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2-06 21:29:14作者:佚名
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條件
縣(市)、區所屬小學、初中,由同級教育局按照有關政策確定招生條件和招生辦法。義務教育學校繼續實行學區制招生,全部實行網上報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由批準地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嚴禁違規競爭生源、“擠兌”招生、提前招生、超計劃招生、跨審批區域招生等行為。原則上,根據各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條件,根據學生及家長的戶籍、房產狀況,由相應學區學校接收學生入學。本規劃中的“房產”一詞不包括零售住房;如果同一房產有多人共有產權(學生、父母和祖父母除外),則只有父母產權占50%以上(不含50%)的學生才可以在其所在學區的學校就讀財產所在位置必須滿足下列財產的要求。
小學適齡兒童必須年滿 6 歲。出生日期限于2018年8月31日之前。2018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不能建立學生身份。
因身體健康等原因確需延期入學的,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向注冊地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南山中學實驗學校,學生方可延期入學。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代替國家統一履行的義務。教育。
(一)錦州國和小學招生條件
1、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持有學區戶口簿或房產證明(或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符合其中一項條件即可入學。學區內尚未搬遷的搬遷戶,應持產權調換協議和戶口本原件申請入學。
2、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并符合本條第一條規定的學生,可以在相應學區的學校就讀。
三、今年起,擬入讀錦州國和小學的學生須符合本條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錄取條件,不再實行電腦隨機錄取。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將被錄取到凌河區寶坻小學。 (這一規定已在《2023年中小學招生工作方案》中明確并予以公布)
(二)錦州實驗學校(含初中、小學,下同)、第八初中招生條件
1、學生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居住在同一地點,且戶口本、房產證(或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一致,并取得2021年6月1日前,可前往相應學區。學校錄取。學區內尚未搬遷的搬遷戶,應持產權調換協議和戶口本原件申請入學。
2、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名下無房產,且符合以下條件:符合本項第一條規定的,可以到相應的區級學校招生。
3、實驗學校小學畢業的學生不享受直接升入初中的入學待遇。實驗學校小學畢業進入實驗學校初中的學生須符合上述入學條件。
(三)錦州第四初級中學招生條件
1、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同住的學生,6月1日之前取得的戶口簿和房產證(或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購房合同和購房發票)一致; 2024年,可以錄取。學區內尚未搬遷的搬遷戶,應持產權調換協議和戶口本原件申請入學。
2.如果學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學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名下無房產,且符合規定符合本項第一條規定的,即可被錄取。
3、如有空位,戶籍不在市區的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四中區擁有房產(需在2024年6月1日前取得房產證) )并已申請居留許可可以適當接受。 (或永久居留許可)學生被錄取。
(四)不符合錦州實驗學校、第四初中、第八初中上述入學條件的學生,按以下方式入學
1、戶口登記或不動產登記時間不符合規定時間要求的;若僅有戶籍或學區內有房產,則視為符合單一錄取條件。
2、戶籍或財產在市實驗學校小學學區內的適齡兒童,由高新區教育局負責安排入學。
