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07 21:59:19作者:佚名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為保證山東絲綢紡織職業學院2011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關文件,結合山東絲綢紡織職業學院,針對紡織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絲綢紡織職業學院普通高職(專科)學生的招生。
第二條 山東絲綢紡織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程序公開、德智體美綜合評價、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絲綢紡織職業學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山東絲綢紡織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4079
第五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淄博市周村區密山路30號 郵編:255300
第六條 高等學校教育層次和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專科)院校
第七條 學院批準成立日期:我院前身是山東絲綢工業學校,始建于1960年。2006年經教育部批準成為具有高等院校資質的市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高等教育入學率。 學院是國家信息工程師崗位技能證書考試點、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遠程培訓點、山東省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科研基地、計算機應用定點實訓點山東省能力等級評定、山東省紡織職業技能鑒定所培訓點。 山東省淄博市考核基地、勞動技能考核培訓基地等
第八條 學院簡介:
★地理環境
山東絲綢紡織職業學院坐落于齊文化發源地、世界短篇小說之王蒲松齡的故鄉——山東省淄博市。 淄博是國家重要的工業基地。 GDP位居全國前30位。 工業體系涉及化工、紡織、機械、電子等35個主要工業領域。 是著名的“陶瓷之都”、“絲綢之鄉”和“染坊之鄉”。
★辦學條件
學院占地面積33351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37364平方米。 擁有實驗室、實訓室、計算機室、多媒體教室、多功能報告廳70余個,校內外實習實訓基地136個。 圖書館藏書35萬冊,報刊350余種,開放數據庫4個。 校園網絡覆蓋全校,教室配備全套多媒體教學系統,全面實現學校全信息化管理。
★師資隊伍
現有教職工352人,其中副教授63人山東絲綢紡織學院,博士、碩士(含在讀)182人。 聘請中國工程院院士姚穆教授為學院高級顧問,韓國尹正熙博士為學院建設發展顧問,院長Marku教授為學院建設發展顧問。英國南安普頓大學、清華大學林樂成教授為客座教授,建立了一支高學術、高素質、教學經驗豐富的師資隊伍。 現有7個系、24個專科專業。 其中,染整技術專業獲批省級特色專業,《染整打樣》獲批省級精品課程。
★專業設置
學院設有機電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染化工程系、紡織工程系、工商管理系、服裝工程系、藝術設計系七個系。 提供機電設備維護與管理、紡織機電新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通信技術等。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染整技術、應用化學技術、紡織品檢驗與貿易、紡織品設計、現代紡織技術、針織技術與針織服裝、物業管理、物流管理、藝術設計、服裝設計、鞋類設計與工藝、現有紡織裝飾藝術設計、服裝制版與工藝、動畫設計、計算機輔助設計與制造、國際商務、絲綢工藝、服裝營銷與管理等24個專業。
★人才培養模式
學院改革人才培養模式,堅持以校企合作為基礎、工學結合為途徑、以職業素質和專業能力培養為核心。 實施“1333”人才培養模式英語作文網,即“1”-1方面,建立面向紡織行業的專業群; “3”——3個融合,專業與行業融合、教師與工程師融合、學生與員工融合; “3”——3共建,通過校企合作平臺,共建課程、共建教材、共建實訓基地; “3”——3個目標,培養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素質好、技能強、適應快的技能型人才,建立健全教學質量控制體系,把創業精神融入校園文化建設,形成校園文化體系富有職業教育特色。
★畢業生就業
多年來,學院不斷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建立了立足企業崗位能力需求的專業教學課程體系,實現了人才培養與就業指導互動、相互促進的新格局,從根本上保證了就業學生就業率和就業質量。 畢業生就業率在同類院校中始終名列前茅。
1、校企合作培養,提高畢業生就業競爭力。
確立了“以校企合作為基礎、工學結合為途徑、注重職業素質和職業能力培養為核心”的人才培養理念。 開設了一批學校與企業直接對接形式的“訂單班”,并根據企業需要單獨開班進行教學管理; 如魯泰股份有限公司的“魯泰班”、海信惠而浦(浙江)電器有限公司的“海信惠而浦班”、百度公司的“百度班”、嘉億物流有限公司的“海信惠而浦班”等。有限公司的“嘉藝物流班”等數十個訂單培訓班同時,魯泰紡織有限公司、上海億德化工有限公司等企業在我司設立了企業獎學基金。創新人才培養學院。
2.著力提高就業指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加強就業指導課程建設:學院先后開設職業生涯規劃、就業指導、創業指導等系列課程,實施全流程就業指導。 組織大學生開展職業生涯規劃設計大賽、大學生創業發展大賽等系列活動,幫助學生樹立創新意識、孵化創業項目; 同時提供項目策劃、創業等咨詢服務,全面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創業能力。
3、拓展就業領域,讓學生贏在起點。
進一步拓展省外就業渠道至深圳、廣州、上海、蘇州、杭州等珠三角、長三角等經濟發達地區; 省內進一步拓展半島藍色經濟區、省會都市圈、魯南產業圈等地區就業渠道; 同時,積極加大學生來源地企業發展力度。 例如,我們與中國重汽、富士康(中國)、山東三金集團、魯南制藥、金城石化等建立了畢業生就業合作關系。目前,學校已形成了以“山東半島為中心”的就業基地群。以“一帶一路”為中心,輻射長三角、珠三角經濟圈”。
4、不斷提高合作企業品質,樹立終身服務理念。 山東絲綢紡織學院是廣大畢業生永遠的家。
學院每年定期召開2-3次供需會議,為畢業生提供足夠數量、社會信譽好、薪資高的就業單位和崗位,確保學生高質量、高起點就業。 學院建立了畢業生就業質量評估體系和畢業生檔案制度,提供跟蹤服務,幫助畢業生解決問題,實現較高的就業滿意度。
第三章 組織架構
第九條 學院成立招生領導小組,由學院領導任組長。 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項。
第十條 高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 具體負責山東絲綢紡織職業學院普通高校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四章 錄取條件和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高校招生計劃通過省招生部門、高校招生簡章、高校網站等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條 招生對象
★普通專科:參加2011年普通高考,成績達到省招生考試院規定的專科最低控制線的考生,可在我院申請普通專科。
