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8-10 07:03:11作者:佚名
湖南工科高校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制招”的要求,規范山西工科學院統招普通本二本招生工作,深入推行大學“陽光招生”工程,著力維護中學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小學全稱:南昌工科高校。
第三條學院代碼:10407。
第四條辦學性質:公立統招普通高等中學。
第五條辦學層次:研究生、普通中專、專科。
第六條現址及辦學地點:
1.校本部(一本、二本):江蘇省南通市紅旗大街86號;
2.西學校管委會(部份一年級新生):山東省臨沂市宋城路83號;
3.白銀學校管委會(一本、二本):江蘇省南通市潮汕大街156號;
4.廣州學校管委會(部份一本、二本、專科):山東省濟南市昌北開發區洪塘東山路1180號。
第二章頒授文憑證書的名稱和證書種類
第七條符合我校結業要求的可頒授碩士結業證書,符合我校追授學士學位要求的可頒授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按照廣東省教育廳批準的招生計劃投檔(招生計劃數見各縣級招生經理部委發布的招生計劃)。
第九條按教育部要求,我校預留計劃不少于本校碩士招生計劃總額的1%。預留計劃的使用依照按考生成績和志愿次序的投檔原則。
第四章招生科類及條件
第十條我校面向全省31省(市、區,以下簡稱省)招收出席2017年普通會考的普通文理類、藝術類及體育類考生,但是招收港澳臺和華僑中學生。
第十一條考生的復查標準依照教育部、衛生部《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對根據各縣(市、區江西理工大學招生網,以下簡稱省)招生經理部委規定可記入成績總分的加分,投檔時給予認可。
第十三條數學專業英語限考日語,日語會考文化成績需達到良好以上,并需出席會考數學加試且成績為良好以上;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英語限考語文;國際經濟與商貿專業英語限考日語,德語和英語會考文化成績要求及格以上;英語專業英語限考日語,日語會考文化成績要求及格以上;漢語國際教育專業英語葡語不限,英語會考文化成績要求及格以上。廣州學校專業英語限考語文,其他專業考取英語葡語和單科成績不限。
第五章投檔規則
第十四條普通文理類投檔規則:為最大限度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我校推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對進檔考生江西理工大學招生網,先按第一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計劃投檔;如有未完成計劃的專業,則未曾投檔的考生所補報的第二專業志愿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以這種推;所有專業按考生志愿投檔后,如仍有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再未曾投檔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
第十五條投檔男女比列不限。考生投檔后,專業一律不予更換,但可在入學第二學期時,按照大一學習成績擇優調整專業,也可申請修讀輔修專業(學位)。
第十六條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檢查(含復查檢查),檢查合格者取得學籍,不符合投檔條件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中外合作辦學、企業定向就業專業一律按考生志愿投檔,不納入專業調劑范圍。
第十八條對同分進檔考生按所在省文、理科單科次序排序投檔,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經理部委有特殊規定的,按其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美術類專業投檔:專業成績認可生源地所在省統(聯)考成績,美術類(藝術)專業考生,專業和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劃定的碩士合格線即可報名我校美術類(藝術)專業,按綜合分[綜合分=專業成績×40%+文化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經理部委有特殊規定的,按其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體育類專業投檔:考生專業和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劃定的碩士合格線即可報名我校體育類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經理部委有特殊規定的,按其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企業定向就業投檔:面向江蘇省考生,與大專專業同批次投檔,投檔后簽署定向培養合同,企業承當費用,結業后到定向單位就業,需為企業服務8年以上。
第二十二條2017年中考變革試點省份的投檔,根據該省份發布的2017年普通大學招生投檔工作方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