3、戶籍或房產在市實驗學校初中轄區的小學畢業生,考入錦州南山中學或市第五初級中學。
4、戶籍或房產在金鐵里、杏花里、民和里的小學畢業生,錄取市第十八初級中學。
5、戶籍或房產在百日里(不含中央大街以西)、吉慶里、中福里、民族里、民權里、豐樂里的小學畢業生,考入市第五初級中學。
六、戶籍或房產在平安里、北一里、百日里(中央大街以西)、民勝利里、民智里的小學畢業生,錄取市第十三初級中學。
七、戶籍或房產在東一里、東二里、北二里、北三里、富康里、三寶里的小學畢業生,錄取市第五初級中學。
八、大學校名額徹底取消前,錦州實驗學校不得轉入。符合轉學條件的小學生由高新區教育局安排錄取,符合轉學條件的初中生由錦州第五初級中學錄取。中途轉入錦州實驗學校(取消大額名額后)、第四初級中學、第八初級中學的,如有名額,須遵守《錦州市教育局關于《遼寧省義務教育學生學籍轉發》以及《關于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和《錦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市級學生學籍管理的通知》的規定《義務教育學校》中,轉年級還須符合轉校七年級(或一年級)的招生條件。 。對不符合上述轉學條件的,由高新區教育局負責安排入學,初中生按第(四)項辦理。
(五)錦州十二初級、逸夫中學招生條件
1、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持有學區戶口簿或房產證(或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如果滿足其中一項條件,就可以被錄取。學區內尚未搬遷的搬遷戶,應持產權調換協議和戶口本原件申請入學。
2、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名下無房產,且符合以下條件:符合本項第一條規定的,可以到相應的區級學校招生。
3、其他不符合上述條件并已申請第十二初中學區居住證(或永久居留證)的小學畢業生,將考入錦州第十三初中或古塔中學中學。其他已申請逸夫中學學區居住證(或永久居住證)且居住在安和里、龍江北里(云飛)、龍江南里的小學畢業生,考入市第五初中學校;住在花園、蘭花巷、杏花巷、菊花巷的,考入市第十八中學。
(六)錦州南山中學招生條件
錦州南山中學是一所市直屬新建公辦初中。位于錦州南山公園對面。學校是錦州實驗學校的分校。劃分獨立學區(詳見學區劃分表),單獨享受普通高中的就學名額。報名條件為:
1、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持有學區戶口簿或房產證(或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如果滿足其中一項條件,就可以被錄取。學區內尚未搬遷的搬遷戶,應持產權調換協議和戶口本原件申請入學。
2、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南山中學實驗學校,且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名下無房產,且符合以下條件:符合本項第一條規定的,可以到相應的區級學校招生。
3、其他不符合上述條件并已申請學區居住證(或永久居住證)的小學畢業生,將被錦州五中或嵩山育才學校錄取。
學校將根據學區內學生的增減情況,適當調整招生政策。
(七)除錦州實驗學校、第四初中、第八初中、第十二初中、逸夫中學、錦州南山中學外的其他市屬公辦初中招生要求。
1、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須持有學區戶口簿或房產證(或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符合其中一項條件的,相應學區學校即可錄取。學區內尚未搬遷的搬遷戶貝語網校,應持產權調換協議和戶口本原件申請入學。
2、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名下無房產,且符合以下條件:符合本項第一條規定的,可以到相應的區級學校招生。
3、隨遷農民工隨遷子女憑原戶口本、居住證(或永久居留證)、租房合同,按照就近原則入讀有空位的學校。小學由各區指定學校錄取,初中由市一中、三中、五中、十三中、十六中、第十八中學和古塔中學。
(八)錦州八中、錦州一中、錦州四中、錦州十三中分別開展“緊湊型”集體教育
2024年起,錦州八中、錦州一中、錦州四中、錦州十三中將實行“緊湊”集體教育。集團根據錦州八中、逸夫中學的成功模式,實施“三共享、四統一、六同步”辦學戰略,即辦學理念、教學資源“三共享” 、科研成果;教學進度、管理制度、教學科研要求“四個統一”、質量考核;教研同步、備課同步、培訓同步、教學進度同步、測試同步、質量分析同步的“六同步”。通過集團化辦學,推動集團內學校管理、教學、教研、教師教育的高水平融合。一中、十三中學區劃分不變,招生條件不變,分別享受普通高中就讀名額。
