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2-28 11:06:07作者:佚名
style='BOX-SIZING: 邊框框; 字體大小:14px; 字體系列:“Helvetica Neue”、Helvetica、“PingFang SC”、“Microsoft YaHei”、“Hiragino Sans GB”、“WenQuanYi Micro Hei”、Arial、sans-serif; 空白:正常; 字間距:0px; 文本轉換:無; 字體粗細:400; 顏色:rgb(81,90,110); 底部填充:0px; 字體樣式:正常; 文本對齊:左; 頂部填充:0px; 左內邊距:0px; 邊距:0 像素; 孤兒:2; 寡婦:2; 字母間距:正常; 行高:28px; 右內邊距:0px; 背景顏色:rgb(255,255,255); 文本縮進:2em;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 字體變體連字:正常; 字體變體大寫字母:正常; -webkit-文本-筆劃-寬度:0px; 文本裝飾厚度:初始; 文本裝飾風格:初始; text-decoration-color: 首字母'>和田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招生細則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院辦學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大專招生工作。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和田職業技術學院高職院校招生。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 對考生進行德、智、體、藝、勞綜合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受到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社會的認可。 社會各界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院概況
一、學院全稱:和田職業技術學院
2.學院代碼:14652
3、辦學性質:普通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4、辦學層次:高職院校(專科)
5. 學校類型:全日制
六、學院所屬部門:和田區行署; 學院業務主管部門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
7、學院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工業園區京槐大道10號
八、學院簡介:學院于2018年獲批成立,現有工程技術系、工藝美術系、經濟管理系、農業科技系、農業科學技術系等六個系部。社會管理系、旅游管理系。 開放電子商務、汽車制造與檢測技術、服裝設計與技術、烹飪技術與營養、園藝技術、旅游管理、大數據與會計、計算機網絡技術、民政服務與管理、現代家政服務與管理、現代物流管理、農產品加工與質量檢測、藝術設計、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畜牧獸醫等15個專業,為相關行業培養技術技能型人才。 目前,學院已建成校內實訓室54個,其中與企業共建校內生產性實訓室2個; 建有校外實訓基地94個; 學院現有高職學生4100余人; 每年承擔各類培訓室社會培訓4000余人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院成立招生領導小組,由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 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簡章和招生規定。 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和監督招生工作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六條 學院招生就業部是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的常設機構。 負責編制和上報年度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咨詢和宣傳,遠程網上招生,解釋和咨詢相關招生政策,與上級招生部門溝通。 協調工作,處理招生期間的信訪工作,印發錄取通知書。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學院按專業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的分配以自治區教育廳下達的2022年招生計劃為準。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八條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九條 相關科目成績無特殊要求。
第十條:根據考生填寫我院各專業申請表的具體情況,所有考生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高考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單科成績和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排序,并對單科成績進行排序。 排列順序:文史類按語文、綜合文科、文科數學、外語或民族語言排序; 理工科類別按科學數學、綜合科學、漢語、外語或民族語言排序。 如果第一專業無法滿足,則第二專業將被錄取。 若所有專業偏好均不能滿足,申請人提出專業調整,學院將根據成績將學生調整至相應專業。 高考成績不能滿足申報專業志愿且不符合調整要求的,申請將被撤回。 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也會被錄取,并且沒有年級差要求。
報考“三校”的考生,將按照“分數優先,跟隨選擇”的原則錄取,即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然后按照專業順序錄取候選人填寫的偏好。 在高考總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單科成績和成績從高到低排序2024年和田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優先錄取。 如果申請普通或單獨招生項目,單科成績順序為:語文、數學、政治理論。 如不能滿足全部愿望,符合調整要求的,將被學院錄取至相應專業。 如果不遵守調整,他們將被撤回。
第十一條 入學時,除特定專業有男女比例要求外,其他專業無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二條 學院各專業無附加考試要求。
第十三條 往屆生的錄取,按照自治區考試院的有關規定辦理,并與應屆生同等對待。
第十四條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以按照自治區考試院的規定獲得加分和提高成績。
第十五條 我院公共課程的外語為大學英語。 外語不是英語的候選人應謹慎申請。
第十六條 體檢標準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的規定。
第六章 新生報到
第十七條 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須持我院錄取通知書及相關身份證件,在學院規定的期限內到學校辦理注冊入學手續。 學院在報到注冊時將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審,審核通過者辦理入學手續; 審核發現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學生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的,取消其申請。 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學院嚴格執行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確定的收費標準。 學費每人每年3300元,住宿費6人間每人每年800元,8人間每人每年600元,教材費600元(金額將按學年退還)。
第十九條 單科(選修民族語言)考生到校后參加學院組織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水平考試。 考試合格者直接學習專業課程,未通過者加讀一年預科課程。
第二十條 學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試。 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錄取程序和程序是否符合國家招生規定;
2、獲得的入學資格是否真實、符合相關規定;
3、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書、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所申請專業或專業類別的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和生活;
5、復試中發現學生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的,視為復試不及格,取消學籍; 情節嚴重的,將學生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6、復檢時發現學生身體、精神狀況不適合在校學習,并經學院指定二甲以上醫院確診需要居家休養的,她可以申請保留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應當持錄取通知書,按照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時限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院請假。 未請假或逾期請假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但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除外。
第二十二條 每學期開始時,學生應當按照學院規定辦理注冊手續。 無法按期注冊的,應當辦理暫停注冊手續。 未按照學院規定繳納學費或有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
第二十三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治區勵志獎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高校助學金,學院設有自己的獎學金、伙食補貼、勤工助學崗位。 根據獎學金管理規定,根據學院學生實際情況進行選拔,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四條 學生在學院規定的學習期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并達到學院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離校前向學生頒發和田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 。
第二十五條 學生注冊時應當辦理與黨團組織的關系轉移。
第7章 其他
第二十六條 高校招生咨詢方式:
電話: -68673330903-6862223
傳真:0903-6867333
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工業園區京槐大道10號
郵編:848000
電子郵件: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由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招生咨詢期間,學院顧問的意見和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寫申請的參考2024年和田職業技術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不構成學院的錄取承諾。 該政策應當以書面形式表述。
第二十八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錄取結果通過自治區考試院網站、咨詢電話、學院郵寄的錄取通知書進行公布。
和田職業技術學院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