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21 21:09:19作者:佚名
北京化工大學2024年研究生復試招生辦法已公布。 詳情請見正文??焖俨樵?gt;>2024年全國考研分數線| 2024年考研復試各院校分數線| 2024年各院??佳姓{整信息
復試錄取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為做好2024年碩士學位復試工作,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北京市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要求,我們堅持“按需招生、綜合衡量、擇優錄取、不超額錄取”的方針,結合我們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了這些措施。
一、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
復試工作實行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組(學院碩士招生領導小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三級管理模式。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負責復試工作的領導和全面管理,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保障等; 同時,加強檢查,規范和監督復審過程,處理與復審相關的公眾意見。
(二)學院復試工作組由學院領導和相關學科帶頭人組成。 具體職責是:
1、組織制定和實施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編制應急預案;
2、組織保密復試題;
3、指導分學科(專業)復試組成立,指導學科(專業)復試組制定并實施考生面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和程序;
4、健全復試組集體決策和監督機制,加強師德建設和招生廉潔自律建設,做好人事管理,確保復試人員職責落實到位。復試錄取工作中的各個環節都分配到專人;
5、選拔和培訓復試人員,組織復試培訓會,所有參加招生復試的人員必須簽署保密協議;
6、協調本學院及本學科(專業)復試工作中的爭議,必要時對考生進行復試。
(三)各學院按學科(專業)設立若干復試組。 每個復試小組一般不少于5人,負責確定考生復試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工作程序并組織實施。 評分前召開復試組會議,統一考生考試評價標準。 復試組成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 整個復試過程全程錄音錄像,所有考核內容和審核結果必須保存為可審核的原始記錄。
二、復審工作要求
(一)復試時間及方式
我校碩士生復試將于3月下旬開始,原則上采用現場復試。 為保證考試流程、選拔標準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同一專業采取相同的復試方式。 具體復試時間和流程參見《北京化工大學2024年各院系碩士學位招生復試實施細則》。 復試期間,請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及各學院網站的公告,保持電話、電子郵件等溝通方式暢通。 如您的聯系方式發生變化,請及時與您所報考的院校聯系。
3. 復審程序
(一)確認復試信息
1、考生登錄“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申請服務系統”(用戶名為準考證上的考生號(15位),初始密碼為網上報名時填寫的身份證號)完成以下事項:
(1)查看復試狀態并上傳電子材料:
①應屆畢業生: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初試《準考證》原件、學生證原件(主頁及報到頁)或《教育部學生學籍在線核驗報告》原件往年在校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四、六年級成績單、本人簽字的《北京化工大學2024年研究生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
②往屆學生:有效身份證原件(正反面)、初試《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登記表》(需與當時學歷一致)報名表)、歷年在校成績表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或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位于)、四級、六級成績單,以及本人簽字的《北京化工大學2024年碩士復試考生誠信承諾書》。
③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者: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應與注冊時的學歷或學位一致)。
④ 考生對學歷(學籍)核實有疑問的,須在復試前向報考院校提交學歷(學籍)核實證明。 涉及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等)變更的,須提交戶口本個人聯原件、公安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及本人簽字的身份承諾書。
⑤ 具有同等學歷參加復試的考生,還須提交相當于本科論文水平的5000字左右的論文或以第一作者在雜志上發表的論文(已在報名時提交的考生不再提交)需要重新提交)。
⑥符合《2024年全國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特殊政策加分的考生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在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申請服務系統“初試分數加分申請”模塊中提交)。
闡明:
第二學士學位考生須提供與注冊時身份一致的學歷證明,即:應屆本科畢業生注冊的,應提供學生證; 如果注冊為往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歷證明。
各學院可增加對考生本科階段整體學習狀況的考核,如科研及獲獎情況、應屆畢業生本科論文摘要、往屆生本科論文等,并在學院“復試”中提供。 ——《招生考試實施細則》或《調整實施細則》中解釋。
考生須保證所有材料的真實性。 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北京化工大學教務網,將取消復試、錄取資格。
(二)查看復試通知書。 考生必須按照學院復試通知的要求,按時參加復試。
(3)繳納復試費100元。 考生因個人原因未能參加復試的,已繳納的復試費用不予退還。
(4)填寫英語四、六的成績。
(五)確定復試科目。 復試科目提交后不得修改。
(六)確認參加復試。 已確認參加復試的考生可打印《復試通知書》。
2、完成《北京化工大學碩士學位適應性測試》:登錄網站,用戶名為考生號,無需密碼。 考生必須在復試前完成考試,考試成績將作為復試錄取的重要參考。
(二)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學院對考生信息和材料進行全面審核。 對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各學院將退回修改,考生須在截止日期前重新提交。 復審合格的考生,可以重新參加考試。 未確認復試信息或未通過學院復試資格審查的,不得參加復試。
(三)復審
考生按照各學院的要求參加報名和復試。 現場復試一般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部分專業沒有筆試部分,筆試內容以面試的形式進行考核)。 考生未按學院要求參加各環節復試的,視為自愿放棄復試資格。
1、筆試要求
(一)考試時間為2小時。
(2)考生憑初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三)考生必須遵守《北京化工大學2024年研究生復試考場規則》和學院的安排。
二、面試及考核內容
(一)職業素質和能力
①大學學習狀況及成績;
②掌握本學科(專業)的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具有運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了解本學科的發展動態和本專業領域的發展潛力;
③外語聽說能力;
④創新精神和能力。
