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7 21:49:26作者:佚名
為貫徹落實《江西省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專業考試錄取工作實施方案》(贛招委字[2022]25號)、《關于印發2024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學校文化考試安排及錄取實施方案的通知》(贛教考字[2024]1號)等文件,確保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專業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專業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江西省教育廳
2024 年 1 月 18 日
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錄取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辦[2021]3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辦[2023]10號)、《江西省高等教育招生自學考試委員會、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加強和改進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錄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贛招委字[2022]25號)、《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文化考試安排及錄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按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贛教考字[2024]1號)等文件要求,為確保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1.報名與考試
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及統考按照《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辦法》(贛教考字〔2023〕18號)、《關于做好2024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統考工作的通知》(贛考院〔2023〕13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二、錄取分數線的確定
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包括高考文化分數控制線(以下簡稱文化控制線)和專業分數控制線(以下簡稱專業控制線)兩部分。
1.文化控制線
1.省統考專業。無論擇優選擇何種專業,播音與主持相關本科、高職(專科)專業文化控制線原則上均需達到我省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其他專業相關本科、高職(專科)專業文化控制線分別設定為我省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招生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5%、70%。
2.校本考試專業。通過校本考試的考生高考成績原則上須達到我省相應批次普通招生的最低控制分數線。鼓勵高校按照專業培養要求進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成績錄取標準。對相關專業領域天賦異稟、成績優異、取得校本考試高校專項錄取資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績要求按照招生院校相關專項錄取辦法和規定程序確定。
(二)專業管控線
1.省統考專業。省統考本科專業控制線將在高考成績公布后,根據相關專業招生計劃、文化考試通過考生專業成績等情況確定。
高職(專)專業控制線(同時作為學校考試專業合格線)設定為:書法、美術、設計類180分;音樂、播音與主持類150分;舞蹈、表演(導演)、演技類135分。
2.校本考試專業。校本考試專業控制線由各高校制定,考生須參加省級統考并合格(即達到校本考試專業資格線)。開展校本考試的高校可在省級藝術校本考試專業資格線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要求。
三、規劃
招生院校須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關規定編制江西招生計劃,除戲曲專業組織跨省聯考和少數經批準組織校考的專業外,其他藝術類專業須按省、按專業編制招生計劃。
我省藝術類招生計劃不區分史學、物理學科群,綜合考慮學科類別、省統考、校考等因素編制江西省高考分數線2024年公布,采用“學院專業群”模式。如招生院校相關專業有選科要求或考試主修科目(如器樂、聲樂等)、培養方向(如唱法、樂器種類、舞蹈種類等)有要求的,原則上應單獨設置“學院專業群”。
4. 志愿者報名及錄取批次設置
藝術類專業錄取批次分為本科預科、本科、高職(專科)預科、高職(專科)四個批次。
志愿填報采用“院校+專業組”模式,一個院校+專業組為一個志愿填報單位。考生學業水平選修考試科目符合所報院校+專業組選修科目要求的,方可報考相關志愿。考生填報時需參考該年度學校招生簡章(或招生簡章等),了解學校對文化或專業成績(包括總分、單科成績)、身體條件、性別、選修科目等的要求。如因填報錯誤或填報錯誤而影響錄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具體錄取批次設置、報名填報辦法參見《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招生實施方案》。
五、招生規定
(一)本科預錄取批次。該批次包括以藝術院校考試成績錄取的專業、歌劇專業等,按單志愿填報。填報時,將填報志愿且符合條件的考生的檔案提供給高校,高校按照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定錄取。
(二)本科批次。本批次包括以省統考成績作為專業分數線錄取的專業,按平行偏好交送檔案。對省統考成績達到本省對應級專業控制線、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本專業對應級文化控制線的考生,其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按一定比例折算為綜合分數,按學科大類、不分偏好,從高到低統一排序。根據院校專業組偏好,按計劃數1:1比例交送檔案。綜合分數計算方法如下:
1.音樂、舞蹈、戲劇影視表演演(導)類、服裝表演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等相關專業,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學業總成績(含政策加分)×50%+(專業成績/300)×750×50%。
2.戲劇影視導演、播音員與主持等表演(導演)專業,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學業總成績(含政策加分)×70%+(專業成績/300)×750×30%。
若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學業總成績、語文、數學成績總和、語文或數學最高成績、外語成績、第一志愿科目成績、第二選修科目最高成績、第二選修科目第二成績依次排序歸檔,若綜合成績仍相同,則同時歸檔。
(三)高職(專科)提前錄取。本批次包括已核準專業的高職(專科),報考時將所學專業和高考成績達到我省高職(專科)相關專業分數線且已填寫相關院校報名表的考生檔案全部報送,由院校按照學校公布的專業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四)高職(技校)批次。此批次包括早期高職(技校)批次之外的所有高職(技校)專業,備案規則與本科批次相同。
6. 其他
(一)自2024年起,美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電影、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導演、影視技術等藝術類專業不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改為根據高考總成績和考生綜合素質測評結果直接錄取江西省高考分數線2024年公布,原則上安排在普通招生類別,執行相應批次的錄取規定。
(二)參加校招的考生應核對擬報考專業與江西省統考科目的對應關系,防止因未參加相應省統考而導致校招成績無效的情況。招生專業與江西省統考科目的對應關系以招生院校公布為準,最終招生專業以我省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三)藝術類專業考生專業考試不合格的,不能進入藝術類專業學習貝語網校,但可以根據學業成績進入普通專業學習。以專業考試成績錄取的藝術類專業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不以專業考試成績錄取的藝術類專業。
(四)歌劇專業招生辦法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五)自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體不再在高校招生中選拔,而由相關高校在校生中選拔培養。健美操、啦啦操等體育項目納入體育專業考試招生,不再通過藝術專業考試招生。
本實施辦法適用于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如教育部或我省對相關工作有新的規定,則按新的規定執行。本實施辦法由江西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