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1-05 21:01:23作者:佚名
一、招生人數
華東理工大學2023年計劃招收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500余名,最終招生人數以教育部下達的規模數為準。
招生專業、研究方向和指導教師等招考信息請參閱華東理工大學2023年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網址:)。
二、招生方式
我校招收攻讀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采用普通招考、碩博連讀和直接攻博三種招生方式,擇優錄取。普通招考是指面向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優秀考生,從中選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選拔方式為“申請-考核”制,具體細則由各招生學院決定,考生可查閱學院相關鏈接。
三、學制與學習年限
我校學術學位博士生均按全日制學習方式培養,即要求學生在學期間全脫產在校學習。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學制為3-4年,學習年限不超過6年;碩博連讀、直接攻博研究生學制為4-5年,學習年限不超過8年。
四、報考條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報考學術學位博士生的基本條件是: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二)考生的學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其中境外所獲得學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的認證證書)。
2、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報到前取得碩士學位)。
3、具有同等學力者。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含6年,從獲得學士學位之日起到博士生入學之日)并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2)已被評聘為高級職稱;
(3)近兩年來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發表過三篇以上報考學科專業或相近學科專業范圍內的學術論文,或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排名前2名)與所報考的學科專業相關的科技獎勵;
(4)工作單位委托培養(即報考類別為定向);
(三)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四)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即1978年9月1日后出生),報考在職博士研究生(報考類別為定向)的考生年齡可適當放寬。
(五)與報考專業相關的2位正高級職稱專家的推薦。
(六)本校教職工須經學院(部門)和人事處同意后方可報考。在提交申請材料時須出具“華東理工大學教職工報考在職博士研究生申請表”復印件,原件交人事處留存。
(七)擬報考學院要求的其他條件(考生可查閱學院相關鏈接)。
以碩博連讀方式報考學術學位博士生的基本條件是:
除滿足上述第(一)、(三)、(五)條規定外,招生對象應是本招生單位已完成規定的課程學習和考核,成績優秀,對學術研究有濃厚興趣,具有較強創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學碩士研究生。
以直接攻博方式報考學術學位博士生的基本條件是:
除滿足上述第(一)、(三)、(五)條規定外,招生對象必須是已取得推免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五、錄取
以普通招考方式錄取:
1、錄取原則:我校各學院根據考生的考核成績、綜合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并結合學院招生名額擇優錄取。
2、錄取類別:分非定向和定向兩種。
(1)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須將人事檔案、工資關系等轉入華東理工大學,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畢業后考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2)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將人事檔案、戶口、工資關系等保留在定向單位,定向單位必須與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院簽訂協議書,畢業后考生按協議書要求就業。錄取類別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對口支援、少民骨干計劃除外)原則上不安排宿舍。
3、注意事項
(1)各學院招收在職人員(即報考類別為定向)攻讀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的人數原則上不得超過學院學術學位博士招生總人數的5%。考生報考時請自主選擇報考類別,并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報名信息和申請材料一經提交不準更改,考生報考時的報考類別即為錄取類別華東理工大學招生網,請考生在報考時慎重選擇。根據教育部的文件規定,“考生須征得委培、定向培養單位的同意。考生與所在委培單位或定向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糾紛而造成不能調檔、復試、錄取等后果,招生單位不負責任”。
(2)在報考、申請和審核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考試紀律的考生,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報考華東理工大學博士研究生的資格,已被錄取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3)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同等學力考生初試階段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考核合格后,才可進入復試階段。復試階段須加試(筆試)兩門本專業碩士學位主干課程,考核成績合格后才可進行復試。所有考核成績低于60分則視為考核不合格。
以碩博連讀方式錄取:
碩博連讀指選拔優秀的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攻讀博士學位,分為碩士入學階段選拔和完成中期考核階段選拔。具體實施辦法參見《華東理工大學招收碩博連讀、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規定(試行)》(校研〔2014〕82號)。
以直接攻博方式錄取:
直接攻博指從符合條件的專業中,選拔具有學術型推免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直接攻讀博士學位。具體實施辦法參見《華東理工大學招收碩博連讀、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規定(試行)》(校研〔2014〕82號)。
六、信息公開與監督
1、學校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通過研究生院官網公布招生簡章、招生目錄、擬錄取名單等重要招生信息,接受考生監督。
2、申訴渠道: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郵箱:。
七、學籍、學費及獎學金政策
有關學籍、學費及獎學金政策,考生可查閱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相關文件:
1、《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2017年7月修訂)》(校研〔2017〕34號)
2、《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設置方案及實施細則》(校研〔2021〕21號)
查詢網址:
八、其他
1、我校根據教育部文件要求,2023年普通招考的考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書目和復習資料華東理工大學招生網,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題。
2、考生不得偽造有關證明。一經發現并核實作偽,將取消考試資格、錄取資格或取消學籍。
3、根據教育部規定,研究生不能同時擁有兩個及以上學籍,由此引起后續問題,考生自行解決。
4、本簡章若有不符合教育部2023年招收博士學位研究生相關文件規定之處,則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5、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學校招生簡章中的各流程將根據上級部門文件做相應調整,請務必關注我校有關通知。
單位代碼:10251
聯系部門:華東理工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聯系地址:上海市梅隴路130號研究生樓811室(郵政編碼:20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