驗實習等其他形式的考核。
綜合面試。包括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如在校學習成績、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程度、在專業領域的發展潛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人文素養、禮貌禮儀、心理狀況等。
各學科還可根據考核需要制定其他考核要求,具體以各院系(學院)復試方案為準。
附加考試。以同等學歷報考的考生、成人教育本科畢業生、復試時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網絡教育考生(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除外)須參加至少2門與初試科目不同的本科核心課程附加(筆試),每門科目考試時間為3學時,滿分為100分。附加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有一門科目不合格,考生將不予錄取。
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會計專業學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將在復試時進行,其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9.心理測試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接受心理測試,測試辦法將于近期在北京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公布。
10.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修養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自身的實際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11. 復審費用
需收取重考費用(100元/人),付款方式請點擊“閱讀原文”查看附件4,請記得保存支付成功界面截圖,并在重考資格審核時出示。
重考費用一旦繳納,將不予退還。
請考生根據復試時間提前妥善安排復試期間的交通、餐飲和住宿,相關費用由考生自理。
12. 體格檢查
所有被錄取的考生須接受體檢。體檢將在入學注冊時進行。未參加體檢或體檢相應項目不合格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13. 加分及特殊重考政策
我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政府關于加分、專項重考的政策。
根據教育部、北京市政府文件精神,對于符合第一志愿人數足夠或經過調整能完成招生計劃的學科、專業,我校不再接受“專項復試”申請。
14.校園出入管理
我校復試統一在北京工業大學平樂園校區舉行,考生可乘坐地鐵14號線“北京工業大學西門站”直達。各學科復試具體時間、地點以學校(學院)復試計劃為準。
復試期間,考生可通過校門刷身份證進出校園,進校園后請遵守校園管理規定,進出校園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招生部(學院)聯系。
校外考生可到校內天天餐廳(學生綜合服務樓二樓)購買餐食,可到京客隆超市(學生綜合服務樓西側一層、奧林匹克餐廳內一層)購買生活用品。
四、調整工作
1. 調整工作原理
我校總體上首選生源充足,僅少數學科專業接受轉學,轉學辦法將由相關院系(學院)按照教育部、北京市和學校要求制定,并在院系(學院)復試方案中提前公布。
轉學考生報名、復試通知、錄取通知等均通過“全國碩士招生轉學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轉學服務系統”)進行。
2. 移交工作基本要求
(一)申請人應符合所申請轉專業申請條件。
(2)申請人應符合所轉專業的基本轉學要求(包括申請人第一志愿專業范圍、初試科目、初試成績要求等)。
(3)初試成績須達到首選學科、專業的國家A級成績要求,并達到轉專業、轉專業復試成績要求。
(4)初試科目應與轉入專業、學科相同或相近,全國統一初試科目應與轉入專業、學科相同。
(5)根據我校人才選拔要求,初試科目為英語(二)的考生不能轉入初試科目為英語(一)的學科、專業;初試科目為數學(二)的考生不能轉入初試科目為數學(一)的學科、專業;初試科目為數學(三)的考生不能轉入初試科目為數學(一)或數學(二)的學科、專業;初試科目為314數學(農學)或396綜合經濟能力的考生不能轉入初試科目為數學(一)、數學(二)或數學(三)的學科、專業。
(6) 兼讀制學習模式只接受有針對性就業的在職人士報考,申請類別為非針對性就業的考生不得轉入兼讀制學習模式。
(7)若各專業插班生名額充足,一般只接受一次插班申請,若分批接受,則每批按評選規則擇優錄取。
(8)轉學人選的其他要求,在符合上級院系2024年錄取文件中轉學基本條件的基礎上,各學科根據人才選拔要求另行制定,具體見各院系(學院)復試工作方案及轉學辦法。
3. 調整程序
(1)教育部“調整服務系統”預計于4月8日上線,轉學考生復試時間將在系統上線并完成遴選后另行通知。各院系(學院)將公布相關學科、專業調整工作辦法,詳細說明錄取考生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調整復試辦法、聯系咨詢電話等信息。相關學科、專業調整工作辦法詳見各院系(學院)復試計劃。如因教育部“調整服務系統”開通時間發生變化,導致我校相關學科、專業錄取轉學考生報名時間發生調整,我校將在北京工業大學研究生招生網提前公布。
(2)考生須在相應學科、專業規定的轉學服務系統開通時間內,登錄轉學服務系統填寫轉學意愿、提交轉學申請,否則轉學申請無效。
考生填寫報名表后,系統將被鎖定36小時。
(3)各學科轉學申請受理截止后,各院系(院)、各學科、各專業在院系(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照申請條件、轉學基本要求、評選規則等,按剩余計劃擇優確定符合條件的考生,并通過轉學服務系統發送復試通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確認復試通知后貝語網校,須按時參加復試。
(4)復試結束后學校將在轉學服務系統中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書,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轉學服務系統確認待錄取。
五、招生
一、招生原則
復試后各學科專業統一標準,對第一志愿復試合格的考生北京工業大學錄取分數線,按加權總成績進行排序,依據下達的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和考生成績,結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現、學業水平、身心健康等,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分數線。
接受插班生的學科專業,分別按加權總成績對第一志愿考生和插班生進行排序,按照第一志愿合格者、插班生優先的原則確定錄取名單。
若同一專業有不同的學習形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則分別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計劃排序。
重考總成績不合格(
加權總分計算方法:
(1)加權總成績=[第一次考試總成績×1/5×50%]+[第二次考試總成績×50%];
(2)MBA、MPA、會計碩士加權總成績=[第一次考試總成績×1/3×50%]+[第二次考試總成績×50%]。
同一選擇屬性(指首選/調劑,下同)考生加權總分相同時,按初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同一選擇屬性考生加權總分與初試總成績相同時,按復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所有擬錄取結果(包括插班生)均將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并以審核后的名單為準確定最終錄取結果。
2. 簽署協議
碩士生就業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所有擬錄取生(含保送生)須與學校簽訂相關協議后方可入學。
非定向就業招生類別研究生協議一式兩份;定向就業招生類別研究生協議為三方協議制,一式三份,協議中的定向就業單位須與其備案數據庫中的定向就業單位一致。
√ 統考錄取生須知:復試結束后一周內,被錄取考生須將材料原件寄回學校(學院),郵寄地址見學校(學院)復試計劃。
√ 統考非定向生意向錄取協議:第一志愿意向錄取考生于4月11日前報送各院系(學院),插班意向錄取考生于復試結束后3日內報送,報送方式見院系(學院)復試工作方案。
√ 推薦生擬錄取協議:推薦生于3月27日前報送各院系(學院),報送方式見院系(學院)復試工作計劃。
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包括非定向/定向)在復試、錄取階段不得修改。
3. 實際業績對應表
預計作為第一志愿錄取的考生應于4月11日前提交《北京工業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實績函調整表》(點擊“閱讀原文”查看附件2),預計作為調整生源的考生應于復試結束后3日內提交,提交方式見院系(學院)復試工作方案。
我校2024年錄取的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不再參加復試,但須經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資格審查。推薦生應于3月27日前向各院系(學院)報送《北京工業大學2024年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實際成績查詢及資格審查表》(點擊“閱讀原文”查看附件3),報送方式詳見院系(學院)復試工作方案。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工作紀律
參加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體人員要認真、嚴格執行教育部、北京市和學校的有關規定,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復試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有親屬或者利害關系人參與復試的,不得參與復試錄取相關工作。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當事人,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北京工業大學錄取分數線,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維護錄取紀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