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26 09:31:57作者:佚名
近日,我省研究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海南省初中成績考試和高中招生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調整優化我省初中招生考試政策,進一步完善公平錄取長效機制,不斷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適應我省自由貿易港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12 月 29 日
海南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
該負責人接受了記者采訪
經過調整優化
中考及錄取政策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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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品注冊資質審查材料
普通高中招生范圍調整
調整優化主要涉及中考報名和普通高中招生范圍兩個方面。
01
新增中考資格復審材料
《通知》要求英語作文網,自2024年起,戶籍所在地為本省、學籍在外省的初中學生,須提供本人及監護人簽署的不在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中考的承諾書,承諾書內容、格式由省考試局統一制定、印發。
02
普通高中招生范圍調整
據悉,此次調整將分三步進行。
2024年,省教育廳批準的中專在省內單招生公辦普通高中實驗班、民辦普通高中公費生、普通高中獨立招生計劃、部直中學及相關大學附屬中學(以下簡稱省中)統招計劃,招收本省初中九年級在校生,學習滿一年的考生。省中分配給市縣的統招計劃、市縣下屬省級學校及優質教育資源合作學校統招計劃,招收市縣下屬初中九年級在校生,學習滿一年的考生。
2025年,全省所有普通高中除有國際班招生計劃外,均招收具有本省或本市縣初中八、九年級學籍并已學習兩年的考生。
自2026年起,全省普通高中除國際班招生計劃外,一律招收具有三年學業成績、在我省或本市、縣初中學習三年以上學歷的考生。
2024年高層次人才和現役軍人子女按現行政策參加省內高中招生考試。自2025年起,上述兩類考生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納入全省普通高中統招計劃:一是擁有我省戶籍、在我省九年級以上學業且學習滿一年;二是其法定監護人為駐海南現役軍人,或其法定監護人經引進全職在我省各類用人單位工作期限5年以上,并按規定參加我省職工各項社會保險1年以上,經我省認定為E類以上高層次人才。
學籍、學制年限不符合上述錄取要求的考生,通過分計劃錄取。各市縣普通高中分計劃錄取比例由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當年實際情況動態調整。分計劃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該校所在省或市縣統一錄取分數線。分計劃錄取未滿員的,空缺學位轉入統招學生錄取。
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
逐步過渡到新政策
本次政策調整有何特點?新舊政策如何銜接?如何保證新政策平穩實施?針對師生、家長關心的政策問題,相關負責人表示,本次政策調整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目的是更好地適應海南自貿港建設需要,積極營造良好教育生態,維護教育公平。
進一步嚴格普通高中入學條件。《通知》強調中考考生初中入學和學校招生要求,將其作為普通高中入學的重要資格條件之一。由于具有我省戶籍但不符合我省學校入學和學校招生要求的考生不僅分布在海口,在2022年、2023年已在省屬中學和海口“省屬學校”分項實施的基礎上,從2024年開始,逐步擴大到全省,合理調控具有海南戶籍但未在海南學校招生的學生就讀優質高中的比例,力爭用2至3年時間在全省范圍內過渡到普通高中。 自2026年起,我省普通高中統招計劃、限額到校計劃、自主招生計劃等計劃類別,招收具有三年入學資格且在我省初中學習三年的考生。
進一步適應海南自貿港建設需要。考慮到海南自貿港建設需要人才支持,對引進到我省全職工作5年以上、按規定參加我省職工各項社會保險1年以上、經我省認定為E類以上高層次人才的子女,自2025年起,須具有我省九年級學籍并學習一年,方可參加中考統一招生。
這進一步體現了政策的穩步銜接。此次政策調整采取漸進過渡的方式,既體現了新舊政策的銜接,又適應了海南自貿港建設實際,兼顧了不同群體的合理訴求,進一步規范了招生行為,維護了教育公平。
下一步,我省將認真落實通知要求,在嚴格戶籍、學籍管理的基礎上,強化各部門綜合聯動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大數據平臺共享篩查作用,建立完善戶籍、學籍、社保等聯動審查查處機制和錄取、轉學、入學、考試報名等審核、資格審查、抽查工作海南省2024中考錄取分數線,嚴查“人學分離”“空招”“考報騙補”等行為,嚴厲查處違法違規招生錄取行為。同時,為落實教育部深化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改革要求海南省2024中考錄取分數線,各市縣將加大普通高中建設力度,進一步增加普通高中學位數量,確保當地招生目標全面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