(二)綜合素質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素質,包括候選人的政治態度、思想表達、道德品質、遵守法律法規、誠實守信、團結協作、心理健康等;
②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者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
③人文素質;
④ 行為、表情、禮儀等。
3、同等學歷參加復試的考生,須額外選修2門與復試申請專業相關的本科核心課程。 追加考試科目不得與初始考試科目相同。 附加測試為筆試。 考試科目、考試時間等要求參見各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 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申請法學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無需參加額外考試。
4、我校擬比對考生的“報考數據庫”、“學籍學歷數據庫”、“人口信息庫”和“考生考試誠信檔案”,核實考生信息,并與人臉識別相結合系統進行驗證。 整個復試過程將被錄音和錄像。
四、績效評價、計算及獎勵積分原則
(一)復試按批次排隊錄取,名額先滿。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軍人”專項計劃候選人分別列隊。
(二)復試成績一般占總成績的50%。 初試滿分500分的專業,復試滿分500分,總分1000分; 初試滿分300分的專業,復試滿分300分,總分600分。 復試不合格(低于60%)的,不予錄取。
(3)成績計算:總成績=初試成績(含特殊政策加分)+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和擬錄取名單公布時,復試成績和總成績將折算為百分數制。 總成績相同的,按照復試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初試和復試成績相同的,進行補考,按照補考成績錄取。
(四)同等學歷考生每門加試科目滿分為100分,不計入復試成績。 但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格考核結果不計入總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特殊政策加分范圍和標準按照《2024年全國碩士學位招生管理規定》執行。
5. 入場
(一)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我院將在研究生院網站公布2024年擬招收碩士研究生名單。 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如有變更,變更部分將另行說明并公告10個工作日。 公告無異議后,將申請提交教育部審查。
(三)擬錄取考生除我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和在讀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外,須填寫《北京化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信息表》(下載) (從《研究生申請服務系統》打印),考生所在學習或工作單位將進行品格鑒定,并于2024年6月前郵寄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未及時郵寄申請的考生,將錄取通知書寄至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會被延遲。
(四)擬以“定向就業”方式錄取的考生須于2024年5月10日前郵寄《北京化工大學全日制/非全日制就業導向型碩士項目合同》(在“研究生申請服務”下載)制度》,打?。?,須由用人單位簽字并蓋章,并保證用人合同內容真實、準確。 對于未及時郵寄申請的考生,錄取通知書將延遲發出。 考生申請碩士學位及所在單位出現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 若考生無法重考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擬入選“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專項項目的候選人,須于2024年6月前郵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項目畢業生定向協議》。
(六)錄取通知書發放、戶口遷移、黨組織關系遷移等事宜請參見研究生院網站后續通知。 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的考生,無需轉入黨團組織。
(七)應屆本科畢業生、自學考試、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入學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的,其錄取資格無效。
(八)文件調整事宜詳見后續通知。
6. 體檢
我校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2003]3號)要求,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規定》《關于學生入學體檢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 》(教廳發[2010]2號)規定,應當進行體檢。
考生被錄取后,我校將組織考生體檢。 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體檢具體安排請參見后續通知。
七、信息披露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全部信息通過科研招生網、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和科研招生辦公室微信公眾號(buct_yzb)發布。 我校不委托其他考研輔導機構發布研究生招生信息。
(2)復試錄取期間,考生只需通過“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申請服務系統”繳納復試費用。
(三)我校設立考生接待電話:見官方網站,考生接待郵箱:見官方網站北京化工大學教務網,紀委辦公室舉報熱線:見官方網站。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專用督導電話:見官網。
八、監督復議
(一)落實責任制和問責制度。 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整個復試過程進行監督。 如有違法行為,必須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二)落實監督制度和檢查制度。 紀委辦公室將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
(三)實行審核制度。 成績公布后一周內,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受理實名書面投訴。 經調查認定投訴屬實的,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將責成相關學院復試工作組進行審查。
九、違規處理
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的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行為。 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其入學資格將被取消,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錄取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考生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審核。復試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根據《2024年全國碩士學位招生管理規定》,我校認為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進行復試。
10. 其他
(一)本辦法報北京市教育考試院備案。
(二)本辦法適用于2024年北京化工大學碩士學位復試招生。
(三)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上級文件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