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20 11:47:37作者:佚名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浙江省作為全國首批試點省份,自2014年起與上海市共同承擔全國高考綜合改革試點任務,五年來已完成三輪高考招生。
高考綜合改革是一項探索性改革,沒有先例可循,需要先行先試、探索完善。發現問題,不斷調整完善改革方案,是改革試點的價值所在。試點以來,浙江省、上海市對高考改革試點方案進行了調整和豐富,為全國其他省份的改革試點提供了有效借鑒。
2018年底英語加權分值事件發生后,省委、省政府組織力量對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工作進行了全面調研評估,在教育部指導下,針對存在的問題矛盾和教育教學實際,再次研究完善措施。近日,省政府正式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浙政[2020]11號),對高考部分政策進行調整。主要有六項措施:
1.中考統一分年級分科安排,同一年級、同一科目同時考試,自2020年入學高一學生起實行。
2.外語及選修科目成績有效期由2年改為1年,自2021年1月考試開始執行。
3.選修科目成績差距由3分改為1分,自2022年1月考試起實施。
4.錄取程序由三階段改為兩階段浙江高考改革新方案2023,自2021年招生開始實施。
5.語文、數學、外語考試試卷采用全國統一試卷,2023年起實行。
6.職業技能操作考試為資格考試,由各市縣按照全省統一標準組織考試,考試合格為報考條件;職業技能理論知識考試仍由全省統一組織,自2022年招生錄取開始實施。
以上六項措施因適用起步年級不同,實施時間也不同。為確保高考綜合改革順利實施,省政府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落實相關改革和保障措施。同時,要強化高考綜合改革條件保障,特別是要充分考慮高考綜合改革后高中教師工作量變化的實際情況,采取相應激勵措施,努力保障和提高高中教師的收入待遇。我們也呼吁全社會加快轉變教育觀念,糾正單純以升學為衡量標準來評價教育、學校、教師的片面的教育觀、人才觀、質量觀、政績觀,為高考綜合改革營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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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經省委常委會、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于近日印發。現就《通知》出臺背景及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1.高考改革試點主要取得了哪些成果?
開展全國首批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是黨中央、國務院賦予浙江的一項重要任務。在本輪高考改革中,浙江從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維護社會公平的角度全面推進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初步建立更加公平公正、科學高效、形式多樣的高考招生制度,并取得階段性成效。主要體現在:一是改革順利實施。浙江緊緊圍繞“實現學生成長、國家選拔人才、社會公平有機統一”的要求,積極穩妥推進改革完善舉措,順利完成三輪高考招生;從歷次調查和第三方獨立評估看,改革成效有共識。二是改革方向正確。 堅持立德樹人,統籌推進教育教學、考試、招生、管理等方面的綜合改革,建立分類考試、綜合評價、文理結合、多元化錄取的高考招生制度,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打破“一考定終身”,推進高中課程改革和特色發展,撬動高校建設和教育模式改革。三是群眾普遍認可。據2019年1月第三方獨立評估,高考新生和高中生對浙江省高考改革滿意度分別為81.7%和79.9%,表明“改革為學生”的目標基本實現;高水平大學在招生方面積極支持改革試點,廣大考生對新高考改革有較大獲得感。
二、高考改革試點為什么要不斷完善?
調整完善高考改革試點方案相關內容,原因有二:一是落實國務院文件精神。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相關改革試點省份要“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浙江高考改革新方案2023,調整完善措施”。二是尊重改革試點的客觀規律。本輪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直面長期阻礙素質教育實施的“唯分數論”“一考定終身”“科目偏重、個性缺失”等頑疾,不等待、不推進、不繞彎路,迎難而上。這是1977年恢復高考以來鏈條最長、范圍最廣、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作為試點省份,沒有現成的經驗可以借鑒。 五年的實踐積累了經驗、取得了成效,但在改革的系統性、協同性、條件建設、能力建設等方面還有進一步加強的空間。全省教育工作會議明確提出,高考改革“堅持改革不動搖、完善改革不停步”。一方面要堅定信心,堅持改革不動搖;另一方面要立足當前階段實際,處理好人才選拔科學公正、理想目標與實際情況的關系,更好克服功利性考試惰性等障礙,一步一個腳印、穩步前行。
三、制定這個《通知》的總體考慮是什么?
