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19 14:04:18作者:佚名
一、工作原理
(一)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
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則,采用科學的考察方法,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二)堅持綜合考核、綜合評價
在考核考生德、智、體等方面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創新精神的綜合評價。
(三)堅持立德樹人、擇優錄取
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按需招生、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先缺后補”的原則,確保生源質量。
(四)堅持以人為本,服務考生
增強服務意識,保護考生合法權益,深入做好復試工作。
二、組織實施
(一)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招生工作的統籌協調。
(二)研究生院在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安排、部署、協調學校的復試、轉學和招生工作。
(三)各中學招生單位成立復試領導小組,制定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并向考生公告,全面領導、組織、協調和管理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錄取過程。 加強對參加復試的指導人員和相關人員的政策、業務、紀律、保密等方面的培訓。 學院主要負責同志是學院第一責任人,需要對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全過程進行組織、監督和管理。
(四)各二級招生單位根據招生專業、學位類別,選派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工作作風優良的人員組成復試組(不少于5人)。 復試組按照《昆明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組工作基本規范》開展復試工作。
(五)學校和各中學招生單位組織專家、紀檢人員加強對復試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三、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
(一)考生初試成績符合《昆明醫科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考生初試成績要求》。 復審采用差異復審,差異率一般不低于120%。
(二)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關懷政策并進入復試的考生初試成績符合《昆明醫科大學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初試成績要求》。
(三)報考“高校退役軍人計劃”并進入復試的考生初試成績符合《昆明醫科大學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初試成績要求》并提交《入伍批準函》 》及復試時的《退出現役證明》等相關材料。
4. 復審程序
(一)資格審查
采取網上評審和現場評審相結合的方式。
1.網上審核:所有進入復試的考生應提前準備好資格審核證明材料,并在規定時間內上傳至昆明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
2、現場審核:復試前,各二級招生單位和復試組將核對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初試準考證、誠信承諾書、復試費用繳納憑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驗證結果、學生證等。對報名材料原件和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核,收集相關紙質材料。
3、不符合規定或者弄虛作假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取消復試資格。
4、復試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可通過“昆明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考生端口”打印《復試通知書》,憑通知書參加復試。 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
(二)繳納復試費
考生須在復試前完成網上繳費。 根據《云南省物價局、云南省財政廳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收費問題的通知》(滇物價費[2014]112號),學校將向研究生收取復試費。參加復試的考生。 收費標準為:100元/人。 不繳納復試費用的考生將被視為自愿放棄復試資格,不得參加復試。 繳納復試費后,因各種原因不符合復試條件或主動放棄復試的2024年昆明醫科大學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已繳納的復試費不予退還。
(三)復審
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2024年昆明醫科大學錄取分數線及要求,持《復試通知書》到所報考專業所屬二級招生單位報到,并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點參加現場復試。由復試組進行。
五、復試內容
(一)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的學習狀況和成績; 綜合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運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趨勢以及本學科發展潛力的認識。專業領域; 外語能力; 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二)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等; 學科(專業)外的學習、科學研究、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者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 事業心、責任心、紀律(遵守法律法規)、協作精神、心理健康; 人文素質; 舉止、表情、禮儀等
(三)科研和臨床能力考核:對學歷學位考生要加強科研思維和能力考核,對學歷學位考生要加強臨床實踐技能考核到專業學位。
(四)外語水平和能力:通過外語對話和交流,考察考生運用外語知識和技能進行交流的能力。
(五)教育評價與心理測量: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安排復試前在線填寫心理評價量表。
(六)專業課程和專業外語采用筆試形式進行。 職業素質、綜合素質、外語聽說等均以面試的形式進行。 每位候選人的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6. 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生的總成績由初試和復試兩部分組成,其中初試占60%,復試占40%。 各復試組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考生。 當考生自愿放棄入學資格時,本次復試組考生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綜合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復試要求
(一)各復試組負責通知每位考生各中學招生單位各專業的復試時間和地點。
(二)復試全過程錄音、錄像。
(三)復試組必須有專人負責記錄,組員必須現場獨立評分,及時對考生進行客觀評價,根據復試結果給出具體的復試結果和明確的復試結論。并按相關要求告知考生。
(四)復試組根據考生報考學位類別認真填寫《昆明醫科大學學位研究生復試登記表》和《昆明醫科大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復試登記表》應用。 復審小組由全體成員簽字確認。 復試報名表及相關附件材料經二級招生單位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3日內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五)享受少數民族關懷政策的考生和定向考生,復試合格后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相關材料。
(六)復試過程中,無關人員不得在復試場地周圍停留。
八、調整
轉學相關事宜詳見《昆明醫科大學2023年研究生招生調整工作實施辦法》。 轉學考生應根據學校公布的學生空缺信息和轉學要求,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轉學服務系統”申請轉學(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除外)。
九、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根據招生計劃、考生總成績排名、綜合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并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查。
10. 體檢
我校擬錄取名單公布后,考生須按照教育部相關體檢文件要求向學校提交近三個月內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 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發[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國家衛健委關于取消體檢問題的通知》 《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學生體檢中乙型肝炎檢測的實施辦法》(教廳〔2010〕2號)文件執行。 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一、嚴肅作風紀律檢查
研究生復試是研究生入學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 與初試屬于國家教育考試類別,按照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和要求進行。 考生應自覺配合學校、各中學招生單位和復試組的安排和考試要求,嚴格遵守相關規定,誠信參加考試。 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其入學資格將被取消,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錄取后3個月內,學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審查。復試不合格的,其學生將被取消入學資格。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二、信息披露與監督
學校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公布復試分數線、復試調整辦法、復試及擬錄取結果。 學校紀檢部門和各中學招生單位應當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 考生對復試結果有異議的,應在復試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向中學招生單位提出書面申訴。 受理后,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調查核實并給予答復。
13. 其他
未辦結事項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相關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