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22 16:04:58作者:佚名
記者問:分配生招生錄取政策?
答:分配生政策是國家為了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均衡配置的一項重要舉措。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推進素質教育的意見》(豫政辦〔2009〕132號)精神,要逐步擴大公辦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比例并向薄弱初中傾斜。近年來,分配生政策在我市執行平穩有序。根據《省招生通知》精神,分配生比例要達到省、市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50%以上。結合我市實際,今年核定我市省、市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比例占本校招生計劃的50%。
1. 分配生指標分配辦法
依據2021年各縣區初中學校參加中招文化課考試報名人數,將省、市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學校,招生區域內所有普通初中學校均參與指標分配。
2.分配生資格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考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遵守社會公德,模范遵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刻苦勤奮的初中畢業生。
(2)在籍生且連續三年在同一所初中就讀的應屆畢業生(往屆生和轉學生不具備分配生資格)。
(3)分配生僅對第一志愿有效。
(4)具備分配生資格的學生名單必須在畢業初中學校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中共駐馬店市委 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五大提升工程加快駐馬店教育振興的意見》(駐發〔2019〕18號) 指出,從2020年起新入校的初一年級新生,2023年初中畢業時,只有學區內的學生且符合上述第(1)、第(2)條要求者,才能享有分配生資格(政策性照顧的優撫對象子女和統籌安排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除外)。
3.分配生錄取辦法
各普通高中統招生錄取結束后,省、市級示范性普通高中以初中學校為單位,依據各初中學校分配生指標及中招成績,參照綜合素質評定等級,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分配生。中心城區普通高中錄取符合分配生條件的考生在統招分數線下最多可照顧40分,擇優錄取,指標錄滿為止。若考生學業成績相同且超過分配名額時,一并錄取。若照顧40分后參與分配生錄取的普通高中完不成分配生指標,則該校剩余分配生指標統一收回,在招生區域內所有初中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補錄。
補錄后省級示范性高中分配生指標仍有剩余的,繼續降分在招生區域內所有初中學校且具有分配生資格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直至分配生計劃錄取完成。
記者問:考生如何填報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