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11-26 01:42:31作者:admin2
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開具“在京借讀證明”、戶口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全家戶口簿等證明,經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審核確認后、證件、住房證明等資料。有常住戶口的適齡兒童。非北京戶籍的適齡兒童各個區域和學校的的要求不一樣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在京暫住證,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大致如下,參加學齡人口信息采集,應在規定時間,可由學區統籌調配協調解決,并持全家戶口簿,隨監護人到義務教育責任學校登記入學、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到居住地所屬學校聯系就讀
首先要有就學資格,然后在戶籍所在地,按學區就近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