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4-15 00:53:20作者:網絡
先秦時期,中國分為九州,甘肅省境大部屬雍、涼二州,舊稱“雍涼之地”,西周時,秦人的祖先在省境東部,即今天水地區定居下來, 開始了由游牧經濟向農業經濟的緩慢過渡,而游牧生活仍占居主要的地位。秦時期,公元前688 年秦國在己被征服的邽戎、冀戎地區,設邽縣(今天水麥積區南)、冀縣(今甘谷縣),這是中國歷史上建立最早的兩個縣。戰國時期,秦國的疆域己達今甘肅的東南部。秦昭王二十七年(即公元前280 年)設置隴西郡,9 年后,即秦昭王三十五年(公元前272 年)再建立北地郡。唐時期,唐代改郡為道,省境分屬關內道、隴右道和山南道,共轄22州。北宋年間,西夏統治河西時設有甘肅軍司(駐甘州,今張掖市甘州區)。這是最早出現的甘肅之名。元時期,設甘肅行中書省,轄黃河以西七路二州,黃河以東地區為陜西興遠路。明肅王府——甘肅省人民政府明時期,改省設司,省境屬陜西布政司、陜西都司、陜西行都指揮使司,轄地大部繼承元朝,按照明的定制,衛、所設于邊境和要害地區,在邊境重鎮設行都指揮使司,每省設一都指揮使司。衛、所實行軍屯,屬軍事機關,但后來在邊境地區衛、所也兼理民政。清時期,設陜西右布政司,后改甘肅布政司,行政中心從鞏昌(今隴西縣)遷至蘭州市,轄今甘肅、新疆、青海、寧夏省區部分范圍。光緒十年(1884)分出新疆。1912年,省境又劃分為寧夏( 原朔方)、西寧(原海東)、蘭山、涇原(原隴東)、渭川(原隴南)、甘涼(原河西)、安肅(原邊關)七道。轄今甘肅、內蒙古西部、青海北部和東部一些地方、外蒙古西南邊、寧夏。1927年,撤道為省,1929年分出青海和寧夏兩省區。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省境隴東地區屬陜甘寧邊區的隴東和關中兩分區。1949年8月26日成立甘肅行政公署。1949年8 月,成立甘肅行政公署,下轄酒泉、張掖、武威、蘭州、定西、臨夏、慶陽、天水、平涼、武都11個分區(專區、市)、73縣(局)。甘肅行署隸屬于西北軍政委員會(后改為西北行政委員會,1954年撤銷)。1950年1月8日,甘肅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轄今甘肅、內蒙古西部。1954年,根據內務部的通知,將撤銷的寧夏省并入甘肅省。1957年,以1929年的原寧夏省行政區域為基礎成立寧夏回族自治區。甘肅省名從元朝相沿至今。1958年,劃3個專區(自治州)、19個縣市歸寧夏回族自治區管轄。1962年,專區增加到13個,即蘭州、白銀、慶陽、平涼、天水、武都、定西、臨洮、武威、張掖、酒泉、臨夏、甘南。1965年,共有12個專區(自治州、市)、81個縣,32個區公所、1559個人民公社,88個街道辦事處。1975年,全省共設12個地、州、市,82個縣。1985年,全省共設14個行署(州、市),轄86縣(自治縣、市 、區)。2004年,全省現轄12個地級市、2個自治州,86個縣(市、區)。
甘肅。名始于11世紀,是取甘州(今張掖)、肅州(今酒泉)二地的首字而成。由于西夏在其境分置十二監軍司,甘肅為其一,元代設甘肅省,簡稱甘;又因省境大部分在隴山(六盤山)以西,而唐代曾在此設置過隴右道,故又簡稱為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