★藝術類專業:參加2011年藝術類專業考試,取得藝術類專業考試證書,且文化課成績達到省考試院規定的藝術類專業最低控制線的考生,即可報考我院。 錄取后按藝術專業錄取。 學生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藝術考生文化科目成績達到省考試院規定的普通本科文理科最低控制線的,也可按照政策報考我院普通文理科。
★對應高職院校:參加2011年對口高職考試成績達到省招生考試院規定的對口高職最低控制線的考生,可填寫《我院對應高職院校申請表》。
第十四條 對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學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入比例調入考生檔案。 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部門確定。
第十五條 外語要求:專業語言不限(學院開設英語課程)。
第十六條 男女比例: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條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規定。
第十八條 入場規則:
(一)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2)采取按照專業喜好從高分到低分選拔優秀學生的原則。
首先,報考我院的網上第一志愿考生,參照綜合素質評價,按專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文科按專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直至候選人名額滿為止; 如果網上第一志愿考生人數不足,則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三)按照志愿者優先的原則確定專業。
如果報考某一專業的第一志愿考生人數足夠,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將不再被該專業錄取; 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人數不滿足某一專業,則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且第二志愿考生不能滿足該專業。 招生計劃中,符合調整條件的考生,可予以調整錄取。
(四)按照省招生考試院重新招募志愿者的有關規定組織招生。 未向我院提出入學申請且不服從調整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我院將及時在學院網站上公布錄取結果,同時發送錄取通知書,可通過電話查詢。
(六)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的發展變化,必要時學院將按規定適當調整學生專業,并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
第五章 學費標準
第二十條 普通高職院校學費、住宿費按照魯政辦發[2000]68號規定的標準收取。 學院收費標準:文史類專業(后勤管理、物業管理)4600元/學年、國際業務); 理工科專業4800元/年; 藝術類專業5600元/年。 住宿費按省物價局統一規定收取:800元/年(學院宿舍配有中央空調)。
第二十一條 退學學費規定:執行魯政辦發[2008]65號:學生因故退學或因學校紀律處分被開除學籍的,退還剩余學費和住宿費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算; 學生學習時間按每年10個月計算。
第二十二條 優秀學生獎勵政策
(一)國家獎勵政策:
考入學院的學生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省政府獎學金(6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等國家獎勵政策。 每學年均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考核,并按時向獲獎學生發放工資。
(二)學院獎學金政策:
1、學院獎學金(500-1000元/年)。
2、高分學生獎勵政策:本科第三批成績在30分以內的普通高校考生、文化課程達到本科線的藝術院校考生、達到本科線的相應高職院校考生相應本科控制線,在我院學習的,第一學年每人獎勵1000元; 第二、第三學年,能保持良好學習水平的,繼續按照學院高分學生獎勵相關規定執行獎勵政策。
(三)企業獎勵政策:
1、企業獎學基金:魯泰紡織有限公司、上海億德化工有限公司在學院設有獎學基金,用于創新人才的培養。
2、訂單班獎學金:學院和企業訂單培訓班均有企業獎學金:如“嘉藝”獎學金、“海信惠而浦”獎學金等數十個訂單班獎學金,獲獎比例達到40%以上。
3、學費報銷:公司在學院有相關助學資金。 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訂單班,并申請企業資助。 公司將報銷學費,畢業后直接進入公司就業。
第二十三條 貧困學生資助政策:
1.國家資助政策
(一)國家獎學金:資助范圍為在校學生總數的14%,金額為每生每年2000--4000元。
(2)國家助學貸款:國家每年有10%的助學貸款額度。 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直接向原籍地申請貸款。
二、我院的資助政策:
(一)勤工助學制度:學院設有多種勤工助學崗位,幫助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后顧之憂,順利完成學業。
(二)學院每年為錄取的學生免費繳納團體安全保險。
3、海外勤工助學項目:我院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共同設立海外勤工助學項目。 學生可以利用假期或實習時間到國外實習,月收入8000-10000元。
第六章 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第二十四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機構:山東省教育廳; 發證院校名稱:山東絲綢紡織職業學院; 證書類別:普通高等教育文憑。
第7章:其他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注冊后,應當進行相關科目的復試和文化測試。 復試期間,對偽造材料取得資格、冒名頂替者以及有體檢造假或者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開除。
第二十六條 根據《山東省公安廳關于我省普通高等學校、中專(技工學院)新生入學不再辦理戶籍轉移手續的通知》(魯公發[2007] 】289號),從2009年起,我省考入省內普通高校的新生入學后不再需要辦理戶口遷移。 省外新生可根據個人意愿決定是否遷戶口。
第二十七條 考生未經我校同意逾期未報到的,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第二十八條 報考相應高職院校的考生,按照專業類別和專業錄取。
第二十九條 學院可以根據市場需求的發展變化山東絲綢紡織學院,進行適當的專業調整,并報省教育廳備案。
第三十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代理招生相關事宜。 對冒用山東絲綢紡織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和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未盡事宜,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山東絲綢紡織職業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