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1-02 09:21:13作者:佚名
《湛江少林學校關于調整學雜費、住宿費的申請》報告已收到。根據《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學教育收費政策的通知》(粵發改規[2018]號) 14)、經費用審查和研究少林學校學費,現批準貴校學費標準如下:
1、小學學費為每生每學期9800元,初中學費為每生每學期10800元。學費由政府指導。此標準為最高標準。只允許下降,不允許上升。學費包括教科書費。
二、相關規定和要求
(一)貴校要認真執行國家義務教育政策,按照“先減后繳”的方式收取義務教育學生學費貝語網校,即按照核定的學費收取義務教育學生學費減去該財政年度補貼的公共資金。
(二)學費收取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舊辦法”的原則,即2021年秋季入學新生按標準收取學費本條規定的其他原就讀學生的學費仍按原標準執行少林學校學費,直至畢業;同一學校同一年級的學生不得實行不同的收費標準。私立學校可以按學期或學年收費,但不允許跨學年收費。
(三)相關退款辦法按照粵發改條例[2018]14號規定執行。學生報到繳費后未能入學的,學校退還90%的學費和住宿費有薪酬的;經批準,學生必須轉學到另一所學校。 、中途死亡或因病休學、退學的,按學生實際在校時間退還學費和住宿費。退學標準=每學期費用÷5×(5-學生實際在校月數)。學生在校時間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3.嚴格執行教育收費公開制度。民辦學校必須通過互聯網、公告欄等多種形式向學生、家長和社會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退)費方式、獎勵(減)政策、監督舉報熱線等信息。民辦學校收費內容應當在招生前至少30日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4.以上收費標準自2021年秋季學期起執行,有效期三個學年。請做好收費公示和解釋工作。
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1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