(九)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條件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注冊招生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與學校審批機關管轄范圍內的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優先滿足學校所在縣(市)區學生的招生需求。學校所在地縣(市)區招生人數不足且審批機關為市級以上政府部門的,學校可以適當跨本轄區縣(市)區招生。審批機關。不得跨區市招生。
(十)為保證教育公平,享受城市公辦高中招生計劃名額的初中不得跨校轉學。
享受本市城市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指標的初中包括:市實驗學校、一中、三中、四中、五中、八中學校,第十二中學,第十三中學,第十六中學,第十八中學,逸夫中學。中學、錦州南山中學、錦州新世紀博雅實驗學校、古塔中學、嵩山育才學校、嵩山橋鳥九年制義務教育學校。
二、中小學招生辦法
(一)市級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辦法
1.學生網上注冊(6月5日-28日)。學生及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登錄“錦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注冊系統”,進入招生注冊頁面(登錄方式有兩種:一是電腦端登錄網站:;另一種是用手機登錄“錦舟通”APP,進入“教育教學”版塊,點擊“報名注冊”)。按照申請須知、學區劃分和招生條件,進入相應學區學校的“報名入口”進行網上報名。同時,還需將戶口簿(居住證或常住證)、房產證(租房協議)等證明??文件原件拍照上傳至登記系統,確保報送的信息真實有效。真實準確。
登記系統已與大數據對接。舉報信息將與戶籍信息、房產信息大數據進行比對,直接確認舉報信息是否真實、準確。上傳的證明材料不真實或填寫的信息不準確的,該證明材料無效。如發現詐騙行為,將通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違法行為。
2.學校審核(7月1日-12日)。招生學校將對學生的注冊信息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學校在報名系統中確認招生,并報市教育局。對于審核不通過的學生,學校在拒絕申請前必須在注冊系統中寫明原因。學生可以在注冊系統中查看拒絕結果,并在正確的學區學校注冊門戶重新注冊。
3、市教育局審核(7月15日-31日)。市教育局將對經學校審核通過的學生的學區、戶籍、房產等信息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學生將在注冊系統中發布。審核不通過的學生將被其提交申請的學校拒絕;學校在拒絕申請前會在注冊系統中寫明原因,學生可以在注冊系統中查看通過或拒絕的結果。若注冊被拒絕,應到正確的學區學校注冊入口重新注冊。
4、學生打印《錄取通知書》(8月中旬)。學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錄取結果。申請獲得批準的,可在報到系統中打印《錄取通知書》,學生憑《錄取通知書》按照招生學校的要求進行入學注冊。
5. 學生注冊(九月)。市教育局將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錄入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并登記學籍。
(二)普通高中招生辦法
普通高中(包括公立高中和民辦高中,下同)在高中招生平臺上錄取,錄取結果具有唯一性。普通高中招生繼續執行劃定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政策。城市普通高中的最低錄取分數線為排在城市普通高中總招生計劃120%的分數線(其中民辦普通高中6所,普通高中共11所)。得分線。縣(市)、區普通高中的最低錄取分數線和錄取辦法,由縣(市)、區教育局制定,保證公辦普通高中和民辦普通高中統一錄取。
禁止年滿18周歲的在校高中生和非應屆初中畢業生參加中考,禁止公立義務教育學校招收普通高中輟學生復讀。未滿18周歲且中考當年未考入普通高中的非應屆初中畢業生,只能考入民辦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
1. 志愿者申請表
考生選擇分為航校生選擇、特長生選擇、擇優選擇、指標選擇、其他選擇等。
(一)航校學生志愿者。航校學生志愿者應按照省級文件要求填寫。
(二)有特殊才能的學生志愿者。特殊人才申請表應按照《錦州市普通高中招收特殊人才學生的通知》要求填寫。
(三)功績志愿者、指標志愿者和其他志愿者。應同時填寫擇優、指標和其他選項。市城區5所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各有“擇優”和“指標”兩種選擇。其他每一所普通高中都只有一個“其他選擇”。志愿者。