主要考慮:堅持深化改革,努力實現積極穩妥推進與問題導向相統一、問題導向與效果導向相統一、促進公平與效率相統一。堅持立德樹人,真正把學生放在第一位,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堅持協同推進,強化組織保障,進一步強化高校招生的牽引、中學的帶動作用、社會的支撐作用,凝聚學生、家長、教師和社會的思想共識,為高考綜合改革營造良好環境和氛圍。
四、這個《通知》是如何制定的?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措施全面實施后,浙江不斷實踐探索,堅持做好進一步深化改革的一系列基礎工作。這次《通知》的形成,是一個全面調研、多輪評估、嚴格論證決策的過程。2018年底,省政府成立高考綜合改革試點領導小組,研究完善高考改革方案。2019年1月以來,省委、省政府、省政協等領導帶頭,廣泛深入基層調研,廣泛聽取社會、大中學校意見建議,多次主持召開專家咨詢會。省教育廳組成3個調研組,對省內外中學、大中學校、市縣教育局和教育測評專家進行調研,共召開座談會64場,訪談1100余人; 通過網絡調查收集到有效問卷十余萬份,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提出了完善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初步思路和方案。同時,浙江專門聘請第三方對高考綜合改革試點進行獨立評估,并先后開展了兩輪自評估,分別形成評估報告。在這一系列工作的基礎上,省政府進行了多次專題研究和討論,經省政府常務會議、省委常委會決定批準,并按規定履行了審議程序后,最終形成了這份《通知》,并向社會公布。
5、為什么學業考試調整為按年級、按科目、按時間統一安排?
2014年改革試點時,學業考試每年提供兩次機會,允許不同年級的學生同時參加考試。這是浙江省深化高中課程改革,實行彈性學制,允許學習能力強的學生提前完成高中學業而做出的決定。五年的實踐表明,這樣的學生非常少。在功利性考試傾向普遍存在的背景下,這樣的安排反而為一些學校為了功利而“搶跑”提供了便利。為防止功利性“搶跑”現象造成學生負擔過重,影響教學秩序,《通知》對高中學業考試安排作出了適當調整。 鑒于浙江省高中2020年將開始執行高一新課程標準,《通知》明確提出從高一學生起實施學業考試時間和科目調整,以便考試安排與教學安排同步。
6. 調整外語及選修科目成績至當年有效的原因是什么?
外語及選修科目成績有效期為2年,是為了配合高中課程改革學分制和彈性學制,也與高中生可參加選修考試有關。鑒于省政府已于2017年下令將兩門選修科目考試安排在高三,為避免為一些學校為功利而“搶跑”提供便利,避免不同年級學生成績不均衡,《通知》將外語及選修科目成績有效期由2年改為當年,并明確規定自2021年1月考試起執行。
7. 選修科目績點如何調整?
2014年浙江省推行新高考時,為使不同選修科目成績具有可比性,采取了21個等級、分差為3分的分級計分制。此次《通知》規定,自2022年1月考試起,選修科目計分將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分差由3分改為1分。此舉旨在增強選修科目考試的差異化。
8.為什么招生錄取分為兩個階段?
浙江省在制定新高考招生錄取辦法時,為了給學生、家長和老師一個適應期,對考生實行了三階段錄取,同時在錄取辦法解釋材料中明確提出在條件成熟時逐步減少階段。截至目前,新高考招生錄取已順利實施三年,考生、家長和高校均已適應新高考評鑒錄取模式,減少招生錄取階段的條件基本成熟。《通知》在廣泛征求意見、綜合分析利弊后,將三階段錄取改為兩階段錄取,并從2021年招生開始實行。這一調整有利于擴大學生選科范圍和選課層次。
9.如何進一步做好高校招生職業技能考試?
職業技能操作考試作為資格考試,由全省統一標準、分市縣組織實施,并從2022年招生開始實行;職業技能理論知識考試仍由全省統一組織實施。這樣做,一方面繼續體現高職院校對考生職業技能和素養的要求,有利于推動中職教育教學改革;另一方面也兼顧了全省統一組織操作考試的復雜性,有利于高職院校更好地掌握統一的衡量標準。此外,也與當前國家高職院校擴招的做法相一致。
10.深化高考改革試點有哪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地方黨委政府對高考綜合改革的屬地責任和主要負責人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協調落實相關改革和保障措施。要求各有關部門、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改革合力,把各項改革措施落實到位。二是凝聚思想共識。大力宣傳深化高考綜合改革的重要意義。分層次、分層分類開展培訓,引導教育觀念轉變,積極投身高考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規律的評價機制,糾正片面評價教育、學校和教師的教育觀、人才觀、質量觀、業績觀。三是加強高考綜合改革條件建設。在現有中小學教職工總數內,適度增加普通高中新增教職工數量,用于普通高中專任教師配置。 充分考慮高考綜合改革后高中教師工作量的實際變化,在績效工資和年度考核獎勵分配中充分體現績效和激勵因素,向工作量較大的教師傾斜。增加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加快學科教室、創新實驗室等教學場所建設。加強考試招生隊伍建設,建立考試出題員(卷子制作員)工作保障機制,加快出題基地建設,提高出題和考試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