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5年義務教育入學工作的意見》,非京籍兒童入學的基本要求是“五證" />
更新時間:2021-06-08 22:56:04作者:admin2
2016年非京籍幼升小,有房有營業執照并能滿足其他條件的,才能在北京市上小學。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5年義務教育入學工作的意見》,非京籍兒童入學的基本要求是“五證”齊全:一是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本人在北京務工就業的證明;二是父(母)及兒童在北京實際住所的居住證明;三是在戶籍所在地的全家戶口簿;四是父(母)及兒童在北京的暫住證;五是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
在“五證”齊全的基礎上,還要滿足所在區的條件。比如海淀區就要求:租房不得租用地下室、辦公用房以及其他不可轉租的房屋,租房簽訂日期應為2015年3月1日之前,且租期為半年以上;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或監護人)在京務工父母一方繳納本區社保,截止日期為2015年3月1日之前;暫住證的起始日期為2015年3月1日之前。
比較難了。目前,非京籍適齡兒童仍將堅持“五證”審核,以確定其入學資格。
“學生在流入地須先具備入學資格”,按照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下發的《關于做好無學籍流動學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具備相應資格的學生入學后才能建立學籍;在不合格學校就讀的,不能建立學籍;沒有學籍回戶籍地就讀的,戶籍地學校須依法接收并建立學籍。
也就是說,戶籍所在地政府有責任接收回鄉就讀的學生并解決學籍問題。