享受城市公辦高中招生計劃指標的初中考生共有18個選項供考生填報,其中5所省級示范高中分別有2個擇優選擇、2個名額選擇,4所高中,5所高中和6所私立高中各有1個選擇。有申請意向者可以填寫申請表,填寫的選項為平行選擇。 。如果填寫省級示范高中目標申請,應先填寫普通高中成績申請,再填寫普通高中指標申請。擇優申請和定向申請僅限于通過綜合素質評估的應屆畢業生。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填寫公立高中申請表,不符合初中入學條件的考生不得申請公立高中申請表。
太和區、開發區初中考生除報考區內公辦高中外,還可報考錦州中學、渤海大學附屬高中和6所民辦高中。本區公立普通高中分為擇優錄取和指標志愿高中。共有10個選項可供考生填寫,所填寫的選項均為平行選項。此類考生將與享受城市公辦高中招生計劃指標的初中考生一起,由市招考辦公室以“大平行”方式錄取。兩區所屬初中考生考取區內公立高中、錦州中學、渤海大學附屬高中時,按兩區規定的最低錄取分數線錄取。民辦高中招生時,最低錄取分數線如下:“城市地區的城市高中,按照城市地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總成績的120%(含民辦高中6所、共11所普通高中)。錄取將根據“分數”標準。
考生必須在線填寫申請表(可選,選項中的學校按照學校代碼排序)。填寫申請表時,申請表必須由考生本人及其家長填寫。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換候選人。填寫或更改您的申請表。網上填寫的志愿者信息以平臺關閉時保存的志愿者數據為準。
《考生申請表》須經考生及其家長簽字確認后,提交同級招生辦公室。考生及家長簽署的申請表與網上填寫的申請表不一致,或考生及家長拒絕簽字的,以網上填寫的申請表為準。
2. 入學方式
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嚴格按照招生計劃、中考成績和學生報考意愿,進行“大平行”招生。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未滿的,不再進行補充招生。
招生分為三批。
第一批(航空學校學生):由省海空軍青年航空學校招生部門錄取。
第二批(特殊人才學生):按照市教育局特殊人才招生文件執行。
第三批(填報擇優、指標、其他選擇的考生):根據招生計劃,采取“分數優先、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一次性完成,錄取結果唯一。
“成績優先”:按照中考成績排名,按照排名順序錄取。
“按照您的喜好”:考生錄取時,將按照考生填寫的喜好依次錄取。
考生中考成績并列時,首先按照語文、數學、英語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果仍然相同,則按照語文和數學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當再次打成平手時,將按照漢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低排序。最后,學生將按照同等人數順序錄取。
3.錄取結果發布
招生結束后,招生考試辦公室將錄取結果報市教育局審批,然后將錄取結果發送至各初中,在校內公示。公示期為3天。無異議后,招生考試辦公室將錄取結果報市教育局審核備案,然后發送至各普通高中。
各縣(市)區教育局應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本地招生工作,并將錄取結果及時報告市教育局。
被錄取的考生須根據錄取結果,持錄取通知書按時到錄取學校報到。開學兩周內未辦理入學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三)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招生規定
1.應屆初中畢業生報考我市中等職業學校三年制專業(專業及聯系方式見附件2)須在市統一招生平臺上填寫報考志愿。每位學生在一所中等職業學校只選修兩個專業,并按所選專業的先后順序錄取。填寫好申請表后,攜帶準考證、戶口簿、畢業證書等材料直接到心儀學校確認報名。普通高中畢業生想學習職業技能的,可以報考中等職業學校“高中一年”專業。我市各類職業學校大部分專業招收高中畢業生。
2、應屆初中畢業生報考我市中等職業學校“3+2”五年制中等職業綜合(銜接)專業,須登錄“遼寧省招生考試窗口”網站填寫申請表,省招生辦公室將按中考統一成績錄取。經省招辦錄取后,被錄取學校通知考生攜帶戶口簿、畢業證書等證件到學校報到。
3、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報考我市中等職業學校三年制專業;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報考“3+2”五年制中高職銜接(銜接)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